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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平度市香店村法輪功學員被政法委人員頻擾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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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平度市香店村法輪功學員近期被政法委、610人員及村幹部等頻繁騷擾。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在香店村原村委主任張明週的帶領下,平度市原610人員代玉剛一行騷擾了至少四家香店村村民。

在李芳家,代玉剛進門就問她:還煉不煉了?李芳說:共產黨管天管地還要管人的思想。代玉剛狠狠地威脅道:「就得管著你,你這又過了兩天好日子了(二零零九年李芳曾經被綁架到青島洗腦班迫害),看起來你還煉,拘留你半個月。」並搶走一些大法書籍,走的時候,撕毀李芳貼在門上的勸善對聯:「敬天地積德納福 行善事福泰安康」。

代玉剛一行還去使勁拍打另一村民的門,拍了很長時間才離開。騷擾王振芳時,代玉剛搶走她家的福字。

騷擾法輪功學員曲輝芳年近八旬的父母時,代玉剛胡言亂語,惡毒地問一些令老人傷心的話,如你原來有三個女兒,大女兒(曲輝芳)死了,是不是?不顧事實,顛倒黑白地污衊,並溜到另一個房間探頭探腦。

曲輝芳生前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到中共邪黨人員的綁架、非法關押、騷擾恐嚇、敲詐勒索等迫害,二零零零年農曆十一月份,曲輝芳依法到北京上訪,後被非法拘留、關押共計四十多天,被敲詐五千元錢。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曲輝芳曾經被迫只穿單薄的秋衣秋褲,赤著腳站在雪地上,原香店黨委有關人員逼迫她將雙手手心貼在冰冷的水泥牆上,站在陰暗的樓後,被凍了整整一宿。關在一間小屋裏,一直不讓睡覺,一睡覺就打她。回家後,曲輝芳原本健康的身體出現了嚴重問題:面色發黃、食慾不佳,最明顯的是口腔有氨臭味。

失去了靜心學法修煉的環境,整日生活在擔驚受怕之中,曲輝芳的身體每況愈下,於二零零九年含冤離世,年僅39歲。包括代玉剛在內的有關邪黨人員顛倒黑白,將曲輝芳被邪黨殘酷迫害導致的身體傷害以至於離世,污衊為修煉法輪功不吃藥所致。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7點半左右,村委文書曲統河騷擾李芳,非法索要她個人電話號碼,被拒絕。十月十五日曲統河再次去李芳家騷擾。十月十八日,曲統河對李芳說來嚴的了,要每個星期都彙報一次,並說平度政法委的人現在就在大隊,你見不見?你煉法輪功會影響孩子的升遷,你真自私,你只要說不煉了就不影響孩子了。李芳拒絕與他們見面。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平度政法委有關人員給李芳的女兒打電話。稱十一月一日下午要到她工作的學校找她談談。後來政法委人員又給她女兒打電話,要求十月三十一日見面談談,被拒絕。家人稱他們沒有法律依據,如果繼續迫害,會走程序討要說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十一月十七日下午,曲統河稱他們(政法委人員)又來了,就問問李芳還煉不煉(法輪功)了。

信甚麼,不信甚麼,是公民的思想自由,任何人、任何機關、任何政黨都無權要求改變別人的思想。

參與騷擾人員不表明自己的具體身份,其工作方式不合法;不出示法律依據,不僅違法而且侵權。政法委、610並非政府機關,根本沒有行政、司法方面的職權,也就是沒有合法的授權,屬違法操作。村委會配合所謂的政法委的犯罪行為,一樣受到追責。

村委會只是一個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自治組織,不是行政機關,沒有行政職能,其職能也只是為村民提供服務,不該擾民。村委沒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授權,沒有執法權,更沒有騷擾民眾的權利。

村委會成員是屬於村民選舉,理應為村民服務的人員,卻反過來參與對正信者的違法犯罪行為,從法律角度講也屬於共犯,所有參與騷擾迫害的人員都涉嫌剝奪信仰自由罪。不但應當受到法律的追責,更會受到天理、道義的懲處。最終不明真相的話,就將面臨失去生命永遠的未來。

相關人員電話:
香店村書記袁愛先(女):15653216816
香店村主任:張明周(男):13505324169張明周妻子馬春芳:13730966177
香店村文書曲統河(男):15318752327
平度市原610人員代玉剛之弟:代玉愷,電話:13589372988;053288319989
代玉愷牙科門診平度市南京路38號101戶(永安新村34號樓東頭底樓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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