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法律救人的過程中要重視發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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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本文只是淺談發正念在善用法律救人中的重要性。

大陸各地區無論出現哪一種打著法律名義的迫害方式,都是背後邪靈在操控著公檢法人員侵害修煉人的各種權利,那些被邪靈操控的公檢法及政府部門的人員,就是劫匪邪靈綁架的人質,這些人質的所言所行只是背後劫匪邪靈的各種伎倆而已,修煉人不為其所動,也始終不改對這些人質的慈悲救度,這為他的善就解體著背後的劫匪邪靈,就在解救著這些人質。

記得二零一五年,全國大法弟子起訴江鬼,明慧網在初期就發表了多篇關於重視發正念的交流文章;二零一九年明慧通告出來後,明慧網也有關於重視發正念的交流文章;「清零行動」開始初期,明慧網還是有關於發正念的交流文章。

並不是說單純的發正念就能解決一切問題,而是修煉人的三件事中,學法煉功和發正念真正到位的時候,講真相救人自然水到渠成,那真是整個人都溶在收救眾生的喜悅裏,人世間的一切都是為收救眾生讓路,包括所有的迫害形式,都是眾生向大法弟子的一種求救;所有的看似推諉和困境竟然都是修煉人向上提升的台階,那就是純純的歸正自己,一步步在歸正自己的過程中,收救著與自己有緣的眾生、傳播著大法的真相。

發正念的過程中,不同的心態,也會導致不同的結果。

二零一八年,一位同修因為以前曾被迫害,這次法院揚言要重判,儘管很多大法弟子想盡了各種辦法給他們講真相,但主審法官一直表現的很邪惡,到開庭頭一天,有個知道消息的外地大法弟子覺得應該發正念讓他遭報應,這也是為他好,這個同修的正念很強,對這個法官沒有任何怨恨心,一心想救他,結果一個正念發過去,法官隨即住進了醫院,這庭也去不成了,法官知道遭報應了。鬧劇草草收場,當時同修已經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多,換人開庭後沒多久,同修回家了。

一位新學員被不明真相的丈夫(其夫有外遇)舉報進了看守所,其母親是個老大法弟子,對女婿非常怨恨,發正念讓女婿遭報應。母親的狀態越來越不好,最後腿也盤不上了。聽說女兒當庭「悔過」,後被重判。

有時有正念的一句話,就會得到師父的加持:今年二月份有同修參與小區發資料,感覺自己這一組有被迫害的物質在空間場中飄盪,一個同修做事心起來了,另外一個有被迫害經歷的同修壓力很大,還有一個同修聽到有人向物業反映,同修想起明慧網同修們交流中的一句話──「我是助師正法來了,不是承受迫害來了!」就這麼一想,同修在似睡非睡的夢中看到:師父在空中講法,面前有個桌子,師父一抬右手,鑽石樣的能量團出現,有聲音提醒同修「快看」,只見能量團瞬間像瀑布一樣打出來(感覺是由法輪構成的瀑布樣的白白的功),這些功在空中迅猛的走了一段距離,忽然變成幾排和平鴿在虛空中奮力飛翔,一隻落到同修的手上,然後又從同修的手上飛到右下方一個男士的身上。然後又飛過來一隻,落到了另一個同修那,然後又從那個同修那飛到這位同修的手上。當時同修非常感恩師父鼓勵弟子們正念正行!

有一位同修說:有時覺得得修出強大的正念、發出的正念(一念)才真的能救人。法律被邪黨濫用這麼多年,也讓很多善良的大法弟子有「談虎色變」之意,所以在大法弟子中普及必要的法律知識也是在增強大法弟子的正念。每個同修的境界是慢慢昇華上來的,師父在有序的安排。多學法,多看明慧交流文章就會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同修們運用法律救人的能力也在隨著整體修煉進程不斷提升。

