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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輪功學員王畢紅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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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江蘇省南京市溧水區法輪功學員王畢紅,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被南京市雨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王畢紅,女,四十幾歲,在講法輪功真相、救度眾生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溧水區永陽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同時也被非法抄家,警察搶走了她自家的私人物品:二台打印機、電腦、大法書等。參與迫害的一警察手機號為18052096333。

王畢紅的丈夫長年在外省工作,家裏有近九十歲婆婆要照顧,她的姑姐前不久遭車禍死亡,她婆婆前幾天才知道,一病不起,現無人照看。王畢紅的兒子還未成家,也需要照顧;她父母也八十歲高齡,聽到女兒被關押,淚流滿面。

王畢紅被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家人收到派出所給的(非法)刑事拘留通知。

王畢紅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曾經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左右,多次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二零一九年又被非法關押三十七天,在這次邪黨所謂「清零」 迫害中也被騷擾。

根據對明慧網報導所做的不完全統計,截止二零二一年三月底,二零二零年,江蘇省南京市一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81人次被綁架迫害;10人被非法批捕、非法庭審。其中,江北新區(含浦口區、六合區、棲霞區八卦洲街道)43人被綁架,一人被非法庭審、判刑;秦淮區12人被綁架,二人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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