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配合邪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幾年前,訴江之後,有一天我的手機突然響了,出現一個陌生的聲音:「你是某某吧,我是某某派出所,請你來一下。」我說「你打錯了」就掛斷了電話。

對方又打過來說:「你向高法起訴江澤民了吧?」我說:「這和你有甚麼關係。」對方說:「請你來登一下記。」我說:「沒時間。」就掛了電話。

後來兩個警察到我家裏找我,我父親說:「不在家。」警察看了看確實沒找到人,就走了。

又過些天,我看到樓長在我們小區路邊跟我打招呼,旁邊還有我不認識的人。再後來,我總覺的有人在後面跟蹤。可我認為自己行的端做的正,不應該退縮,沒做必要的防範,有一天在樓下,我被十多名便衣警察綁架了。

他們不出示任何手續就要給我戴手銬,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就把我打翻在地,並使勁踹我的腰,當時我就不能動了。

我被帶到派出所,警察說:「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
我說:「這與你有甚麼相干?」
警察說:「你只要寫個保證就放你回家。」
我說:「保證甚麼?」
警察說:「保證不煉了。」我說;「沒門!我錯哪了?」
他看我不答應,就說:「哪管表示一下也行。」
警察說:「國家規定了不讓煉,就是錯了。」
我說:「當年老幹部被打成右派關進牛棚,老幹部錯了嗎?」「法輪功在台灣、香港、澳門都是合法的,在全世界其他地方都合法,你怎麼解釋。再說,煉法輪功礙著誰了?造成甚麼損害了?」「我沒有害別人,只為自己身體好,也沒影響到別人,怎麼就錯了呢?」

警察見講不過我,就說:「我是為你好,你這麼不聽勸,瞧好遭罪吧。」

後來,又來了一個警察,問我姓名、年齡等等,我一概拒絕回答。他就自言自語說:「不語。」 「不語。」……並在電腦上打字。直到下午三點多鐘,有個警察從外面急匆匆的走進派出所,一邊走一邊說:「辦下來了。」原來他們是去補辦抓捕手續去了。

我被兩個輔警架到派出所外面的警車上,這時我才看到還有幾個人也被帶出來了,我們都是煉法輪功的。我們被帶到公安醫院,強行作檢查。我不配合,被他們反向掰胳膊、大腿,強行抽血,強行拍X光片,強行作B超。晚上十點多鐘,我們被關進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我不穿犯人穿的馬甲,那裏被關的人在警察的指使下,硬給我套上馬甲。我就馬上脫下來。他們再套上,我就再脫下來,反覆多次後,他們就一邊一個人抓住我的手,不讓我脫下馬甲,後來他們也累了,我掙開他們的手脫下馬甲後把馬甲從監倉的窗戶扔到外面的走廊上。他們也沒辦法了,就不管了。

第二天早上,監倉內的所有人都得下地列隊、報數、背監規。

我不站隊、不報數、不背監規,就在鋪板上躺著,也不吃飯,絕食反抗迫害。師父講:「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我想無論我有甚麼不足,都不是邪惡迫害的理由,絕不允許邪惡迫害。

我絕食絕水三天後,被架到看守所樓上的醫院,他們把我綁在床上,強行給我從鼻子裏插管,我堅決反抗,他們沒成功。

又過了一天,他們又把我架到看守所的醫院,把我綁在床上,又給我插鼻飼管,我堅決反抗,他們又沒插成。旁邊一個穿警服的人伸手了,用拳頭猛擊我的腹部,另一個警察(聽別人稱他是某某大夫),他拿一個鐵钎子猛撬我的牙,我的兩顆下牙被撬倒了,我只好放開緊咬的牙,他們插管成功了。我被帶上反銬,送進了小號。

在小號裏我被呈大字形固定在地上。不一會胳膊、腿就鑽心的疼,再過一會就疼的我滿頭大汗,再加上我被抓的時候腰已受傷,全身就沒有不疼的地方。我就不斷的發正念,一分一秒的堅持,就不求饒。可是躺著尿不出尿,肚子憋的鼓鼓的。大約過了二十四小時,才把我放下來,可我一動都動不了,全身都不聽使喚了,警察告訴看著我的兩個嫌疑犯,說:「給他放鬆胳膊、腿。」那兩個人就一邊一個開始放鬆我的胳膊、腿,啊呀,這胳膊、腿一通血脈,痛徹骨髓呀。待我胳膊、腿都恢復活動能力後,我站起來才排出尿來。

接著又把我呈大字形固定在地上。過了兩天,有個警察頭目說:「我們把你放開,你別把鼻飼管拔掉好嗎?」我想他們用鼻飼管也維持我身體的營養,我也沒必要讓他們趁機把我綁成大字迫害,就同意了。他們就安排兩個嫌疑犯每天往我的鼻飼管裏注射粉碎後的食物。

