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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市陸國坤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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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近日獲悉,廣東省茂名市陸國坤、廣州市張惠、揭陽市吳玉娟、深圳市王某順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茂名市陸國坤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茂名市電白區法輪功學員陸國坤,在廣州市南沙區發放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時,被監控拍攝。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陸國坤被南沙區公安分局國保和金州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到南沙區看守所。

近期得知,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陸國坤被廣州市荔灣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廣州市76歲張惠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

廣州市海珠區法輪功學員張惠女士,一九四五年五月出生,今年76歲。

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偵查二大隊警察懷疑張惠使用WIFI傳播法輪功真相,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在同福西路將張惠綁架,並非法抄家,將她劫持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張惠被廣州市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張惠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檢察員葉唯偉。

二零二零年二月,張惠被轉移到海珠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零年底,張惠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五千元。張惠不服非法判決,提出上訴。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廣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深圳市79歲王老先生被非法判刑一年七個月

深圳市法輪功學員王某順(具體姓名待查),男,一九四二年出生,今年79歲,家住福田區。王先生,二零零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親身受益後,王先生向世人分享修煉法輪功的喜悅。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九時許,王先生免費贈送世人真相資料,被惡意舉報。三小時後,中午十二時左右,王先生在住處,被福田公安分局警察綁架。

二零二一年初,王先生被南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七個月,勒索罰金二千元。王先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深圳市中級法院駁回王先生上訴,非法維持原判。

揭陽市吳玉娟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

吳玉娟女士,一九七七年二月出生,今年44歲,廣東省揭陽人,家住榕城區。

吳玉娟使用真相幣購物,被惡意舉報。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左右,吳玉娟在家中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家中五千元現金被搶走,吳玉娟被劫持到揭陽市看守所。吳玉娟未修煉法輪功的丈夫也被綁架,並被非法拘禁了十天。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吳玉娟被非法逮捕。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吳玉娟被揭東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甚至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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