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西南昌市陳麗萍等三人上訴案將被重審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二零二一年三月上旬,南昌市法輪功學員陳麗萍、萬筱萍、楊金鳳被南昌市西湖區法院告知:她們三人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向南昌市中級法院提起的上訴,已從二審的南昌市中級法院返回到一審的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重新審理,三人沒有被告知重審的具體原因。三月二十二日,沒有提起上訴的法輪功學員萬金蓮(現年70歲)也接到了返回重審的告知。

陳麗萍,女,現年45歲,大專文化;萬筱萍,女,現年66歲,南昌鋁製品廠的退休職工;楊金鳳,女,現年67歲,中專文化,江西省對外經濟貿易公司退休人員。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同一天,萬筱萍、楊金鳳在南昌市永外正街,陳麗萍在南昌市站前西路錦峰大酒店門口被東湖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後三人被非法關押在南昌縣黃馬鄉鳳凰溝度假村洗腦班迫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三人被「取保候審」釋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庭審四位法輪功學員陳麗萍、萬小平、楊金鳳、萬金蓮。萬金蓮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陳述自己由於祛病健身走入法輪功修煉,煉功後身心受益。

二零二一年元月四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送達了刑事判決書,陳麗萍、萬筱萍、楊金鳳三人均被非法判四年二個月、勒索罰金三萬元,萬金蓮被非法判一年、勒索罰金五千元。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陳麗萍、萬筱萍、楊金鳳向南昌市中級法院提起了上訴。

南昌市西湖區法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嫁妝街33號,郵編330009
公訴人:西湖區檢察院何紫英 0791-86234750轉(辦)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