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與本案無關,我拒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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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今天,我和同修們交流一下,我的一次過難關的經歷。

我有一台複印機,在家複印真相資料,供給小組同修發放。自己也從資料中選取適合的內容,郵寄真相信,工作不同,年齡不同,職位不同,真相信的內容也有所不同。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我外出到家,十一點左右,看見家門口的路邊停了一輛警車。我到家一看,七、八個警察在我屋裏翻箱倒櫃。他們脅迫我兒子把我按住不動,抄了我的家,把所有的真相資料都搜走了。

四月二十五日,來了幾個警察,開車把我從家裏劫持到公安局。我想,我是李洪志師父的弟子,我是來助師正法的,其它的安排,我都不承認。

在公安局大廳裏,他們審問我:「你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的腦子裏突然想起上週《明慧週刊》上一位同修寫的「過難關」的文章:公檢法人員對修煉法輪大法的人是不講法律的。在法庭上,你只要承認你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承認這資料是從你家搜出來的,承認你講真相了,你只要承認其中的一條,他就可以給你非法判刑,這就是邪惡的理(舊勢力的理)。

該文章說,它明明白白知道你是修煉大法的,它明明白白知道這真相資料是從你家搜出來的,它為甚麼還這樣問你呢?它就是叫你符合它(舊勢力)的理。該文章還說,在法庭上法官問你是不是修煉法輪大法的,這資料是不是從你家裏搜出來的?可以回答:這與本案無關,我拒絕回答。這樣他們就沒招啦!

於是我引用了同修的那句話:「這與本案無關,我拒絕回答。」他們又問:「這資料是從你家搜出來的,不錯吧?」我回答:「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他們還想接著問下去,我打斷了他們的問話,說:「你們不用往下問了,你們就都給寫上,與本案無關,他拒絕回答,就行啦!」就這樣,審問結束了。

之後,他們把我帶到一個房間,我一進門,看見有個人手裏拿著一個三角形的東西,我也不知道是啥,只看見上面寫著我的名字。他要給我照相,我說,我不照。他又說,你坐下來照也可以。我說:我睡下來,我都不照。就這樣,他們又把我帶到另一個屋裏,派一個人看著我。

久了,我就問他:「咱倆就這樣坐著,是啥意思啊!」他說:「到現在你還不知道啥意思?你今天一直都不配合我們,現在正請示領導看怎麼處置你呢!」聽他這麼說,我就在心裏喊:師父救救弟子、師父救救弟子……大概過了半個多小時,來了一個領導模樣的人,對我說:「你可以回家了。」就這樣,在師父的慈悲保護下,當天我就平安回家了。

我體悟到,大法弟子走對了路,難關不難。

大約過了兩、三個月,我到公安局去找他們要真相資料,他們推說保管資料的人因公出差了。

今年,邪黨進行全國性的對大法弟子的「清零」騷擾。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這一天,邪黨人員給我打了兩個電話,叫我第二天上午十點鐘一定在家等著他們。

一大早吃過早飯,我就坐在床上,盤腿打坐,發正念:清除另外空間的邪惡操縱眾生對大法、對大法弟子犯罪,清除邪黨人員背後的邪靈因素。我心想,給弟子提高心性的機會來了,請師父加持弟子正念,救救這些可憐的眾生吧。就這樣,我在家等了兩、三天,他們也沒來。

關於類似上述的問題,也可參閱《善用法律 掌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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