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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白露塘派出所所長高磊涉嫌受賄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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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據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湖南省消息,郴州市公安局蘇仙分局白露塘派出所所長高磊涉嫌受賄犯罪,日前被立案審查調查。高磊已經被開除公職,並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高磊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起先後擔任五里牌派出所所長、蘇仙派出所所長、白露塘派出所所長。為了升官發財,他積極追隨江澤民邪惡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最終遭惡報。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郴州市法輪功學員廖志軍在蘇仙立交橋下的集市發送法輪功真相冊子時,被四個便衣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綁架到蘇仙派出所,下午被劫持到拘留所。六月十二日上午九點半,蘇仙派出所所長高磊指使三個警察將廖志軍劫持到郴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曾陷冤獄九年半的廖志軍,二零一八年四月被枉判四年,被非法關押在網嶺監獄,現正遭受酷刑迫害。

廖志軍,原是郴州市衡陽車輛段郴州列檢所職工,心地善良,憨厚勤快,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到哪裏都要做一個好人,工作中挑髒活累活幹、不遲到,不早退,到戰友、同學家玩,主動幫助做家務搞衛生,成了單位領導喜歡、人見人誇的小伙子。

九九年中共發動迫害後,廖志軍曾被單位軟禁、開除、非法關押看守所、非法勞教兩年,並於二零零八年、二零一三年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曾陷冤獄九年半。在湖南網嶺監獄,廖志軍遭受了各種酷刑:關禁閉、電棍電擊、戴上腳鐐、手銬罰站、禁止洗漱、不讓睡覺、扒光衣服毒打、曝曬、穿束身衣等。廖志軍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結束冤獄回家,與久別的親人團聚僅半年,又遭綁架、構陷,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被枉判四年,再次被劫入網嶺監獄。

高磊既是參與迫害者,也是被迫害者,中共利用他去迫害法輪功學員,最終遭惡報落馬入獄。等待他的是更加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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