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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被非法判刑 瀋陽善良婦女郭鴻雁遭迫害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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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法輪功學員郭鴻雁,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在中共惡黨對法輪功長達二十多年的殘酷迫害中,兩次被綁架、非法判刑,身陷囹圄四年多,受盡折磨與摧殘,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含冤離世,時年五十一歲。

'郭鴻雁'
郭鴻雁

郭鴻雁女士,家住瀋陽市沈河區。二零零四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她不僅獲得了身心的健康,人也變得更加聰慧溫柔,善良無私。她曾經營一家蛋糕店,因為誠實守信、童叟無欺而得到顧客的認可與好評,附近的單位、居民都願意到她的店裏選購食品。

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中午,郭鴻雁被瀋陽市沈河區國保大隊夥同沈河區二經街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郭鴻雁多年的積蓄和營運資金(三萬餘元)還有大量的私人財物被搶走。當家人要求清點這些財物時,沈河區國保警察竟無理拒絕,並告知家人日後看判決書。

郭鴻雁的父親和一名雇員當時一併被劫持到二經街派出所。當晚八點,郭父被沈河區國保警察要挾在兩張空白搜查單上簽名後回家。此後郭鴻雁的家人到沈河區國保大隊要人、要回被搶走的現金,遭沈河區國保大隊警察推諉、搪塞。

郭鴻雁被劫持到瀋陽市張士洗腦班裏,中共惡徒採取各種方式妄圖動搖她的正信,郭鴻雁都不為所動。十月十六日郭鴻雁又被轉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十月十九日,郭鴻雁開始絕食抵制迫害。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多,瀋陽市沈河區法院非法對郭鴻雁的開庭,僅允許郭鴻雁的母親和姑姑到庭旁聽,當庭沒有宣判結果。五月三十一日下午,法院非法宣判,郭鴻雁被非法判一年,拒絕簽字。法院人誘騙說,三、四個月就回家了,就簽了吧!郭鴻雁仍拒絕簽字。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郭鴻雁回到家中。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九、十點鐘,郭鴻雁和每天一樣來到自家新開業的蛋糕店,剛剛要開門進店,從一輛沒有牌照的車內下來三名男子,這幾個身份不明的人,要郭鴻雁上車,被她拒絕,郭鴻雁說要等父母過來。這幾人不由分說,直接拖拽郭鴻雁到無牌照的車上,郭鴻雁高呼「法輪大法好」。附近的商家和行人目睹這一暴行,心裏非常氣憤,痛罵中共邪黨人員沒有人性。

郭鴻雁再次遭綁架,她的父母雙親身心疲憊,無力經營蛋糕店,無奈只能低價出兌了新開業的蛋糕店,企盼能早日與女兒團聚。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瀋陽市沈河區法院非法對郭鴻雁等三名法輪功學員開庭後,下達非法判決書,郭鴻雁被枉法冤判三年,劫入遼寧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集訓矯治監區,獄警為了完成轉化任務,逼迫郭鴻雁放棄信仰、認罪悔過,指使和利用犯人對她進行各種方式的虐待和酷刑,使郭鴻雁受盡了折磨與摧殘。

因郭鴻雁拒絕認罪轉化,被迫長期睡在光板床上。寒冬臘月,犯人都蓋著大厚被,再壓上小薄被,甚至還得摟著幾個熱水瓶子睡覺,就是這樣半夜還時常被凍醒。在這種環境下,郭鴻雁一年四季都是睡光板床,可想她得遭了多少罪。

郭鴻雁還經常被包夾犯人強塞到案板下罰蹲,一蹲就是大半天,致使腿腳嚴重受傷,走不了路,過好長時間走路還一瘸一拐的。

犯人不給她熱水用,大冬天只能洗冷水澡。因為長期不讓洗漱、不讓洗頭,頭髮絲又厚又粗,蓬亂的像刺蝟一樣。一次洗澡時,犯人將一盆一盆冰涼的水潑到她身上,邊潑邊嘲笑:「你像瘋子一樣的埋汰,洗乾淨點,精神病……」包夾犯人對她打罵、嘲笑、諷刺挖苦更是家常便飯。

以上這些是知情人士親眼所見,郭鴻雁具體還遭到了哪些更為嚴重的迫害我們還不得而知。在這種種不公正的對待下,在常人無法忍受的迫害中,郭鴻雁從未動搖過自己對宇宙真理、對法輪大法的信仰。

二零一七年四月郭鴻雁終於結束冤獄,離開了魔窟。為了不讓家人為她擔憂,她自己默默的承受著滿身的傷痛和迫害的陰影,從未提起自己被迫害的遭遇。丈夫與她離婚,使她再一次遭受重大打擊。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郭鴻雁在病痛中含冤離世。曾經重德行善、誠信經營的蛋糕店經理就這樣在中共惡黨慘無人道的迫害中永遠的離開了我們;因信仰真、善、忍而幸福美滿的家庭,就這樣被中共摧毀的家破人亡。郭鴻雁的父母承受著內心無法平撫的悲痛、深懷對女兒無盡的思念。所有製造人間悲劇、參與迫害郭鴻雁的公檢法司人員將罪責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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