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兩任公安局長先後遭惡報 公檢法司人員當自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赤峰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於海,目前,正在被審查。於海的前任李志斌,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上吊自縊,終年51歲。這兩人先後任職期間,為了名利、仕途,加重迫害善良民眾,赤峰市及各旗縣冤案叢生,家破人散的悲劇屢屢發生。

李志斌和於海這兩人的官銜,赤峰市副市長、赤峰市公安局局長,曾是不少的人羨慕的。短短的幾年裏,他們飛黃騰達的命運如同曇花一現,一個自縊命喪黃泉,一個淪為罪犯鋃鐺入獄。

為何發生如此大的變化,在此,說說這兩人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罪惡簿,奉勸赤峰市公檢法司官員從先後這兩任公安局長的惡報中,清醒理智起來吧。

李志斌,於二零一五年一月,調入赤峰市任副市長、赤峰市公安局局長,任職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於海調入赤峰市公安局,任職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李志斌積極主動的參與迫害法輪功,在他的慫恿下,至少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入獄,甚至老人都沒有倖免,並且還被非法重判。這些成了李志斌被急速提拔的「政績」,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李志斌調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任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

然而,罪孽深重的李志斌,損了德行與福份,招致厄運纏身,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上吊自縊,終年51歲。以下是他參與迫害的部份事實。

李志斌在赤峰任職不到一年,極短的時間裏,上百名法輪功學員因為實名控告元凶江澤民而被騷擾,有的遭受非法關押,被非法判刑等等。僅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初,被中共邪黨謊言毒害的赤峰警察,在李志斌的親自授意下,前後抓捕了敖漢、紅山區等十四名訴江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八月,赤峰元寶山區法輪功學員張麗梅因依法控訴江澤民,被松山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張麗梅被勒索、威脅。張麗梅在這次被綁架迫害的驚嚇、恐懼中,身體健康狀態越來越糟糕,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張麗梅拋下年僅17歲的孩子含冤離世,年僅52歲。這一冤案中,李志斌負有主要責任。

赤峰松山區法輪功學員徐殿林、張悅舫夫婦,因控告元凶江澤民,於二零一五年九月,被綁架,徐殿林夫妻都被非法判刑,七十多歲的徐殿林被判七年。

赤峰喀喇沁旗劉瑞芹、趙豔敏母女實名控告元凶江澤民,趙豔敏被非法判刑四年,其母親劉瑞芹被非法判刑兩年。她們被非法判刑後,被投入了內蒙古女子監獄迫害。

赤峰元寶山區潘麗娟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因訴江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被投入內蒙古女子監獄後,潘麗娟曾長期遭受酷刑迫害。

李志斌曾在包頭地區也欠下命債。二零零二年七月到二零零六年五月,李志斌任包頭公安局東河分局副局長,二零零六年五月到二零零九年一月,任包頭公安局東河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是包頭東河區主導迫害的罪魁禍首。二零零九年一月直到二零一五年一月,李志斌開始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他是包頭一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責任人。

包頭東河區法輪功學員劉文麗,54歲,原包頭鐵路客運公司退休職工,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晚被包頭市東河區公安分局和管區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包頭市看守所迫害,短短十幾天劉文麗就被迫害致死。親屬提出看人,被無理拒絕,610和公安部門還逼家人儘快火化,毀屍滅跡、掩蓋犯罪事實。

李志斌調離赤峰後,於海接任。同樣的是,於海重蹈前任局長的那一套,繼續執行嚴酷打壓法輪功學員的政策。於海在赤峰行惡四年後,調入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任黨委副書記、政委。戲劇性的是,現在於海已經被審查也遭了惡報。

從他們的厄運中,善勸赤峰市各級公檢法司官員應該儘快的理智起來,否則面臨同樣的下場。

於海調離赤峰後,現任的赤峰局長依然繼續參與迫害。紅山區、元寶山區、松山區等公檢法司官員,爭相表功。二零二零年底,元寶山區政法委王冰操控在元寶山鎮辦起罪惡的洗腦班,元寶山區幾十名法輪功學員被嚴重騷擾,有的被迫流離失所。元寶山鎮的劉志會和王久燕,上躥下跳,在洗腦班裏迫害無辜的善良人。

元寶山區法輪功學員白寶華,被警察搶劫了借來給兒子治病的錢一萬四千元,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被非法開庭,採取遠程視頻的方式進行,法院利用疫情,剝奪白寶華辯護律師當庭辯護的權利,白寶華被非法判刑四年,白寶華的婆婆因焦慮過度,哀傷離世。

赤峰市松山區法輪功學員郭振芳,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晚,在赤峰市松山區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六月八日,松山區法院對郭振芳和馮玉華夫婦非法開庭時,郭振芳身體還非常好,自己從車上跳下來走到庭審現場,可是不到一天就被看守所迫害致死。郭振芳被迫害致死後,妻子馮玉華繼續被非法關押。

郭振芳被迫害致死後,鼻孔有血跡,後背腰部以下呈紫紅色,一條腿的膝蓋內側有傷口。醫院說郭振芳被送入醫院時已無生命體徵。事發後當局調動大量的警力控制現場,如臨大敵,製造恐怖氣氛,極力封鎖消息,高壓威脅知情人士透漏消息。

郭振芳的家人在高壓下,沒有反抗申冤,外人也沒聽見這家人的哭聲和喊冤聲。也許家人的處境就是當年張志新的再版,張志新被處死後,張志新的丈夫和兩個孩子極其痛苦,但不敢做出任何的反應,回到家後,深夜裏抱在一起悲痛的哭,哭了一夜,但不敢出聲哭。

赤峰市新城區法輪功學員段蓮英,二零二零年十月,在汽車裏,被所謂「開庭」,並被非法判刑三年。

這些冤案,不僅冤屈,更是慘烈,有的年邁的老人含淚被迫簽寫斷絕父子關係的協議,以免子孫兩代人遭受株連;有的家人在悲憤中哀傷離世;有的家人在親人被迫害致死後,不敢申冤,否則同樣的要面臨牢獄之災。

自古以來,沒有一個人能夠逃脫因果報應的天理制約,直接參與迫害的赤峰公檢法司官員們,請掂量掂量吧,欠錢的要還錢,欠命的要還命。邪黨強權下,對法輪功學員,有的公檢法官員是失去理智的瘋狂,待到惡報臨頭時,再也沒有可挽回的機會了。

奉勸赤峰的官員,即使你曾經已經造下了無邊的罪惡,在大淘汰來臨之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再次真心的勸善,請守住良知善念,認清是非,棄惡從善,為自己選擇光明的未來,否則參與迫害的惡報隨時要降臨頭上。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