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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鄺德英三次遭關押共9年 再被冤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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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昭通市法輪功學員鄺德英女士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遭警察綁架,在沒有任何理由證據的情況下被起訴,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鄺德英被西山法院第二次非法視頻開庭,後被非法判刑五年,罰款一萬。

巧家縣鄺德英,女,五十多歲。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十三時許,鄺德英到昆明市西山區海口鎮看望同修時,在粘土礦出租房內被敲門進來的警察非法搜查,警察抄走了一些法輪功書籍刊物等,鄺德英被劫持到派出所盤問調查。

之後,在沒有任何理由、證據的情況下,西山區檢察院向西山區法院起訴了無任何犯罪行為的鄺德英。鄺德英當庭否認公訴機關指控的所謂犯罪事實。

辯護律師先後在兩次開庭中提出:公訴當庭出示的被告人在公安機關所做供述,無法排除筆錄繫公安機關自行製作;搜查證、搜查筆錄、扣押決定書、扣押清單等證據均存在公安機關程序違法;對於涉案物品認定的鑑定意見,無鑑定過程、鑑定方法、鑑定人資質、鑑定人簽名等,以上證據均屬非法證據,故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證據不足,事實不清,請法庭宣告鄺德英無罪。

西山法院審判長張林敏、杜竹馨,陪審員董曉紅與西山檢察院劉魁配合海口公安合夥構陷鄺德英,僅僅因為鄺德英被抓的房間內有法輪功的書籍,和少量有關法輪功內容的光盤及期刊,就對鄺德英非法判刑五年,罰款一萬。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鄺德英由於堅持信仰,曾經多次被綁架、抄家、關押,兩次被勞教合計五年,超期關押半年;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前後冤獄九年多,遭受各種折磨。丈夫由於承受不了打擊與她離婚;七十多歲的母親除幫助鄺德英照料幼小的孩子外,還因為修煉法輪功,經常遭不法人員騷擾,在各種精神壓力下,於二零一九年由於肺水腫,心肺衰竭去世。

一、參加交流會被綁架 關押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二月份,鄺德英因為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一個多月。

二、北京上訪被警察劫持

二零零零年七月份,鄺德英為了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還法輪功清白,還大法師父清白,去北京上訪,在半路就被攔截,被當地公安警察劫持回雲南進行關押,因鄺德英當時懷孕在身,看守所拒收。

三、向民眾講真相 兩次被勞教共五年

二零零二年一月六日,鄺德英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一大隊。(家中留下幼小孩子)。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鄺德英從勞教所回來不久,又因為在昭通市巧家發真相資料,被人惡意構陷,後巧家公安局將鄺德英非法拘留在巧家看守所。鄺德英因為煉功,多次遭到犯人和警察的毒打、辱罵。後於二零零五年五月被送到昆明市強制戒毒所非法勞教三年,鄺德英在勞教所期間曾經被包夾多次打罵,被警察搧嘴巴子。

'酷刑演示:犯人和警察毒打'
酷刑演示:犯人和警察毒打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公安廳廳長接待日,鄺德英由於勞教被超期關押,鄺德英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和幾位法輪功學員及其親屬到雲南省公安廳信訪處反映受迫害的情況,卻遭到了昆明市五華區國保大隊十多個警察的綁架、審訊,並威脅說:「法輪功上訪是違法的」。隨後,同去的法輪功學員分別遭到官渡區、五華區、西山區、官渡區「610」及國保大隊警察非法傳訊、騷擾,有的還被強迫參加「洗腦班」。

四、二零零八年再次被綁架 遭判刑四年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晚上十一點多,鄺德英在昆明市江岸小區再次被綁架,被昭通巧家國保警察劫持關押在巧家小沙壩拘留所。在拘留所一個叫胡庭州的副所長強迫鄺德英按手印,鄺德英不配合,惡警胡庭州猛打鄺德英耳光,用竹竿打,用腳踢,還惡毒的罵大法,罵大法師父。隨後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份,巧家縣邪黨法院對鄺德英非法秘密判刑四年。丈夫承受不了迫害而與她離婚。

'酷刑演示:坐小凳子'
酷刑演示:坐小凳子

鄺德英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期間,由於堅持信仰不轉化被嚴管,被強迫長期每天十六小時坐小凳子。不讓買東西,來了例假只有撕自己的舊衣服用,冬天寒冷,衣服都沒有穿的。致使鄺德英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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