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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七年牢獄迫害 優秀教師李蘭強又被枉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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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房山區58歲的法輪功學員李蘭強,曾經二次被勞教迫害共四年、被非法判刑三年,近日再遭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李蘭強

李蘭強先生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曾在北京市海澱區太平路中學任數學教師。一九九七年十月,李蘭強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在工作中盡心盡力,他教授三個班的數學課,還擔任數學教研組長,教學業務水平高,承擔的工作是最多的,受到校領導和學生家長的普遍讚譽。

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李蘭強被中共邪黨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洗腦班、勞教所、監獄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初,李蘭強被學校騙到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了二十天。學校見他沒有放棄信仰,又勾結警察去抄家,非法勞教他一年半。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李蘭強在學校被警察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半,再次被劫入北京團河勞教所迫害。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李蘭強在租住處被北京市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拱辰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房山區看守所迫害。同年五月二十六日他被北京市房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十月十三日被北京市房山區法院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上午,李蘭強再次被北京市房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在非法庭審結束等待回看守所過程中,一個負責傳喚李蘭強的人(禿頂)要求李蘭強不要講話。李蘭強問他:哪條法律規定的不讓我說話?此人高聲叫囂:別給我講法律,我就是法。隨後,此人指使幾個法警用電棍猛烈電擊李蘭強。李蘭強被電暈摔倒,頭撞在牆上磕破出血,右胸部等處被嚴重電傷。

李蘭強被北京市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七千元,二零一八年一月下旬被劫入北京第二監獄八監區迫害,二零一九年四月結束冤獄回家。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晚,李蘭強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舉報,遭西潞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房山看守所,近日得知遭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情況待查。

根據二零二一年上半年明慧網的報導統計,北京市法輪功學員18人被非法判刑,至少七人被非法庭審,129人被綁架,148人被騷擾、恐嚇,四人被關入洗腦班,一人被迫害離世。由於中共網絡封鎖等原因,還有許多沒有報導出來的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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