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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寶雞秦麗傑、寇愛梅、李寶蓮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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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二零二零年六月初被綁架的陝西寶雞石油機械廠三名法輪功學員寇愛梅、秦麗傑、李寶蓮已被冤判,被移送西安女子監獄。其中,秦麗傑被冤判五年,寇愛梅被冤判四年半,李寶蓮被冤判一年零四個月。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下午兩點至四點,寶雞市金台公安分局出動了多輛警車、幾十個警察,綁架了寶雞石油機械廠的八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史翠英、寇愛梅、秦麗傑、秦麗華、李寶蓮、李寶榮、寇水玲,還有秦麗傑的丈夫毛洪恩(未修煉法輪功)。八人中,寇水玲年紀在80歲左右,史翠英75歲,其他人年齡均在60歲以上。

警察破門而入,分別闖入史翠英、寇愛梅、秦麗傑、李寶蓮的家中實施綁架抄家,未出示任何證件,家屬詢問也不敢報自的己姓名。警察搶走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這些法輪功學員中有的可能被長期跟蹤、監控。實施綁架當天,寶雞石油機械廠院內停有多輛警車。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秦麗傑、李寶蓮、寇愛梅三人被劫持到第二看守所非法逮捕、關押,其他人已於六月二十一日被釋放回家。現在得知,被非法關押了數月後的秦麗傑、李寶蓮、寇愛梅已被非法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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