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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雲南第二女子監獄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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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下稱女二監)正式掛牌成立,是雲南省唯一一所集中關押女性重刑犯(無期、死緩刑人員)和外國籍、艾滋病、限制減刑等犯人的監獄。

迫害法輪功開始,女二監成了唯一非法關押女性法輪功學員的監獄。據明慧網消息不完全統計,女二監二十一年來,關押了被非法判刑的300多名女性法輪功學員,至少有25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女二監遭受過各種酷刑折磨。已知史喜芝、王蓮芝、沈躍萍、楊翠芬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在監獄被直接迫害致死;陳淑秋、王嵐、孫懷鳳、李健英、楊明清、歐雪昀六名法輪功學員,由於遭監獄酷刑迫害,肉體和精神都留下了難以平復的傷痛,釋放後不久,或者「保外就醫」,又繼續受到610、公安、司法、社區不法人員的騷擾,以及在不被家人理解的精神壓力中,含冤去世。

女二監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完全是在雲南省610操控下,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邪惡的滅絕性政策。這一點,我們從二零一一年,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向時任女二監監獄長楊明山指出女二監的違法行為時,楊明山粗暴的回答中就可以得到證實:「我們是按省610(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指示辦事的,我作為監獄長,有權制定監獄管理規定。在女二監《罪犯分級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六條第七款規定:法輪功人員不認罪伏法的實施嚴管,關於你們的控告檢舉信中說的對法輪功學員嚴管『坐小凳』是體罰,你怎麼界定,那是一種學習,你有體罰證據嗎?」

女二監企圖摧毀法輪功學員的肉體和意志,達到他們所謂「轉化」的目的,迫害手段極其邪惡殘酷,毫無人性,不擇手段,是全國迫害法輪功學員最邪惡的監獄之一。就是這樣一個監獄, 二零一二年二月,被中共命名為「昆明市五華區文明單位」,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被命名為「昆明市文明單位」,二零一五年八月被命名為「雲南省文明單位」,二零一八年四月通過了省級文明單位複檢。

下面我們就揭開這個所謂「文明單位」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的滔天罪惡。

一、禁閉

《監獄法》第五十八條「罪犯有下列破壞監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監獄可以給予警告、記過或者禁閉」指的是:聚眾哄鬧監獄,擾亂正常秩序的;辱罵或者毆打人民警察的;欺壓其他罪犯的;偷竊、賭博、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的等等行為,而且禁閉時間規定期限為七天至十五天。

女二監對法輪功進行禁閉的理由是:凡是不配合監獄的所謂轉化的,就關禁閉。禁閉時間一般都達四個月,有的多次被關禁閉,甚至達數年,有的整個刑期幾乎在禁閉室度過,從禁閉室出獄。

獄警最沒有人性的是無視她們的生命健康,規定:禁閉期間,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婦女衛生用水、不准換洗衣服,強迫每天坐在硬板床上十五、六個小時,除此之外,每天還要強迫聽侮辱法輪功的有關錄音,聲音放到最大。其手段比法西斯有過之而無不及,致使被禁閉的法輪功學員長期在惡劣的環境中,無衛生保障,身體普遍出現皮膚潰爛、聽力下降、血壓增高、浮腫、體質虛弱等等心血管或呼吸道疾病症狀。

二、嚴管

嚴管本來是監獄進行分級管理的一種方式,分普管(普通管理)、寬管(寬鬆管理)和嚴管(嚴格管理)。「嚴管」一般是對有自殺、暴力、脫逃傾向,或禁閉出來後思想不穩定人員進行管理的一種方式。但是女二監卻普遍用於對法輪功學員的管理。而且還違反《監獄法》,自行制定管理手段如:

