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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宣威市龍潭鎮派出所騷擾法輪功學員浦梅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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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法輪功學員浦梅娥自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結束冤獄回家後,自己與兩個女兒多次遭到派出所騷擾。

浦梅娥(浦娥梅),一九六九年生,家住雲南省宣威市龍潭鎮,二零零零年在獄中得法,走入大法修煉,詳情請看明慧網《獄中有幸得大法 回頭浪子遭迫害》一文。

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浦梅娥回家後,她兩個女兒多次遭到電話騷擾,一次浦梅娥和小女兒乘坐火車時,在曲靖火車站被強行帶到辦公室非法搜身翻包。

二零二一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間,浦梅娥小女兒多次接到居住小區的物管和戶籍所在地(雲南省宣威市龍潭鎮派出所的電話),要求報告詳細住址,他們要執行上級的敲門行動,要親自到她家裏來探視,被小女兒拒絕後,十一月十五日,他們又打電話給浦梅娥在昆明工作的弟弟,要求一定要見到浦梅娥。得知消息後,浦梅娥主動打電話給龍潭鎮派出所所長,所長說:「上級要求他們上報情況,必須要見到本人,且在十一月二十日之前必須完成,希望你配合一下。」浦梅娥明確表示,對轉化簽字等無理要求,堅決不配合,如果是因為這些,也沒有見面的必要。所長否定這些後,雙方約定了見面的時間地點。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早上,龍潭鎮派出所的二男一女駕車到曲靖相約的地方見面。一見面,一名身穿警服,胸前掛著錄像機的警察就在浦梅娥對面坐下,看到紅燈一閃一閃的,浦梅娥義正詞嚴地指著他說:「請你把它取下來關了,今天不管你們來的目的是甚麼,首先我把你們當客人,如果你們執意繼續,那我立即終止見面交談。」那個女的說:「大姐請你配合我們一下,你不讓正面照,側面也可行,否則我們向上面交不了差。」浦梅娥堅決抵制不可以。在徵得所長的同意後他們才關了,然後說×教如何如何不好,浦梅娥打斷他的話說:「請你們尊重我,法輪功不是×教,公安部對外公布的14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法輪功是一部教人修心向善的高德大法,你們不知道法輪功的真相,我也有責任,我之前沒有跟你們講過,讓你們被電視騙了,我給你們道歉。」說完後浦梅娥從包裏取出了一份協議書和一個三級殘疾證,向他們講述法輪大法的超常偉大,談自己是如何在大法中受益變好的:

原來浦梅娥有慢性腸胃炎、膀胱炎、痔瘡、月子裏落下的冷風濕等疾病,修煉法輪功後都好了。這份協議是二零零八年五月,浦梅娥大女兒在龍潭鎮二中上學時,從當時視為危房宿舍的二樓掉下來,兩腿內踝骨、腰椎多處摔傷,做了手術,術後認定為三級殘疾。校方通知浦梅娥,賠償金額幾十萬元,她一分錢的賠償也沒要,浦梅娥若不煉法輪功根本就做不到這些,校長帶著全校的領導設宴招待了浦梅娥。此外,浦梅娥還說:「再看看我本人,馬上就53歲了,頭髮烏黑,眼睛不花,你們看我像53歲的人嗎?」那個女的忙說不像不像,皮膚沒有皺紋,又白又年輕。那個男的說:比剛出獄那時氣色好多了。這時正好浦梅娥的大女兒因為不放心也趕來了,浦梅娥說:「我煉功全家都受益,你們看看我的女兒,像是三級殘疾人嗎?」他們都說不像,誇浦梅娥女兒長得漂亮,並問受過傷的地方怎麼樣? 浦梅娥女兒說都好了,跟正常人沒區別。

最後徵得浦梅娥同意,邀請三人到家裏喝茶,所長說:「五年內不和其他同修聯繫,就從黑名單裏除名。」浦梅娥說:「十年文革後受害的人平反了,那十年中的傷害能平嗎?把我的名字從黑名單裏抹去了,我八年獄中受的苦能抹去嗎?還有對我家人造成的傷害能抹去嗎?二零一四年我被迫害時,我小女兒剛滿14歲,姐妹倆為了離我近一些,探監方便,在昆明租了一間房子,每月350元的租金,又陰暗又潮濕,滿地蟑螂,晚上害怕整夜開著燈睡覺。除夕姐姐下班回來,別人家爆竹聲聲歡度年夜,姐妹倆煮條魚,老大強顏裝笑,最後撐不住了,姐妹倆抱團痛哭,有良知的警察知道內情後都掉淚了,問我用甚麼妙招,把這倆個孩子教育得這麼優秀,又聽話又孝順。現在的政府在幹甚麼?好人被關進監獄,真話不讓說,使千千萬萬家庭陷入苦難。」

聽完浦梅娥的講述,他們隻字不提簽字、幫教之類的,臨走時說希望浦梅娥母女越來越好,並叮囑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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