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三件事 甚麼都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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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同修推薦我看一篇明慧網上的交流文章,並對我說:「一切都改變了,正法時間在哪年要結束了」等等。我想,不管甚麼時間結束,我也得修好自己,越到正法快結束了,越要多救人。師父講過:「救人數一滿 邪惡一併誅」[1]。我悟到,師父的講法中已經甚麼都講清楚了。

看完那篇文章之後,我有些擔心。我想甚麼事情都有多方面的因素,精進的同修看了,可能沒甚麼反應;但對盼正法結束的同修看了,可能會很失望,信心會受到打擊。

現在,我每天晚上都要思考一下自己白天哪方面沒做好,要繼續努力,抓緊時間做好三件事。別的同修看見我說:「你的修煉環境多好啊,不用上班養家糊口,不用看孩子,多美呀!」我說:「那是我開創過來的。我如果忘了下世做人的目地和對師父的誓約,我也會混同於常人。」

我家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因為邪惡迫害,丈夫和別的女人過去了,撇下我和女兒相依為命。女兒成家後,就和我住在一起,我有一個外孫女和一個外孫子。我對女兒說:「讓你婆婆過來看孩子吧。」女婿的爸媽來了,我們成了一家人。

前幾年,我母親因病成了植物人,每天需要照料。弟弟、弟媳們都忙,要養家糊口,我給他們做了一年多的飯。後來我放下了對母親的情,發正念清除另外空間干擾我做好三件事的邪靈爛鬼。我逐漸脫離了做飯,只是偶爾做幾次,但每天上午我和我父親都會把我母親抬到輪椅上,讓她活動活動。

父親照看母親的飲食起居。照料了五年,母親過世了。我不放心父親,又照顧了父親十個多月。後來我又放下了對父親的情,我說:「我不給您做飯了。」但有空時中午會去給父親做頓不一樣的飯,如包頓餃子,做個米飯,炒個他喜歡的菜,父親挺高興。這樣,我又回到以前的生活,不受影響的做好三件事。

有時女兒也想上班,我就勸她說:「你婆婆身體不好,有時腿疼,又有胰腺炎,別指望我給你看孩子。傳統文化都是男主外,女主內。錢掙多少花多少吧。有樓、有車的,夠生活就行了。」女兒答應了。

女婿的工資從那時起就漲了,從每月的三千三百元,長到四千八百元。

師父說:「學大法本身就是有福份的,為甚麼會失去呢?!」[2]我悟到,這些都是師父給的。只要我做好三件事,甚麼都會改變的。

交流時,有同修對我說:「我和你不一樣,你家是女兒,我家是兒子。當奶奶的就應該做飯、看孩子,有責任啊!」當然,我不是反對同修這樣做,照顧家庭是應該的。我說:「你看咱們當地的老同修A,兒子、兒媳在外地做買賣,特別忙,沒時間照料孩子,把八個月的孫女讓A扶養。A同修每天要照料嬰兒,可她還在家成立了家庭資料點,給學法小組的同修提供真相資料。不僅如此,她還出去講真相,發真相資料,還參與近距離發正念的項目。現在小孫女都八歲了。八年如一日,A三件事從未間斷過。你把法放在第一位,把救人擺在第一位,把基點擺正了,甚麼都不成問題。」

師父說:「大法弟子是有責任的,無論怎樣都得完成你來世的誓願,這是你當初用神的生命做保證才成為今天這宇宙最偉大的生命──大法弟子的。」[3]

修煉人只要有執著心,有依賴心、坐等結束的心,不實實在在的修,不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即使天天在家學法、煉功,也不會有提高,更不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們不要忘了下世前的誓約,如果不履行救人的誓約,到結束的那一天,真的會後悔的!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劫〉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致歐洲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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