1、罰坐「小凳子」或「小小凳子」

這是一種殺人不見血的精神和肉體的酷刑折磨。有一次,法輪功學員與某610主任談到女二監強迫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每天16小時坐在一個小凳子上時,問該610主任:不要你坐小凳子,只要你每天坐在沙發上16小時如何?610主任回答說:坐在沙發上,我也承受不了。法輪功學員說:你一個壯漢坐沙發都承受不了,六、七十歲的老太太卻因為不放棄修煉,每天16小時被強迫坐在小凳子上,可見這個手段有多麼邪惡。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在女二監的法輪功學員,無論年輕的或者六、七十歲的老太太都一樣,只要不「轉化」的,每天被罰坐在小方凳子上或(高約二十釐米,寬約八釐米或長五寸、寬二寸、高四寸)小小凳子上。還必須雙手平放在兩膝,兩腿並攏,身體保持挺直,被強制一動不動的坐著,每天早上六點半起床,要坐到晚上十一點,16個小時。

罰坐期間,若手指交叉、伸胳膊、伸腿、移動身體、閉上眼睛、打呵欠,改變姿勢等,都會遭到包夾們輕則辱罵,重則動手拉扯、毆打。

不出一個月,臀部皮膚紅腫,出血泡,繼而潰爛、流血、化膿,疼痛難忍。臀部坐爛了、褲子也坐爛了,最後形成老繭。因為長時間久坐,導致血液循環障礙,大部份法輪功學員出現血壓升高,四肢浮腫,甚至出現全身浮腫,以及身體其它系統的損害。

2、「包夾」

為了監控法輪功學員,每個人安排2人或更多犯人進行「包夾」(一般都是五大三粗的暴力死緩刑犯)。按獄警的指使在各個方面刁難、侮辱、騷擾、毆打等對待法輪功學員。包夾每月還給獎分(減刑記功),達不到獄警要求要被扣分。

3、剝奪基本人身權利

法輪功學員在嚴管期間,不但不能自由活動,還限制不准與任何人講話、不准看電視、剝奪通信、接見的自由;還限制上衛生間(每天三次);限制飲水(每天一瓶水)

二零一九年七月,女二監九監區又針對法輪功學員成立了專門的嚴管監舍,對嚴管分三級,一、二級和考察級,其邪惡程度遠超之前。一旦被一級嚴管,就要被關到嚴管監舍,只給一床超薄的墊子和蓋被(一年四季如此),除了帶一個凳子,一個喝水杯以外,其它的都不能帶。被嚴管的法輪功學員除了上廁所外,只能在嚴管監室規定的區域坐著,強迫學習,晚上睡在地上,而且隨時還會受包夾騷擾,夜間休息不好。無論冬天多冷都不給加被子,而且還不准關窗子,任由冷風吹,而且在生活上處處刁難,甚至限制購買衛生用品,致使生理期隨它髒著。

三、強迫洗腦「轉化」

1、強迫聽誹謗誣陷法輪功的錄音,看抹黑法輪功的展覽。

2、威逼寫「悔過書」

3、召開批判會,對不配合警察的學員進行無休止批判,或者由被轉化學員當眾宣讀「悔過書」,進行精神侮辱。

4、除了用「禁閉」、「嚴管」手段外,還用各種酷刑,從肉體和精神上以及生活上進行折磨,妄圖摧毀人的意志。

5、使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致使神志失常。

四、各種酷刑迫害

女二監對獄警認為不配合他們,堅持信仰,或煉功,向其她犯人講法輪功真相的,輕則訓斥、謾罵、限制上廁所、限制飲水、不讓購物、不讓會見家人等;重則用各種酷刑折磨。常見的有:

1、體罰

體罰形式有:罰坐小凳子、罰站、罰蹲、罰在太陽下操練、冬天只准穿單衣等等懲罰。

2、毆打、折磨

毆打折磨形式有:獄警毆打,獄警指使包夾、其他犯人毆打、折磨:有捏、掐(脖子)、推、拉、拽(頭髮)、捂(用抹布捂嘴)、扇(用手、用鞋子搧耳光等)、扎(用銳物刺手腳)、按(按頭、按腳、手)……


