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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樂陵市臧書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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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六日,被非法關押半年餘的山東省樂陵市法輪功學員臧書玲,被樂陵市法院非法的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臧書玲家住山東省樂陵市黃夾鎮,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她在河北省鹽山縣被樂陵市公安警察綁架。警察搶走了她的出租屋裏的私人物品和一輛電動汽車。臧書玲被非法關押到山東德州看守所。

此後,臧書玲被構陷到樂陵市檢察院、法院。家人為她請了辯護律師,樂陵法院的副院長黃帥刁難律師。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六日,在樂陵市法院,臧書玲被以視頻的方式非法開庭。律師為臧書玲做無罪辯護。但臧書玲還是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此前,山東省德州市寧津縣警察夥同樂陵市警察,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非法闖到臧書玲家。在家裏沒人的情況下,村支書從其鄰居家借來梯子,警察翻牆進入家中。

她的鄰居說,人家家裏沒人,你們這樣進入,是違法的。這些人不聽勸阻,搶走家裏的一萬多元現金、二張二萬的存單和銀行卡,銀行卡被凍結,兩台打印機被用汽車劫走,私家汽車也被開走,家裏的財產被洗劫一空。她的家人痛哭流涕,不知以後的日子如何過。

如今,修煉真善忍的臧書玲,只為做好人,被樂陵市法院違法枉判三年六個月。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地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搶劫;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將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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