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屢遭迫害 何喜梅70歲被枉判九年 丈夫被判四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南陽市70歲的法輪功學員何喜梅和丈夫帖林峰,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被南陽市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在南陽市看守所。近日獲悉,何喜梅被非法判刑九年,勒索罰金三萬元;帖林峰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何喜梅,退休前曾在南陽市沼氣(現鄭燃南陽燃氣)公司任營業所長,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嚴格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折磨她多年的頸椎病、胃病、低血壓等疾病不翼而飛,為單位和國家節約了大量的醫藥費。在工作中,何喜梅兢兢業業幹好本職工作,多次被單位、建委、省建設廳評為:「先進科室」、「建委十佳職工」、「省建設廳職業道德先進個人」等榮譽。她丈夫帖林峰也修煉法輪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何喜梅和帖林峰曾多次遭中共邪黨迫害。

一、何喜梅被綁架、敲詐,非法關押二十多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何喜梅與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交流時,被南陽市宛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身上的幾十元錢被搶走。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國保大隊三樓,三天兩夜不讓睡覺,被輪番非法審訊。何喜梅被敲詐一千元錢保證金,才被放回家。

幾天後,何喜梅又被綁架到南陽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南陽市宛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王太成又敲詐她家人兩千元才將她放回家。

二、何喜梅臉被打變形,被非法關押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南陽市宛城區公安分局建設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了何喜梅、法輪功學員杜煦和高玉青,在建設路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刑訊逼供。警察張某、杜思維抽打何喜梅的臉、打她的頭,打累了又拿竹竿打她的手背,之後又將她押到二樓繼續用腳踹。何喜梅臉被打變形,手背被打破出血。杜煦被警察打成重傷、人事不省,下午一點被送進醫院。晚上十點多,何喜梅和高玉青被劫持到南陽市第二看守所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何喜梅和高玉青又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建設路派出所王姓所長又敲詐了每人六百元才放她倆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清晨五點三十分,杜煦被迫害致死。在杜煦昏迷期間,警察推卸責任,謊稱杜煦是跳樓摔傷所致。

三、何喜梅進京和平請願,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何喜梅在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被警察綁架到北京東城區看守所,幾小時後又被劫往北京公安十三處。十二月三十一日凌晨,何喜梅以及其他法輪功學員被轉送到遼寧省鞍山市第一看守所關押;在鞍山市第一看守所,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遭警察毒打、野蠻灌食。何喜梅被戴上背銬捆在椅子上灌食,食管被捅破,吐了很多血。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南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王騰勇向何喜梅家人勒索了五千元,把何喜梅從鞍山市第一看守所截回南陽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後,南陽市宛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王太成又將她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何喜梅被劫往十八里河勞教所非法勞教。

何喜梅在被非法勞教期間,單位停發了她的工資,她被南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王王騰勇勒索的五千元,單位每月從她兒子工資扣,這給她家人特別是兩個兒子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壓力。她大兒子由於受驚嚇,精神緊張,得上了腰椎間盤突出;二兒子嚇得晚上睡覺都被嚇醒,渾身出冷汗。

四、在鄭州火車站被綁架,帖林峰被非法關押十八天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九日,何喜梅和帖林峰從大兒子家往回來,在鄭州火車站,車站惡人從帖林峰包中搜走了大法書和師父講法錄像帶,並將帖林峰非法拘留。帖林峰被截回南陽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八天,他所在學校又被敲詐二千元錢和電腦後,才把他放回家。

五、在鄭州探親,何喜梅被非法判刑一年,帖林峰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何喜梅和帖林峰在鄭州大兒子家,被鄭州市金水區公安局警察鄒海濤等綁架,何喜梅被蒙著頭、捂住嘴抬到警車上,拉到東風路派出所。警察找來白大褂將何喜梅蒙住,抬上二樓。把她雙手銬在椅子上一天一夜。何喜梅被迫害得身體抽搐,腿抬不起來。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何喜梅和帖林峰被劫往鄭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鄭州市金水區法院非法判刑,何喜梅被非法判刑一年,帖林峰被非法判刑三年。帖林峰被非法判刑後被劫往新密市監獄迫害。

六、何喜梅在新鄉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

二零零八年一月中旬,何喜梅向世人講大法的美好,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南陽市高新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在高新公安分局被非法審問。何喜梅講真相後走脫,被非法通緝,從此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零年七月,何喜梅被綁架、非法判刑,後被劫持到河南新鄉女子監獄迫害。

七、何喜梅和帖林峰又被非法判刑九年、四年

二零一九年四月初,南陽市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聽、監控,七月開始對全市所有住戶、門店等進行所謂「入戶走訪」,到法輪功學員家中要戶口簿、身份證、填表登記、照相。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凌晨開始,南陽市公安局採取統一行動,對南陽市區以及各縣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抄家。何喜梅和帖林峰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南陽市看守所。

此次迫害中,陸續有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其中趙培元、王偉、劉天玉、孫同仁、來桂敏、楊豐東、潘東興、王小碧、梁兆芳、溫建華、譚波、李潔榮、李曉玲、王志清、董聚安、王英林、王勤、王連風、王靜瑞等被非法關押在南陽市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左右,這些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到南陽宛城法院。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對趙元培、王偉等27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開庭,所謂的辯護律師都是被指派的。

近日獲悉,何喜梅被非法判刑九年,罰金三萬元;帖林峰被非法判刑四年,罰金一萬元。同時被綁架、非法判刑的南陽地區法輪功學員還有曹愛蘭、王鐵壯等十多人,其中曹愛蘭被非法判八年、勒索罰款三萬;王鐵壯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罰款兩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