酷刑演示:掐住脖子

3、灌食、灌藥

多人按住,用大勺子灌食、灌藥,或者長期插胃管注食。

'酷刑示意圖:野蠻灌食'
酷刑示意圖:野蠻灌食

4、戴腳鐐、手銬

形式有:戴手銬、腳鐐,戴背銬(蘇秦背劍)、固定在地上、床擋上、鐵窗上……

'酷刑演示:背銬(蘇秦背劍)'
酷刑演示:背銬(蘇秦背劍)

5、高壓電棍電擊

6、使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由包夾在法輪功學員食物中投放,監獄醫生注射。

7、強迫超時超強幹奴活

等等。

五、遭迫害致死的十二位法輪功學員的案例

1、關押監獄期間被迫害去世的法輪功學員

在非法關押期間,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主要原因:她們都遭受到「禁閉」、「嚴管」、長期坐小凳子、使用不明藥物、強迫洗腦等酷刑折磨,肉體和精神上都受到極大傷害。

如73歲的法輪功學員王蓮芝,除進監獄就被關禁閉,坐床板外,被獄警使用了不明藥物後,出現精神失常,很快去世。主治醫師沈躍萍被長期關「禁閉」,在惡劣環境下,衛生得不到保障,導致肺部感染,又得不到有效及時的治療,使病情加重,最後導致肺穿孔去世;昆明法輪功學員史喜芝,被獄警用高壓電棒電擊後去世。

案例1、昆明市史喜芝在女二監遭高壓電棒電擊後去世

'史喜芝'
史喜芝

史喜芝,女,當年六十多歲。在女二監集訓監區,被關「禁閉」、坐小凳子「嚴管」,被長期使用破壞中樞神經類藥物,多種折磨,導致史喜芝血壓增高。有一天晚上,監獄突然打電話給其女兒,說史喜芝病危。據知情犯人透露,史喜芝是被獄警用電棒電擊後,出現生命危險,才送醫院搶救,史喜芝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凌晨,搶救無效,含冤離世(監獄對外稱患病死亡)。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案例2、昆明市73歲的王蓮芝在女二監被注射不明藥物後,突然「精神失常」去世

'王蓮芝'
王蓮芝

王蓮芝,女,當年七十三歲,昆明市退休工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劫持到女二監,就被關進禁閉室。王蓮芝每天16個小時被強迫坐在光床板或小木凳上,不准動,不准閉眼,身體稍有移動,就會被「包夾」謾罵、毆打,不准洗臉、刷牙,不准衛生用水、洗澡,不得換洗衣服等等。

經過三個多月折騰,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兒子終於見到母親,此時王蓮芝雖然憔悴,但精神正常。之後,女二監對王蓮芝施以不明藥物,導致其「精神失常」,身體狀況日漸惡化,整口牙齒鬆動脫落,持續劇烈頭痛,最後幾乎成了植物人。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監獄通知兒子去監獄,兒子看到母親情況說:「十幾天前,母親還好好的。」警方告知,市精神病院鑑定得「精神分裂症」,並說:「你母親不吃高血壓的藥,就拌在飯裏」,兒子怒責:「另外還拌有甚麼藥?」獄方不敢回答。

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家人費盡周折,將體質非常虛弱、幾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蓮芝「保外就醫」接回,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期間老人一直處於昏迷狀態,因救治無效含冤去世。

案例3、主治醫師沈躍萍在女二監被3年「禁閉」、用不明藥物迫害致死

'沈躍萍迫害前後對比'
沈躍萍迫害前後對比

沈躍萍,女,當年四十九歲,玉溪市婦幼保健站主治醫師。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沈躍萍夫婦被綁架、非法判刑5年。被非法關押在女二監集訓監區期間,沈躍萍因拒絕所謂的「轉化」,被關了三年「禁閉」。整天面對獄警的輪番轟炸(強迫洗腦)、辱罵及喇叭放到最大音量的洗腦錄音。每天16個小時被強迫坐在光床板上,沒有站立、行走的自由,不得洗澡、洗衣服,來例假也不允許用衛生巾,還隨時被「包夾」打罵或用針扎、用手擰、掐,每天強逼她吃或者在食物中投放不明藥物,身心遭到巨大的摧殘,受盡了非人的折磨,致使沈躍萍咳嗽不止達8個多月,最後導致昏迷。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沈躍萍被送進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搶救。家人接到監獄「沈躍萍病危」的通知,趕到醫院時,沈躍萍的肺已穿孔,奄奄一息,連睜眼、說話都非常困難了。在病情沒有得到控制的情況下,監獄又強行將沈躍萍轉到條件極差的監獄管理局醫院。在家屬強烈要求下,監獄才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家人將她送到昆明市第三醫院,終因搶救無效,含冤離世。

