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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入獄六年 佳木斯市劉春靜又被枉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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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劉春靜女士被佳木斯市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勝利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迫害;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下達判決書,劉春靜被非法判刑四年。劉春靜已上訴。

劉春靜,女,六十歲,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南縣法輪功學員,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她和丈夫因性格不合經常鬧矛盾;在她開始修煉初期,丈夫又極力反對她修煉,兩人離了婚。離婚後,丈夫得了腦血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照顧又要求復婚,起初她沒有同意;通過不斷地學法修煉,劉春靜體悟到修煉法輪功就得按照書中所要求的去做,處處為別人著想善待他人,更何況是自己的丈夫。她與丈夫復了婚,承擔起照顧丈夫的責任,一邊照顧丈夫,一邊靠擺小攤、賣襪子來維持生活。丈夫身體也日漸變好,還能勉強照顧自己;一家人日子過的雖不富有,卻也其樂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劉春靜遭中共邪黨迫害,曾被非法勞教兩年、非法判刑四年。

以下是劉春靜被中共邪黨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佳木斯市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軍等惡警闖到劉春靜家實施綁架、抄家,把正在家中洗衣服的劉春靜綁架到樺南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不久被劫往佳木斯市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酷刑演示:大背銬
酷刑演示:大背銬

佳木斯市勞教所採用大背銬、上吊銬、澆涼水、睡死人床、電棍電、釘子釘、長期不讓睡覺、長時間坐小凳、毒打、超強體力勞動等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劉春靜長時間被罰坐小凳,腰痛幾個月,站也不行、坐也不行、不能抬腿,手拿東西也不行、不能負重、不能用力,甚麼都幹不了。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劉春靜在佳木斯市樺南縣大八浪鄉發放真相資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惡警綁架到樺南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佳木斯市樺南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後劫入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劉春靜的丈夫遭驚嚇,生活又無人照料,在悲憤中離世。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劉春靜在街上遞送給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護身符卡片,一個受中共邪黨謊言毒害較深的人拽住她不放,搶奪挎包、惡意報警;佳木斯市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勝利派出所警察出警,劉春靜被綁架到樺南縣公安局地下審訊室。當晚,劉春靜被劫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劉春靜被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非法用視頻遠程庭審,律師依法一一駁回公訴人的指控,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 辯護。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相關人員喪失良知,踐踏法律,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下達判決書,仍判劉春靜四年非法刑期。劉春靜當即提出上訴,並委託律師向佳木斯市中級法院郵寄上訴及有關法律文書。

主要迫害責任人

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勝利西路1號
郵編:154007
刑庭庭長:宋濤13512645666、0454-8709816(主審法官)

佳木斯市向陽區檢察院
地址:佳木斯市勝利路(大學游泳館西側)
郵編:154007
公訴科科長:李利鋒1384616928133、18697098055(女,主管佳木斯市及各縣迫害法輪功案件)

佳木斯市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李曉林15636483868
副隊長:曾勁峰13349446015

佳木斯市樺南縣公安局勝利派出所
所長:吳彥軍13258600606
副所長:王野13258606009(參與綁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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