一個星期後,我被送到普通監室,普通監室非常擁擠,睡覺都得側立著身體睡。我絕食,身體沒力氣,被兩側的人擠的上不來氣。不知過了幾天,我又被架起來,架到監室鐵門旁,外面有監獄醫院的護士來抽了一管血就走了。

又過了一天,我被送到監獄外的醫院,急救,聽說是因為低鉀、低鈉、低蛋白。住了三天醫院後,就開始做各種檢查,有心臟扇掃、腎B超、肝CT等,我不配合,懷疑他們為活摘器官做準備。並要求出院,那裏的醫護人員說:「我們是在救你的命!」我說:「看病做那些沒關係的檢查幹甚麼?再說哪有綁著人看病的?這是迫害,不是治病!把我放回家,甚麼病都好了,不用治,這是假慈悲。」我又被送回看守所。

回來後,就有派出所的警察來提審,我不去,後來看守所的警察就派兩個嫌疑犯架著我到提審室,我甚麼也不回答,他們也沒辦法。再後來,檢察院來人提審,我也一言不發,那個檢察官惡狠狠的說,像你這樣的就得重判。每次提審我都因為一點力氣也沒有,連鋪板都爬上不去,被兩名「包夾」架來架去。

我在看守所時,就有同修不懼危險給我送衣物,給我存錢,在那非常艱難的時候,我的心情,真如久旱逢甘霖,天寒得冬衣,遊子接家書,迷途遇嚮導。給了我激勵,使我鼓起勇氣,使我知道,我並不孤單,還有人在注視著我,我不能退縮,不能消沉下去。我不能無顏見關心我的人,辜負他們的良苦用心。

後來有一天,管監室的警察說:你被批捕了,三十七天出不去了,你要再絕食我就上手段了。後來他給我戴上背銬和腳鐐。又過了一天後他又來把我帶到他的辦公室跟我說:我可以給你摘掉手銬腳鐐,但你必須得吃飯。我說那好吧,但不許別的被關押的嫌疑人來管我。他同意了,我就開始吃飯了。

又過了七、八個月,我們被帶到法院,被非法開庭,沒有人證、沒有物證,非法判刑四年。經上訴中法。中法來法官到看守所問我:有沒有自證清白的證據?

我說辦案的警察沒有證據證明我犯罪,我還需要甚麼證據證明我清白?檢察官說:「那好。那你到底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吧。」我說:「是。」他說:「那就沒抓錯。不用開庭了。仍維持原判。」

再後來我被投入監獄。在入監隊,我不穿囚服,被獄警指使犯人毆打,我絕食反抗。再後來,我被送到老殘隊裏,在那裏,我們被強制天天坐鋪板。

再後來,我被專車送到外地監獄,在那裏先去了入監隊,在入監隊我被強制轉化。

先是每天從早到晚除了睡覺就被強制坐小板凳,被限制上廁所次數,限制活動,不許與他人說話,被四名「包夾」看著。

後來迫害升級了,在專門隔離的房間裏,強制轉化,被強迫寫「四書」,我絕食抗爭,又被強制插管灌食。我抵制插管灌食,他們就大打出手,把我的肩關節、膝關節都打傷了,我的胸椎、腰椎也受到嚴重的損傷,活動非常困難。

迫害我的人使用了各種各樣的方法迫害,在冬天裏把我全身棉衣澆上水,把門窗全打開,讓我在冷風裏吹;把辣椒麵抹進我鼻子、眼睛、嘴裏;把辣椒水灌進衣服裏面;不讓睡覺;整天不讓上廁所,等等。

在整個受迫害中,我堅持發正念,清除另外空間的邪惡。堅決不配合被操控人員的命令、指使。堅信自己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信師信法、不管自己有甚麼漏,都不允許邪惡鑽。師尊不會安排我們進監獄,但進監獄一定是邪惡對我們的考驗。師父也是要看看我們在考驗面前的表現。

既然來到監獄,就把在監獄裏的事做好。堅決守住底線,放下生死,心想:被打死也不能被嚇死,對待迫害不懼怕、不求饒、不讓步。不被「包夾」偽善的嘴臉迷惑。珍惜「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放下生死,絕不背叛師父,絕不背叛大法,沒有半點猶豫,沒有半點退縮。不僅如此,我還要用正念把監獄的邪惡解體掉,不讓它再迫害大法弟子。

他們看軟的硬的招數在我這裏都不能奏效,就把我下放到勞動監區去了。在勞動監區,我依然抵制迫害,不配合報數、不勞動。他們就把我限制在一個角落裏,讓專門的「包夾」看著。這裏冬天太冷了,其中一個「包夾」心地善良,把自己的棉鞋給我穿。

