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李若水 今有陳援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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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中國歷史上唯一一位因玩「射天」遊戲,輕慢天神被雷劈死的君王──第二十八世商王武乙。

武乙王命人用木頭和稻草做成人偶,稱其為「天神」,讓人操縱人偶,與自己搏鬥。最後人操縱的「天神」敵不過他,武乙王就說打敗了「天神」,並對「天神」加以羞辱。他還命人用皮革袋子,裝上動物的鮮血,高高的掛在空中,然後武乙王彎弓搭箭,一箭命中血皮囊,鮮血從袋子中噴濺出來。武乙王將此稱之為「射天」。向天射了一箭,把天射出了血。

武乙三十五年,武乙在黃河與渭河之間打獵被雷擊中身亡。漢朝的司馬遷在《史記》中說:「帝武乙慢神而震死。」自古以來,輕慢佛法,誹謗佛法,謾罵取笑,或者是迫害修佛信佛的人,不分有心與無心,同樣會受到上天的降罪。

李若水冤判和尚 連累家人抵命

《太上感應篇》中記載有幾則法官錯判和尚死刑的案子,後來法官與行刑官都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殺人償命的天理,誰也改變不了。

李若水在擔任淮南司理的時候,當時有五名強盜,因為事敗被捕獲入獄。審訊強盜的時候,強盜招供有一位出家人參與一起搶劫,這五名強盜都被判了死刑。五名強盜的死刑執行完畢後,那位出家人才被官府找到。出家人說貧僧實在沒有做過強盜。李若水堅持認為強盜說的是真話,就用殘酷的毒刑殺死了這位出家人。

李若水對這位僧人,本可以從輕發落,因為強盜已死,死無對質。出家人死後一個多月,獄卒李能無緣無故地大叫道:和尚,這不干我的事,都是司理李若水威脅我,逼迫我殺你的。李能說完這話就死了。第二天推司劉元也死了。又過了一天,李若水就暴斃了。不久之後,李若水的家人,也差不多全死光了。

法官的本是一個秉公執法,公正無私高尚的職業。在給人量刑判罪時,依據法律事實儘量判得輕一些,更不能重判。人命關天,關係到罪犯本人和法官自己兩人的生命存亡。

陳援朝冤判法輪功修煉人 付出生命代價

從上面的故事中,我們發現人對上天不敬和冤判修行人,都會受到上天的懲治。《太上感應篇》中講:「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有報,如影隨形。」

當今的中國大陸,很多公檢法人員受中共欺騙,在法庭上拼湊出假證據、假證人,編造假罪名冤判法輪功修煉人,以刑期脅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製造無數的冤假錯案。為此,他們也付出了生命的代價甚至禍及家人。

海南省海口市法官陳援朝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在海口開庭,非法判決四名法輪功學員二至十二年徒刑,這是被曝光出的全國第一例非法審理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之後陳援朝得到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的獎賞,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記集體二等功,陳援朝被記個人二等功。兩年以後,陳援朝得肺癌死亡。

陳援朝的「先進事蹟」在電視上播出後,正在審理法輪功案件的法官有的請病假,有的提出調動工作,他們紛紛為自己的將來找退路。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下午,上海市高級法院副院長鄒碧華突發心臟病死亡,年僅四十七歲。鄒碧華曾參與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導致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致死。

遼寧省瀋陽市康平縣法院陳景強,原康平縣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因誣判法輪功學員,遭到了報應。陳景強因涉及收受黑社會組織賄賂案件時,開車出了車禍,住進醫院,以此藉口躲過了受賄賂案的追究。陳景強打通關係後最終被判三緩三、開除公職。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陳景強在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早,去水庫釣魚的路上遭雷擊斃命。

汪競業,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到懷化鴨嘴岩鄉小河釣魚,魚竿被魚扯住,汪去撈扯魚竿,反被魚「釣」到河裏溺亡,年約四十八歲。汪競業冤判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至少十七人,法輪功學員潘建軍被酷刑迫害致死。

明慧網已報導了兩萬多個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事例,很多法官搭上家人性命,足以讓人警醒。

中國好多法官受中共無神論謊言欺騙,不信善惡報應,隨中共助紂為虐參與迫害法輪功,讓自己的生命成為權利、金錢、名利的主人。其實,拋棄了權利、金錢、名利,人還有生命,如果拋棄了生命,人就甚麼都沒有了。

明智的人都懂得趨福避禍,不欺天地鬼神,為人處事或工作中總能順應天道公正無私,所以多福;而不懂禍福吉凶的人往往會做出絕義棄德之事,那麼這種人就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很大的代價,有如上面故事中的人一樣受到天懲。福禍善惡,並非讖語算卜之詞,而是事物運動的規律。上天主宰福禍,人心主宰善惡,欲得福免禍,唯有積德行善。勸君把生命留給自己,把良知公義留給社會,把福德留給自己和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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