另外,善用法律救人的主線是「救人」,不是單純的法律技能的運用。

當同修在正用法律救人的整個過程中,圍繞著「救人」這條主線去做的時候,那麼救人的機制,在同修發出「救人」意念的那一刻已經形成,布滿同修所在的整個場。另外空間師父也已經安排好了救人的路,同修只管去走。與這件事有關的公檢法人員就在這個場的機制帶動下,在自己所在位置等待著聽聞真相。過程中如果出現問題,那就是當事同修向內找歸正自己的過程。

救人的過程中,需要修煉人純純的達到修煉人的標準,出現微妙的人的意念都會使事情發生驟變。無論發生甚麼樣的變化,只要同修把住救人的意念,事情仍有回轉的機會。往往發生驟變的時候,我們把住救人的主線義無反顧的繼續往下走時,會發現事情的變化竟然超乎自己的想像,眾生對真相的接受出奇的好,那真是在等、在盼。

二零一九年,有一位同修去當地檢察院,向檢察院遞交《不予批捕申請書》。走在路上,同修感慨為甚麼只有自己一人前往公檢法部門?此念剛一閃過,同修看到另外空間有一條路直通向公檢法部門,公檢法部門的工作人員都在路的一頭等待同修給其講述真相。那是講真相救人的過程,並不是依據法律規定遞交法律文書維權的過程。那條路是地毯鋪成的,同修就走在那條地毯鋪就的路上,一路上輕快的、喜悅的、蹦蹦跳跳的往前走。那一刻,同修感恩的淚水奪眶而出,原來師父將路早已經鋪好,自己只是在上面走。

走到今天的修煉人,每個人都非常有能力,每個人都非常了不起。每個人在運用法律方面各有方式,那是一個個走在神路上的修煉人各自的功能展現,所以不會是千篇一律的,也不會有哪兩個是一模一樣的做法。

同修針對具體的法律條款和相關的法律程序,如何具體的操作?以及針對法律文書、真相信、面對面講真相如何有機的運用?這些智慧全部來自於法。參與的同修只要重視學法、重視煉功,重視發正念,就會清晰的知道每一步怎麼走、如何走、如何應對各種各樣的推諉和威脅。那是對修煉人安排的一個個考題。當一個個考題我們正念面對後,發現原來運用法律救人的過程,是師父讓自己飛速提升的一個機會,那真是偏得。

記得二零一二年,有一位同修被非法勞教,同修在勞教所裏想要提起行政覆議申請,但是苦於不知道如何寫行政覆議申請。同修每天在心裏不停的想啊想啊,只是琢磨如何寫覆議申請,心中絲毫沒有自己不懂法律、不會寫法律文書的畏難和顧慮,就一念,一定要提起行政覆議,要求撤銷對自己的非法勞教決定,要讓眾生明白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有罪。有一天晚上,在夢中,同修看到了成文的覆議申請書。同修一下子從夢中醒來,趴在床上將夢中所見的覆議申請書全部照抄下來,遞交給了當地的勞教委,要求依法撤銷對自己的非法勞教決定,要求相關部門追究參與迫害的警察依法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位同修一心想提起對迫害元凶江鬼的控告,卻不知道刑事控告狀的格式,就坐在家裏不停的發正念,解體另外空間干擾自己訴江的邪惡因素與生命。後來,在發正念的過程中,同修看到刑事控告狀的格式直接顯現在自己眼前。同修在心裏問:如何針對民事部份寫訴狀呢?耳邊一個聲音說:將控告人改為原告人,將被控告人改為被告人,事實理由部份的內容不變,就可以了。同修隨後按照眼前的格式寫出了對江鬼的刑事控告狀,在六月份通過快遞公司投遞到最高檢、最高法。

修煉中,每一位修煉人都在各自不同的境界裏見證過太多大法的神奇和師父的無量洪恩。今日裏,大法弟子們一起善用法律救度眾生的過程中,也都在實踐著神行於世、助師正法的神聖與威嚴。常人的法律,對於走在神路上的修煉人而言,只是為救人隨意而用。

個人淺悟,不妥之處還望同修慈悲指正。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個人當前的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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