又過了半年,監區來了一個別的監區分配來的警察,他對我不配合的表現不滿,強制我勞動,我提出:我沒犯罪,不勞動,再說勞動不給報酬,違反勞動法,不幹。他就指使多名「包夾」人員強行給我剃光頭髮,侮辱我,我絕食反迫害。

八天後,迫害我的警察來問我:「為甚麼不吃飯?」我說:「抵制迫害。」「為甚麼不用其它方法?」「用我自己的痛苦,喚醒你的良知,我用絕食這種方法可以讓你有時間去思考對錯。」

我接著說:「其實我們本無恩怨,你所做的是工作,是上級指使,你是為了保飯碗。」停了停我接著說:「而我是為了你和你家人的未來著想。我要是順從了你,我們皆大歡喜,你去報功,我也不用承受肉體上的痛苦。可是我那樣做卻害了你,因為全世界都知道法輪功是對的。我根本沒犯法,這你心裏也清楚。全世界只有中國大陸迫害法輪功,這麼做等於跟全世界普世價值對著幹,結果只有失敗。」「江澤民闖了一個天大的禍,共產黨已經賠不起了,只能過一天算一天,走哪算哪。形勢翻過來只是時間的問題,你又何必替他背黑鍋呢?」「今天我若順了你,就害了你,等於把你釘在恥辱柱上了,以後翻開檔案,上面記著是你曾經迫害過法輪功。因為今天你的功,到了那時就是你的過。這可是你自己記上去的,不認賬都不行。我這樣說你可能以為是危言聳聽。」「比如你想一想,把劉少奇打成『叛徒、內奸、工賊』的警察的下場就會明白。『文革』時,上級命令打倒劉少奇,那時劉可是國家主席。辦案的警察把案子辦成了鐵案,劉少奇被踏上一萬隻腳,永世不得翻身。劉被綁在死人床上兩年後死了。可是『十年文革』之後,劉被平反了,一夜間成了『無產階級革命家』。您想一想,那些把劉少奇的案子辦成了鐵案的辦案警察是何種下場?不是明擺著嘛。不用再做筆錄,就直接把那辦案的警察當年給劉少奇辦的鐵案的卷宗拿出來,問辦案的警察,該怎麼辦就行了?您想想,這時那辦案的警察是啥心情?真是腸子都悔青了!當初我逞這能幹嘛?在這案子上簽了自己的名字,現在都沒法摳下來。今天,我沒順從你,你心裏不高興,可是你沒在我的卷宗裏留下傷害法輪功的記錄。日後,也不必擔心被清算,您說是不是這樣?我是在用我的承受來挽救你!你說是不是?你真得好好謝謝我。」

「還有,當年東德共產黨為防止人民向西德跑,修築了柏林牆,還派士兵把守。很多翻牆的東德人被打死。最後一名被打死的東德人九個月後,柏林牆就被推倒了。那名開槍的士兵被判有罪,他為自己辯解說:他開槍是恪盡職守。法庭判他:你有開槍的職責,但是把人打死就是謀殺。因為你還應該有槍口抬高一釐米的良知。這樣看您應該明白我為甚麼沒有採取極端方法的原因了吧?善的力量是無限的,而惡的力量是有限的。正義終將戰勝邪惡。」

我被帶到監獄內部醫院,綁在床上,強行輸液,因為我嚴重脫水,血管都癟了,輸不進去液,血管都變脆,四肢被多次扎針。輸了三天液體後,實在是輸不進去液體,他們也沒有辦法。在師尊的慈悲保護下我度過了難關。

又過了一年,隊裏又從別的監區轉來一個警察,他管我住的監室。他與我交談時我就把大法真相告訴了他,並把前面那個警察為難我的情況跟他講了。誰成想,他卻和前面為難過我的那個警察一起來迫害我。我又一次絕食反迫害,並向有關部門包括監獄長、監獄管理局、檢察院等部門寫信投訴。

在監區同修們的配合下,大家齊發正念清除邪惡。結果先來到我監區的那個警察全家都病了,後來的那個警察自己得了腦血栓。迫害不了了之。

我與同監區被非法關押的同修們不能自由交談。雖然我們在許多問題上有分歧,可是我們的心是連在一起的。在反迫害過程中,我所在監區的同修們給了我很多幫助,他們主動給我買食品,幫助我洗澡,給我提供衣物。在我被嚴管的期間,同為被非法關押的同修,依然不懼打壓,把自己捨不得吃的東西給我,把自己捨不得用的東西給我。使我堅定了信心,堅強了正念,走過了最艱難的路程。師父說:「如果一個修煉者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惡一定是害怕的」[2]。

在被非法關押的日子裏,我覺的師尊時時刻刻都在我的背後看著我,眼前邪惡的虐待正是師尊借用來考驗我的,考驗我能不能堅定正念,能不能過好關!

