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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陽市白玉珍、靳玉玲被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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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信陽市溮河區法輪功學員白玉珍、靳玉玲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被警察非法入室綁架,被構陷至信陽市潢川縣檢察院、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8點多,在信陽市第一看守所遭潢川縣法院非法開庭。

靳玉玲今年60歲;白玉珍老人今年79歲,進法庭時,身體走路都不穩。在開庭過程中,靳玉玲、白玉珍一直還被強制戴著手銬。當天親屬沒有健康碼不讓進去旁聽,同時限定旁聽人數。

公訴人是潢川縣檢察院吳微晨(13839799819),法官是潢川縣法院張軍軍(13526060979)。吳微晨明知法輪功合法,卻口口聲聲說法輪功是×教,用《刑法三百條》誣陷靳玉玲、白玉珍,並把警察非法入室搶劫到的私人物品書籍、資料、老年播放器、人民幣等作為「罪證」,同時出示在商場錄像監控視頻中截取的錄像,作為構陷證據,建議法官對靳玉玲、白玉珍判刑3-4年。

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駁斥了公訴人的指控。

靳玉玲、白玉珍當庭義正詞嚴告訴法官修煉法輪功沒有罪。她們向當庭法官陳述自己是好人,自從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身心受益情況時,法官非法阻止。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信陽市公安局溮河分局國保大隊夥同工區路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到浉河區白玉珍家,綁架了白玉珍和靳玉玲,並非法抄家搶劫。白玉珍、靳玉玲被構陷到信陽市潢川縣檢察院,後被構陷到潢川縣法院。

相關責任人與單位:

主要案件負責人:河南信陽市獅河區分局國保大隊趙明亞和徐時光:趙明亞手機號:18837691173。

潢川縣檢察院、法院
潢川縣檢察院檢察長 曾春麗 0376-3116001 13837632768
副檢察長(立案科主管) 李廷輝 0376-3116002
值班電話:0376-3116700 傳真:0376-3116050、0376-3192000
檢察委員會委員 肖景炎0376-3905959(宅 電) 13346753560
副檢察長 周正曉 13703764118
副檢察長 項鈺 13183378199
檢察院公訴人:吳微晨 13839799819

潢川縣法院院長 陳剛 13937670636 0376-6362601
潢川縣法院副院長 仇登濤 13703769869 0376-6362616
潢川縣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馬亞東 13703764896 0376-6362628
潢川縣法院副院長 劉國斌 13783761778
潢川縣法院 程有林 13703769705
潢川縣法院副院長 李剛 13903978075 0376-6362602
潢川縣法院執行局局長 李 忠 0376-6362609 13839792160
潢川縣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魏明星 0376-6362613 13783976661
潢川縣法院政治部主任 谷慧 13523765195
潢川縣法官:張軍軍 13526060979

立案一庭
張文玲 庭長 立案大廳 0376─6362627 13783764763
丁 麗副庭長 立案大廳 0376─6362626 13837685858
呂亞靜 13939794400
白俊彬 0376─6362626 13871163675
立案二庭
陳國霞 庭長 0376─6362659 13569712216
李思敏 副庭長 0376─6362698 13939750566
刑事審判庭
程有林 庭長 0376─6362630 13703769705
肖豔茹 副庭長 0376─6362788 13939719139
方大春 0376─6362687 13839727995
馬 濤 0376─6362687 13839796508
王 歡 0376─6362788 18637658922
副庭長 董飛 0376─6362632 13783976216
審判監督庭
劉鴻鈞 庭長 0376─6362691 13083765829
張亞旭 0376─6362682 13839799619
施 青 0376─6362691 13782977649
王 勇 0376─6362682 13803761758
執行局 楊海洪 副局長 0376-3112911 13683763368
萬 筱 執行一庭庭長 0376─3112905 13839700888
李魏巍 執行一庭副庭長 0376─3112911 139376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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