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取保候審」所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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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一年前,我在傳真相時被人舉報(監控拍到),派出所找到我家,帶走了我,並抄家,抄走了師父的法像、《轉法輪》和真相資料,雖然我一直在講真相,並給倆辦案警察做了三退。也一直在求師父保護,最後還是被帶到醫院檢查身體,因高血壓辦了取保候審一年。當時警察告訴我:如果沒有事,一年後就撤訴。

回家後,我沒認真的向內找,還是做著三件事。過了幾天,因工作需要,我去了外地。在取保候審的一年中,我心中一直對這件事放不下,一看到有同修取保候審的文章就仔細看,結果越看心情越不好。就這樣熬了一年。

終於,有一天派出所來電話了,說到法院拿撤訴告知書。我聽了很高興,心想終於可以安心了,不用害怕被抓了。可是到了法院,接到的不是撤訴,而是起訴告知書。最後拿到的是法院的取保候審告知書,讓我簽字。這下我執著心起來了。怨恨的心、害怕的心、爭鬥心都出來了。這邪黨不是在騙人嗎?為此情緒激動。說話也不理智,給陪同我的家人造成了極大的擔心和傷害。

回家後,和同修說起這件事,同修毫不客氣的說了一句,這是你自己求來的,你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了。我仔細向內找,真是不找不知道,一找嚇一跳。在對待取保候審這件事情上,我真是走了邪惡安排的路,完全是常人的狀態。

師父說:「修煉人和常人之間的這個區別呀,從表面上看沒有任何區別。不是說修大法了,今天你就是像個神一樣。形像上沒有變化。你走在神的這條路上,唯一的變化就是,你與常人在思考問題的方式上不一樣了。有人在修煉上看上去很精進,也在學法,也在煉功,可是哪,不向內找。不向內找啊,大家想想,那不就是常人嘛。」[1]

我這次之所以又被法院取保候審,主要原因是帶著怕心和僥倖心,而沒有把自己當成修煉人,沒有真正信師信法,卻聽信了邪黨的承諾,整天想它,害怕自己再被抓。一直在無奈的承受中苦熬。認為熬過一年就好了,這不是有求了嗎?還天天求師父保護。一手抓著人不放,一手抓著神不放,還以做三件事為藉口,認為:我做了那麼多的事,師父會保護我的。不向內找,這就是在維護魔性、掩蓋內心的執著,所以可能就沒有師父法身的保護,也沒有天兵天將的照看,舊勢力,邪黨才很容易伺機迫害到我。

現在我終於認識到了:別看我天天做三件事,忙忙碌碌,其實未必是真修弟子,大法弟子是有標準的,只有做到無條件的向內找才行。一絲指責、抱怨、氣恨、委屈都是向外找。不能以做三件事的名義,不向內找自己,這兩者之間,不是可以取代、任選其一的關係,而是缺一不可、不可偏廢的關係。這幾天我又找到很多執著心,求安逸的心,爭鬥心、妒嫉心,不讓人說的心,還有怕心,長期的忙忙碌碌,神經緊張,精神焦慮,壓力大,做事急躁的心。這些都是修煉狀態差的跡象。

我現在明白了,只有真正的向內找、修自己,心才會越來越清淨,堅持不懈的向內找,才能達到慈悲祥和、安然沉穩,輕鬆自在的神態。才能不被邪惡所迫害。以後我一定牢牢記住師父的話。「修煉就是向內找,對與不對都找自己,修就是修去人的心。」[2]

在此,徹底解體舊勢力利用取保候審這種方式對我的迫害。我是大法弟子,一切有師父做主。不歸舊勢力和邪黨背後的黑手爛鬼管。師父說:「你真正作為一個修煉的人,我們法輪會保護你。我的根都紮在宇宙上,誰能動了你,就能動了我,說白了,他就能動了這個宇宙」[3]。修煉的道路我會義無反顧走下去,做好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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