為了不負眾生的期盼,完成史前大願,兌現下世正法的約定,我一定放下生死義無反顧,即使再艱難也絕不放鬆前進的腳步,走在神的路上!

每當我覺的痛苦的時候,就在想師尊下世救人,為眾生承受痛苦,我所遭受的痛苦,大部份已經被師尊給承受了過去,我吃這點苦一定是我能承受得了的那部份,「難忍能忍,難行能行」[3]。我絕不能給師尊抹黑,不能給大法抹黑。牙一咬,心一橫,縱然我是單槍匹馬,面對邪惡千軍萬馬,我也絕不退縮。

我的忍耐力不斷增強,當我覺的自己到了極限的時候,就在心裏鼓勵自己說:「你的真實能力比你知道的大至少一百倍。」提醒自己「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4]因為「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5]。

絕食的痛苦無法用言語來形容,那真是萬針穿身的感覺,身上沒有不疼的地方,一秒鐘的堅持都是非常困難的。喘口氣,說句話都需要用全身的力氣。我就發正念,滅邪惡。正念一起痛苦就減輕了。就這樣一秒一秒的堅持,我只想著就是死也絕不退縮。一次一次度過了難關,邪惡被打敗了,條件放鬆了,環境寬鬆了。

越是艱難的環境,越鍛煉人。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堅信正念,堅信自己。一切邪惡都是浮雲,沒有過不去的火燄山,能不能放下根本的執著最重要。一切都是為成就我們而安排的,壓力大的環境不會再來,走好腳下的每一步是關鍵。邪惡越來越衰弱了,一切都在師父的掌控之中。進監獄不是好事,卻鍛煉出我前所未有的正念強度。講真相,發正念是師尊賦予我們的法寶,運用好這兩件法寶我們就甚麼困難都能克服。

邪惡叫囂:不寫保證過不了關,必須百分之百轉化。其實它沒有那麼強。這是在考驗我們對師父、對大法的信是不是真的,在逆境中是不是堅定。不寫所謂「保證」不是過不了關,不是神不管,神是在理上管,因此我們就必須找到讓神管的理由,這是關鍵!

沒寫保證走出監獄的不止一人,我知道的就有好幾個。正義戰勝邪惡是神的安排。江澤民叫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現在二十多年了,法輪功還在,並且傳播到全世界。現在中共要對法輪功採取「清零行動」,其結果一定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根本實現不了。中共現在已經窮途末路,內外交困,其虛張聲勢的目地是為自己壯膽。

為甚麼邪惡千方百計脅迫大法弟子寫保證?甚至只是表示一下有這個意思就行?因為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只要你一讓步就失去了「大法弟子」的稱號,師父就沒有「理」再管了!邪惡就向師父逼問:「這個人都不承認他是你弟子,又怎麼能指望他主宰宇宙大穹時為眾生負責?」「你看我們做對了吧?我們還得加碼考驗,讓他達到標準。」「打他,讓他出正念」。其實它們的目地是把你毀掉。

師父不是沒能力管,是沒有管的「理」啊!失去了「大法弟子」的稱號就成了普通常人了,常人的事是不能被改變的。老師在學生考試的時候怎麼還能告訴學生答案呢?「從另一方面講,舊的勢力能幹了它們要幹的,弟子們哪,那還不是大家默認了它們所要幹的嗎?叫你去你就去,叫你寫你就寫,叫你怎麼樣你就怎麼樣,抓你判你你就無可奈何的默認。」[6]

我們要是堂堂正正,放下生死,不退縮,守住「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這宇宙中至高無上的名份,哪個小丑敢冒犯?對那些堅決不寫保證,行的端做的正的大法弟子,無論誰都是敬佩的,邪惡也不敢過份迫害。師父是靠山,師父管的前提是你得是師父的弟子,你得對的起大法徒的稱號,就是我們的表現得符合法對我們的要求。

在傳法當初,師父就說:「我的法身一直要保護到你能夠自己保護你自己為止,那時候你將走出世間法的修煉了,你已經得道了。」[3]九九年七二零的時候師父已經賦予我們應該有的一切能力!換句話說其實早在那時我們就有了自己保護自己的能力,只是我們沒認識到發正念就是這種能力的體現。到現在二十一年已經過去,我們早已具備了一切神通,自己保護自己的能力只是其中的一種,只是我們還沒認識到我們已經相當超常了;只是我們還沒認識到我們發正念的威力;只是我們自己還沒有把發正念運用自如而已。

不當之處,敬請指正。拋磚引玉,同修共勉。勇猛精進,共同提高。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2] 李洪志師父經文:《去掉最後的執著》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4]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6]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