案例4、丘北縣60多歲的楊翠芬在女二監突然「病死」

楊翠芬,女,一九四九年出生,雲南省文山州丘北縣林業局退休職工。年輕時,楊翠芬就患上了不治之症──紅斑狼瘡,頭髮都掉光了,周圍的人躲她遠遠的,怕被傳染。直到楊翠芬遇到了法輪大法,通過修煉法輪功,沒有花一分錢,就徹底擺脫了醫學上無法治癒的紅斑狼瘡,家人都親眼見證了大法在楊翠芬身上展現的神奇,是大法救了楊翠芬的命。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後,楊翠芬毅然走出來,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的真相,為此她曾兩次遭到中共非法判刑累計九年,兩次都被關押在女二監。關押期間楊翠芬被強迫長時間每天16小時「坐小凳」,幹「奴工」等酷刑折磨。

楊翠芬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五年,就在快刑滿就要出獄時,二零一三年十月二日晚,楊翠芬的家屬突然接到監獄的電話,說楊翠芬「病危」。等家屬趕到醫院後,楊翠芬已經沒有了氣息。

楊翠芬在二天前,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還打電話告訴老伴自己的情況。這四年多,家屬也探望過楊翠芬,都沒有發現她有甚麼異樣。面對家屬的質問,監獄謊稱楊翠芬之前就有高血壓等病,是突然發作,屬於正常死亡。

2、遭迫害釋放回家後去世的法輪功學員

釋放後回家的八名法輪功學員離世的主要原因:她們在女二監同樣遭到「禁閉」、「嚴管」、長期「坐小凳子」、使用「不明藥物」、強迫「洗腦」等酷刑迫害。她們的身體和精神上受到極大傷害,普遍出現「高血壓」等心血管疾患,特別是強迫洗腦「轉化」,使精神上受到的傷害極其嚴重。有的是在女二監被迫害出現嚴重病症,監獄怕擔責任,以「保外就醫」出獄。

她們回來後,又繼續受到610、國保警察、派出所警察、司法所、社區等不法人員的不斷騷擾,同時又受到開除公職、扣發養老金、不得享受「低保」等造成的生活困難;加之親朋好友的不理解帶來的精神壓力;尤其被強迫洗腦「轉化」帶來的精神傷害,致使很多法輪功學員在監獄出現的心、腦病症加重或由於精神原因,造成的惡性疾病,而含冤去世。

案例1、昆鋼退休職工李健英從女二監回家後體弱,疾病纏身,不幸去世

'李健英'
李健英

李健英,女,六十多歲,昆明鋼鐵公司生活部職工。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到雲南省委上訪時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拘留所十五天。二零零二年五月,在晉寧縣盤龍寺掛「法輪大法好」條幅,被綁架,隨後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出獄後,一直身體衰弱,疾病纏身,二零零八年不幸去世。

案例2、原昆明市法輪功輔導站站長、主治醫師王嵐在女二監遭禁閉、嚴管、注射不明藥物含冤去世

'王嵐'
王嵐

王嵐,女,五十六歲,昆明市總工會退休幹部,主治醫師,原雲南昆明法輪功輔導站站長。多年來,王嵐遭到省、市、西山區政法委、「610」國保警察的直接迫害,經常受到西山區國保警察的騷擾、監視、監聽;多次被綁架、關押;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王嵐與朋友到西藏旅遊,被西藏波蜜縣惡警採用暴力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王嵐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期間,三次被關禁閉室,長期每天16小時罰坐小凳子,包夾將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多次放入王嵐的飲食中,使王嵐的身體和精神受到了嚴重摧殘。使得原本精明的王嵐猶如一個六、七十歲的老太婆。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王嵐從監獄回家後,繼續遭受各級610、國保警察、派出所、社區、單位不法人員聯合騷擾,被剝奪了一切退休待遇,包括退休金。由於身心受到極度摧殘,不幸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含冤去世。

