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告訴人們大法好 遼寧錦州孫繼萍被迫害致命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錦州市凌海法輪功學員孫繼萍與丈夫周永林,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而被綁架。被隔離二十一天後,69歲的孫繼萍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身體狀況急轉直下,出現生命危險。

目前,孫繼萍被送到錦州市中心醫院輸血。在看守所獄警的「監管」下,孫繼萍艱難的維持著生命。家屬申請保外就醫遭相關部門推諉,檢察院、法院人員還聲稱孫的「社會危害性大」,圖謀加重迫害。

聲稱這個年近70歲、生命垂危的老太太有「社會危害性很大」,實在是對現行法律與政府的莫大諷刺。更何況,孫繼萍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告訴人們事實真相,不僅合法,而且應該受表彰;根本不應被抓被關押。

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近22年的迫害中,孫繼萍曾經兩次被非法勞教迫害,被迫害的半昏迷狀態,嚴重貧血,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七日,馬三家勞教所怕她死在勞教所而擔責任,才把當時生命垂危的孫繼萍交給了家人。二零一六年十月她再次出現很嚴重的貧血狀況,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八年間,先後至少輸了八次血,每次四百或八百毫升,勉強維持著生命。之後,從醫院回到家後,孫繼萍通過大量學法、煉功,按大法要求自己,身體開始逐漸好轉。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孫繼萍與丈夫周永林在盤錦市遼河油田錦州採油廠的錦採新區的大集上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時,遭閆家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提審後,因疫情原因,被隔離二十一天。二月二十二日,孫繼萍被轉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周永林轉到凌海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月二十六日,家屬聘請的律師與看守所預約會見孫繼萍,因孫的身體出現狀況,被看守所送去就醫而取消了會見。家屬這才知道孫繼萍的身體狀況,據說是突然暈迷,不省人事。

三月一日,孫繼萍因外出就醫再次被送到隔離所。緊接著看守所給孫的家屬打電話,說她需長期住院,讓家屬提供曾經的病歷,同時提交申請保外就醫。家人急著問情況,獄警說:孫繼萍在醫院做的各項檢查,也沒看出甚麼病來,只是某個血像指標刷刷往下降,具體現在還剩多少克血他們不說。

三月二日,家屬提供了孫繼萍二零一七年在錦州附屬住院時的病歷,並申請保外就醫。看守所獄警告訴家屬還要到檢察院申請,因為案件已到檢察院的起訴科。當天下午家屬到檢察院,見到了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兩個年輕的檢察官表示沒接到看守所的電話通知,並聲稱孫的「社會危害性大,案件性質不一般,要請示領導。」家屬說病情嚴重,希望能儘快審批。可是第二天,也就是三月三日,此案就被快速的轉到凌海市法院。

三月四日,孫繼萍的兒子與該案負責的許冰法官通了電話。許法官表示現在要明確是檢察院還是法院來審批是否保外就醫,並說她做不了主,要向上級反映。關於保外的結果,她說家屬要做好心理準備,因孫的社會危害性很大,而且頑固不配合吃藥,即便符合條件也可能不會保外。當家人說孫得的病短期內就可能有死亡危險時,許法官說可以由看守所出面讓孫在外面的醫院治療。

實際上,孫繼萍不是一般的貧血,是造血功能的喪失,身體血液中血紅蛋白等下降的很快;外表看上去面色蒼白無血色,全身浮腫,氣短無力。錦州、瀋陽的醫院及著名專家都束手無策,說人只能靠換血維持,且換血效果一次比一次差。二零一七年的住院經歷,已經驗證了這一點。她是依靠大法,堅定修煉大法後才好轉並康復的。

三月四日晚,看守所把孫繼萍送到錦州市中心醫院住院輸血維持。家屬非常擔憂,不知她的病情會發展到甚麼程度。至今法院、檢察院還在互相推諉。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孫繼萍完全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而且她根本上就沒有觸犯中國現行法律的任何一條,她修煉真、善、忍,於任何政府和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都說人命關天,希望凌海市公、檢、法和政法委等部門相關人員能夠秉持最起碼的職業操守,順應天道良心,作出正確的選擇,釋放孫繼萍夫婦回家,安享晚年,家鄉的父老都在看著你們這些父母官哪!請海內外的正義人士伸出援手!

關於孫繼萍遭受迫害的更多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夫妻同被非法關押 妻孫繼平身體狀況堪憂》等。


相關部門信息:(區號:0416)
1、錦州市女子看守所
地址:錦州市錦娘路211號,郵編:121013
辦公電話:3708085
錦州市隔離所電話:3708118
2、凌海市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商業路56號,郵編:121200
負責此案的檢察官:李姓檢察官(男),詹卓(女)
辦公電話:8107121
3、凌海市法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商業路41號,郵編:121200
主審法官:許冰 8152021辦
4、凌海市政法委:
地址:凌海市青年大街96A 郵編:121200
凌海市政法委書記:李振奎
凌海市政法委副書記:劉東寧
凌海市政法委副書記:張亞平
凌海政法委書記辦公電話:8136819、812224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