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對自我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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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我一直以為自己是能配合整體,按協調人安排,無怨無悔的做自己該做的事,是按師父說的在做,對自己還挺滿意。但一次碰到一件事讓我看到自己並沒有達到自己認為的那種無我無私的修煉狀態。

有一次,我原本與同修約好去發英文大紀元報紙,可協調人打電話告訴我,現在有重要的事要做,就是配合推廣神韻。我們要在一起集體學法發正念,師父說了神韻是救人力度最大的。我想,那我就先不去發報紙,我參加集體學法發正念吧。再說發報紙也勞累,我自己對這種發報紙的方式也有看法。於是我就把發報紙的事給推了。我想,這是師父安排的,多好啊,我去學法和發正念,這挺合我意,何況這是主要協調人提出的,我不去發報紙也是有道理的。

事後有同修跟我說,我不去做已經答應的事,是不符合真善忍的。我就找自己,找到:我內心隱藏著個人的喜好只是一方面,還有利益心。因為每次發報紙,開車同修的加油費,由我們幾個同車去的同修一起分擔。我不去發報紙,就可以省下這個加油錢了。我是用協調人讓我去為推廣神韻發正念來掩蓋自己的私心,推掉了答應去發報紙的事。我還說:「參與神韻推廣更重要。」

因對發報紙的一些做法同修間有不同想法,我也想借為神韻發正念不去發報紙避開矛盾,所以在這之後很長時間就沒有再參與發報紙的事了。在不知不覺中,我還以為自己做的是挺對的,也沒出甚麼問題。

一天一同修問我是否要背法?我認為自己記憶力差,也沒上甚麼學,就理由充份的說:「師父讓通讀,通讀也一樣能理解法。」過了一段時間這個同修又問我是否要試一下背法?剛好協調同修說她也要找人一起背法,問我是否願意一起背法。這時我想,這可能是師父讓我背法。於是我們就開始每天早上發完正念背一個半小時的法。

在背法過程中,同一段法,在反覆讀的過程中,我看到了平時通讀中沒看到的法理,這讓我加深了對背法的認識,我就從心裏更重視背法了。現在每天對法有新的體會和認識。感謝師父安排同修讓我背法。通過背法,我認識到我以前做的自認為是對的事,現在看來是為私為我的,沒有真正放下自我,更好的配合整體把自己該做的做好。

我們本地的協調人與我多次說過發報紙的事,我也沒重視,也沒去參與。最近我們當地佛學會的負責人跟我說,發報紙那邊需要人。我明白,我是要提高了,於是就答應了。我雖然明白要提高那就是要付出,但我在付出時,心中還是有不明白和放不下自我的執著。例如,在包報紙時,對有一些做法我自認為不合理。同修說,每週四會有八至九個同修一起包報紙。我想,去那裏來回那需要三至四個小時,我做完了就可以回來了,也不影響我自己的學法和在平台打電話救人的安排。於是我就答應去做。

沒多久,突然就又要我提高了:一天,幾個固定包報紙的人有事沒來,來的這幾個又改做其它的活了,最後就剩下四個同修做以前九個人做的事了。那天我們就要多花很多時間才能完成當天的活。我心裏就不舒服了,因為這就影響我原來的時間安排了,其它的事就要受到影響。

我是有條件去做包報紙的事的,得符合我的時間安排為條件。現在突然打亂了我的安排,我就不高興了,我當時就對包報紙的負責同修說:「若就這幾個同修包報紙,時間就亂了,其它事情就做不了了。若這樣,下次我也不來了。」當時我並不認為自己是為我為私。一次我在學法中讀到:「小和尚老是又苦又累的,還業就快,開悟就快」[1],我突然明白:這段法師父是在點悟我,要我要多吃苦多消業。我馬上就轉變了想法:下週不管去包報紙的有幾個人,我一定還去包。

那天我又去了,去的比平時還要早。因為我想沒有那麼多人做,我就早去一會兒,把時間往前趕唄。當我去了之後發現,所有的事情都不像我想像的那樣了,那天去的人很多,大家很快就把事情做完了,把上次耽誤的時間又補了回來。

這件事讓我想到:當我把自己的心扭轉過來,事情就發生了轉變。通過這事,我體會到任何矛盾都要先轉變自己的心,那樣就能把矛盾解決了。就是師父為甚麼總是讓我們修煉人要向內找。我以前還真沒有好好向內找。現在在這方面我有了提高。

當我明白這個道理了,有一次去外邊洪法,碰到一位協調人說:「我們有一個報點,看報點的學員把腳崴了,現在人手不夠了,你能加3個小時的班,去看著那個報點嗎?」當時我心裏不是太願意,因為我有些成見,自認為推廣《大紀元》報紙的協調人和佛學會之間好像有一些矛盾,自己就不想去配合。但這位協調人說完後,我知道是自己要再提高了,必須要去配合,要去吃苦,要放下自我,所以就答應了。接著我就問洪法點的協調人:「我還來不來這兒洪法呢?」他說:「你還要回來洪法,到時你提前走一會兒。」我一想:我早上十點就從家裏出來了,我早走一會兒,中午再去看報紙,下午五點才能回家,中午的飯我是自己帶飯呢?還是到外面買著吃?後來想到自己要提高,就想不給協調人找麻煩了,就沒提吃飯的事,還是自己克服吧。

回家後,我感到心性有所提高。打坐時,身體感覺很舒服。我想,就應該這樣配合,這樣做才是修煉人。不是光坐那學法就能提高,不是的。師父要求我們三件事都得做好。正當我心裏為自己的提高高興的時候,就接到另一位同修的電話說:「現在有個報點,週五需要人去看著。現在還要再開發一個新報點,你去那兒把那個點盯下來。」

我開始做了之後更加體悟到這件事做對了,真是師父讓我提高的。我去了之後,有同修已經把報紙卸下來了,那個時間段本來是他值班的,但我去了之後,他特高興,說:「我有很多事情要做,自己承擔的還有大紀元的事情,都很多,實在沒辦法在這兒盯著,你來了真好,那我就走了。」我說:「那好,你就早點走吧。」

那天我心裏真體會到我是來救人的。見到所有的人我都感到特別親切。有路過的人,我都主動的跟他們打招呼,問好,接報紙的人達到90%。當時不到兩個小時就發出去了五捆報紙。等協調人來了之後,看到報紙發的挺快的,就說:「這是師父鼓勵你,你來做這件事情是對的。」我也挺高興,走的時候只剩下兩捆了。

這件事讓我從中體悟到放下為我為私的心才是真正的修煉。

師父在《致台灣法會》中再次告訴我們「大法弟子的修煉目地是圓滿」[2],希望在以後的修煉上我們共同精進、共同提高、多救人,達到自身的圓滿!有不當之處,還請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
謝謝同修!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個人當前的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經文:《致台灣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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