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的廣東省梅州市歷任政法委書記,下場都不好:第一任唐爾富,退休後66歲病死;第二任田家才,51歲失去全部職務;第三任黃偉聞,調離後,52歲被宣布「雙開」,並被提起公訴;第四任彭耀新,56歲,任內畏罪上吊自殺;第五任陳俊欽,56歲,任內被宣布接受調查。
這裏僅舉幾例梅州市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中共惡黨惡人遭報應的案例,以此為作惡者誡。
1、陳俊欽,男,1965年4月出生,廣東省潮州市人,1994年3月進入公安系統,歷任廣東省揭陽市交警支隊車管所副所長、所長、副支隊長。2002年2月後,任廣東省公安廳610辦公室主任科員,參與迫害法輪功;2003年9月後,任揭陽市公安局政治處副主任;2004年12月後,歷任揭陽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政委、交警支隊支隊長、揭陽市公安局副局長;2016年9月任梅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2021年10月15日,陳俊欽被宣布涉嫌嚴重違法,被審查。
2017年,陳俊欽指揮公安參與梅州市的敲門行動,大規模騷擾梅州市法輪功學員;2018年9月任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610領導小組組長(2018年9月-12月仍兼任梅州市公安局局長)。陳俊欽任梅州市公安局局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610領導小組組長期間,許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如郭雅芬、曾海平、李群招和李依秀等,陳俊欽負有無可推卸的領導責任;他還多次主持梅州市各地政法委對法輪功的污衊宣傳活動。
2、郭海鋒,男,廣東省梅州市蕉嶺縣蕉城鎮龍安村主任,在村委會選舉時,為了往上爬,當上龍安村邪黨黨委書記,就指使其堂兄郭靈鋒(村民小組組長即生產隊長)在本村範圍內,到處撕毀大法真相和拆毀村旁的土地廟。2021年3月7日上午十時左右,郭海鋒騎著摩托車回家,途經205國道叟樂站,摩托車撞上國道中間的隔離牆,頭部撞到隔離牆上,腦漿迸裂,當場死亡。
3、陳政雄,男,2001年初,是廣東省梅州市蕉嶺縣高思派出所副所長,2009年2月-2017年9月任廣東省梅州市蕉嶺縣文福派出所所長,而後任蕉嶺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參與迫害法輪功。2020年4月,陳政雄因在任文福派出所所長期間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獎金補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行政撤職處分,違紀所得被予以收繳。
4、廖遠忠,男,擔任廣東省梅州監獄獄政科科長期間,縱容監獄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如一次嚴重迫害,致法輪功學員黃華傑頭撞牆(編者註﹕這是在中共殘酷迫害下,承受不住的極端行為,不是法輪大法的原則真、善、忍所倡導的),抬到監獄醫院縫了8針,當時在場的就有時任獄政科長的廖遠忠、副監獄長廖耀宏與杜應華等人。2013年5月,廖遠忠任梅州監獄政治處主任,2015年升任梅州監獄副監獄長。2021年5月17日左右,廖遠忠在上班期間,被當場帶走調查。
5、丘孝良,男,1969年4月生,廣東梅縣區人,1999年3月-2012年5月,先後在廣東省梅州市梅縣梅南鎮、荷泗鎮、水車鎮、南口鎮等鄉鎮任中共黨委副書記、鎮長、鎮黨委書記兼人大主席等職;2012年5月-2013年11月任梅縣政府辦主任;2013年11月-2020年5月任梅縣區區政府辦主任;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曆任中共梅州市梅縣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書記、區府辦黨組書記、主任、區政府系統黨委書記、區委辦主任;2020年4月任中共梅州市梅縣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主持梅縣區「清零」行動,梅縣區不少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李玲蓮、李群招、李依秀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判刑;2021年9月調任中共梅州市梅江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21年11月3日,丘孝良被宣布涉嫌嚴重違法,被審查。
6、陳略宇,男,1968年10月生,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人。2008年7月任中共興寧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2008年9月任中共興寧市委副書記,興寧市政府市長;2012年1月任中共興寧市委書記,興寧市政府市長;2012年3月-2016年6月任中共興寧市委書記,興寧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6年6月,陳略宇被免去興寧市市委書記。2018年因為興寧市「神光山」問題被追責。
在其擔任興寧市委書記期間,興寧市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如何新芳、袁玉嬌、劉利春、劉備平、黃宗朋、廖娟娜等。
2021年9月,梅州市下轄的所有縣(市、區)政法委書記、四個公安局長換人,政法系統大清洗已經開始。10月以來,已經有兩個政法委書記落馬。
奉勸參與迫害的中共各級官員、工作人員不要昧著良心,分清真正的正邪和善惡,做出正確的選擇,不要再追隨中共惡黨迫害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停止迫害,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