案例3、玉溪市軸承廠退休工人黃韜「保外就醫」,含冤去世

黃韜,女,五十五歲,雲南省玉溪市軸承廠退休工人。二零零五年一月九日被玉溪市國安的惡警非法抓捕,留下其九十六歲的老母親無人照顧。黃韜被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被強制超負荷勞役,身心皆受摧殘,出現嚴重糖尿病症狀,血糖指標經常高達十八,人瘦得皮包骨頭。看人不行了,監獄才不得不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將黃濤保外就醫。

保外期間,黃韜一直被當地邪惡騷擾、監控,並在經濟上進行迫害,二零零五年一月到二零零九年一月中共當局非法扣押她的退休工資。黃韜身體日益衰弱,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早上十點含冤去世。

案例4、大姚縣病休教師孫懷鳳遭勞教所、女二監迫害含冤去世

孫懷鳳,女,時年五十六歲,原為雲南省楚雄州大姚縣金碧鎮中心學校病休教師。由於身患多種疾病而病退,修煉法輪功後,疾病消失,身體恢復健康。自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多年來一直遭不法人員迫害。二零零四年九月,孫懷鳳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兩年。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因孫懷鳳不行了,才讓家人接回家。

回來後,丈夫在重大的壓力下,不能理解她,導致離婚。後來,孫懷鳳因向世人講真相,再一次被當地惡警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孫懷鳳在監獄中從精神到肉體又遭受嚴重迫害,身體極度虛弱,二零零七年病症加重,「保外就醫」回家後,生活不能自理,也無生活來源,學校一分錢工資不發,兒子向居委會提出辦低保,但被拒絕。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孫懷鳳含冤去世。

案例5、原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楊明清在女二監被「禁閉」、「嚴管」致血壓增高、臀部潰爛流血、聽力下降

'楊明清'
楊明清

楊明清,女,六十七歲,原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楊明清在家是賢妻良母,在社會上是個好公民,在單位被稱為是最好的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輪功開始,昆明九九年世博會期間被單位夥同公安警察將其與丈夫看守在家中四十五天,先後被非法刑事拘留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二次,累計被非法關押九年零兩個多月(單位不讓退休,被非法開除公職,兩次出獄辦「低保」,都被拒絕)。

'酷刑演示:長期坐小凳子'
酷刑演示:長期坐小凳子

楊明清兩次被關押在女二監九監區(集訓監區)期間,遭受長期「禁閉」(四個月)「坐小凳子」等嚴重迫害,致使血壓升高,雙下肢浮腫,會陰部潰爛、臀部坐出老繭,聽力明顯下降。出獄後、雙下肢浮腫,聽力障礙。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楊明清含冤離世。

案例6、年僅37歲的會計師歐雪昀在女二監坐小凳子等折磨,回家不久,不幸去世

'歐雪昀'
歐雪昀

歐雪昀,女,三十七歲,會計師,雲南航空物流公司財務總監。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歐雪昀在雲南大理髮放真相材料時,被惡人誣告,被大理市國保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隨後被劫持到女二監關押。

歐雪昀被非法關押在大理市看守所期間,曾經遭受侮辱對待,每次強迫洗澡時,只給一小盆水,洗澡時,還有警察在旁邊監視著。歐雪昀被非法關押在女二監期間,每天16小時被強迫坐小凳子,強迫洗腦「轉化」,做奴工活,致使歐雪昀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家人探監時,見她十分消瘦,面色蒼白。出獄後,歐雪昀又受到來自各種壓力被邪黨綁架判刑、家人的不理解,使歐雪昀精神上受到很大壓力,致使身體出現了嚴重病狀,於二零一六年三月離世,年僅三十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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