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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爵士:中共活摘器官犯罪對全人類構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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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明慧渥太華記者站報導)在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關於中共活摘器官的研討會上,曾主持「中國活摘良心犯器官問題獨立人民法庭」(簡稱「人民法庭」)的傑弗裏﹒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介紹了該法庭的來龍去脈和運作過程,重申了法庭的宣判結論,並表示,活摘器官犯罪對全人類都構成威脅,我們有責任去糾正。

'圖1:尼斯爵士在2021年2月24日關於中共活摘器官的研討會上介紹了「人民法庭」的來龍去脈和運作過程。(視頻截圖)'
圖1:尼斯爵士在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關於中共活摘器官的研討會上介紹了「人民法庭」的來龍去脈和運作過程。(視頻截圖)

「人民法庭」的判決被廣泛採用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由英國傑弗裏﹒尼斯爵士主持的「中國活摘良心犯器官問題獨立人民法庭」,經過幾個月的調查,在倫敦宣判:「法庭成員一致確信,無可置疑,中國(中共)從良心犯身上活摘器官,已經大規模進行多年,所涉及的受害者眾多,包括被監禁的法輪功學員。」

該法庭的判決目前被全球多個國家政府、議會、國際組織等廣為採用,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家還將其作為立法的依據。

曾主持過國際刑事法庭對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捨維奇(Slobodan Milosevic)起訴的尼斯爵士在法律界廣受尊重。他在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關於中共活摘器官的研討會上介紹了該法庭的來龍去脈和運作過程。他強調,對與中國有關的這些(活摘器官)問題不能發表任何個人觀點或見解,而是用證據和事實來說話。從法庭判決首次宣布以來到目前,還沒有人對其細節進行反駁或質疑。

該法庭分別在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八日到十日,和二零一九年四月六日到七日,舉行了共計五天的公開聽證會,對50多名事實證人、專家、調查員和分析員進行調查、取證、詢問,法庭以多種形式審議了證據,得出一致的結論。

尼斯爵士表示,這種獨立人民法庭起源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在歐洲數量較少,在南美洲則更多。

「首先有必要稍微了解一下,這種獨立人民法庭能起到一些作用,但它不是萬能的。僅在一些空白點,如政府或國際組織未能提出和回答需要的問題時(由於地緣政治的原因,有些國家懼怕被詢問),人民法庭才會有用途。」

尼斯爵士表示,首次涉足人民法庭時,自己對其一無所知。那是關於一九八零年代後期的伊朗暴行,當時反對派在各個監獄中被屠殺。他注意到,人民法庭對那裏的人民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他還參與了另一個人民法庭,並從這兩個法庭上都汲取了經驗教訓。

大約五年前,人權活動家本﹒羅傑斯(Ben Rogers)希望尼斯爵士就中共活摘器官問題寫一份法律意見,這讓尼斯爵士想到了人民法庭。他說,溫迪﹒羅傑斯(Wendy Rogers)教授或麥塔斯(David Matas)等人最終決定希望成立人民法庭,因為一些國家托辭說:「我們不太確定證據是否足夠」,以表明他們有理由無所作為。尼斯爵士說:「因此,這個法庭成立了。」

法庭應該是人民的,只與證據打交道

尼斯爵士根據之前參與兩個人民法庭的觀察和經驗得出了適用原則,獨立法庭是基於這些基本原理構建的。他強調,如果政府和國際組織面對人民受壓制,不去履行責任,那麼我們就不應跟他們一樣。「我們的法庭不應該像普通法院,也不應該像議會委員會那樣,而應該是人民的。」

他解釋說,在法庭組建中,希望這個法庭包括範圍盡可能廣泛的人群,而不是律師或非政府組織的專家,更多的是普通人。

「我希望法庭像陪審團一樣。那些在刑事或民事審判中擔任陪審員的人,他們是一群來回答問題的公民。(我們)一開始時就告訴他們,不要做任何假設,要從一張白紙開始,將證據加進去。」

尼斯爵士說,儘管麥塔斯(David Matas)、喬高(David Kilgour)和葛特曼(Ethan Gutmann)已經得出了非常有力的中共活摘器官的結論,「但是,我們對他們的觀點不感興趣。當然,我們會研究他們賴以形成觀點的證據,我們還會研究所有其它證據。我們將嘗試找出中(共)國的立場,從一張白紙開始工作。除了證據,甚麼都不要。」

「人民法庭」判決迄今無人質疑

尼斯爵士說:「毫無疑問,我們可以完全確定的結論是:活摘器官、反人類罪、群體滅絕是存在的。這些可以在簡短的和完整的判決書中看到。」

「在開始進行這項工作之前,我們誰都不知道活摘器官的事情。我們只是回答問題的公民。」

「我希望我們只是理智地得出事實和法律結論。」「儘管我們中間有法律工作者,但是我們不去說法律是甚麼,我們等著從外面聽到,像陪審團一樣,我們作出自己的判決。我們不負責提出建議,也不負責指出其他人應該做甚麼,否則將大大超出我們的職責範圍。」

尼斯爵士說,教育機構、企業、旅遊公司,以及與中國打交道的各種其它機構,都必須考慮到我們的這一判斷。但基本上,我們所做的只是提供判斷,供給他人使用。

「到目前為止,有一件事很清楚:一群沒有圖謀、沒有背景或先入為主成見的、非活動家的公民,只需要處理提供給他們的證據,他們有權要求提供其它證據,以進一步核實,但基本上,他們只是與證據打交道,只需閱讀單個問題,然後以判斷的形式遞交答案。你們知道嗎?任何人都很難挑戰他們做出的判斷。尤其是,在此判決下,普通公民的所有推理都看得到。我認為,在(過去的)一年半或兩年之內,從該判決首次宣布以來到目前,還沒有人對其細節進行反駁或質疑。」

活摘器官犯罪對全人類構成威脅

尼斯爵士解釋說,這個判斷是許多平等的人一起得到,也是許多公民個人的一種判斷。所有世界上的公民都可以使用這一判決。因為這不是個案,而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重大犯罪,因為國際化、全球化趨勢,可能使這類犯罪再次對全人類構成威脅。

他說:「當一九四八年人權宣言發布時,人們就知道權利是普遍的。如果權利是普遍的,那麼責任也是普遍的。它們不僅僅是政府的職責,也是人民的職責。」

他認為,如果發現一群人的權利從根本上受到侵犯,那麼那種侵犯行為與我們都相關,我們有責任把其糾正過來。

他還表示,中國目前仍在發生著活摘器官,超出了去年早些時候出版的獨立法庭判決書中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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