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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昆明市張清秀結束三年冤獄 仍遭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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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張清秀在家中被祿勸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期間,祿勸縣法院在沒有證人出庭作證、也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將她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張清秀飽經牢獄之苦後,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回到家中,但一直遭到昆明、祿勸兩地公安及司法所人員的騷擾。

在家中遭綁架、抄家

張清秀,今年六十九歲,是祿勸縣百貨公司的退休職工,家住昆明市五華區春暉小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上午,張清秀正在昆明的家中,被祿勸縣國保大隊隊長曾學能帶領三個國保警察李孟元、朱紅吉、肖林闖入家中,非法抄家並綁架。四人將張清秀強行塞進警車,用力拖拽,把張清秀的胳膊、手、腿都扭的生疼,還淤青。在送到看守所體檢身體時,看守所的醫生都問張清秀怎麼這地方是青的。到看守所幾天,張清秀的手都抬不起來。

到了祿勸縣的崇德派出所後,警察又對張清秀非法搜身,搜走了她身上的手錶、家門鑰匙和幾十元錢,然後將她銬在老虎凳上,一直銬到第二天,銬了二十多個小時。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當時已是冬季,在夜間氣溫很低,張清秀被銬在老虎凳上,凍得全身麻木,而看守她的兩個警察穿著大棉衣、還烤著火,張清秀說讓把火給她烤一下,兩個警察都以上面沒安排而拒絕。隊長曾學能連續兩天對張清秀非法審訊。第二天,十二月六日下午,將張清秀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看守所的前幾天,由於張清秀被抓時手腳被祿勸國保扭傷,她的手連續幾天都抬不起來,同時事發突然,在崇德派出所,張清秀又遭到連續審訊且不給睡覺,大冬天挨凍挨餓,導致張清秀血壓一下子就升到了180,在看守所,張清秀被要求服用了二十多天的降壓藥。

二零一七年三月,祿勸縣檢察院在無證據證明她曾到過祿勸的情況下,對張清秀非法起訴(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檢察院的祿檢公訴刑訴[2017]60號起訴書,檢察員王雪海),同時被起訴的還有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許春鳳。而祿勸縣檢察院、祿勸縣法院到看守所提審張清秀時,故意對所謂事實經過避而不談,檢察院人員甚至說:「有人看見你到祿勸角家營村發資料,如果(你)反駁,總之你學法輪功是國家不允許的,是犯法的,就夠了!」

而真實情況是,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法輪功修煉者按照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修煉法輪功,擁有法輪功資料,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完全合法的,沒有破壞哪一條法律實施。相反,這些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暴力干涉法輪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剝奪他們的合法權益,這才是真正的在破壞法律實施。

被非法開庭、冤判三年 上訴無果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十點,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法院對許春鳳和張清秀非法開庭。審判長:袁嘉鴻、王雁,陪審員:楊振華,書記員:趙磊。許春鳳和張清秀本人均表示自己無罪,三位辯護律師也為她們做了無罪辯護。當庭沒有任何一位證人到庭作證。尤其是案件最關鍵的證明張清秀到過祿勸的幾個所謂證人,無一人出庭,並且這幾個證人都有親屬關係,是一家人,按照《刑事訴訟法》其證詞根本不可採信。

張清秀在法庭上也要求證人出庭,但法院置之不理。最後法院卻罔顧事實與法律,開庭僅十天後的六月一日,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法院(2017)雲0128刑初66號刑事判決書對許春鳳和張清秀分別非法判刑三年,每人罰金一萬元。

接到判決後,許春鳳和張清秀不服違法判決,上訴至昆明市中級法院。張清秀交了上訴狀以後,昆明市中級法院的人來問她有甚麼要求,張清秀說把我的案子弄個明白,必須要有人證、物證才說的清。之後昆明市中院的人又和祿勸縣檢察院的公訴人一起來,這個公訴人態度惡劣,還不讓中院的人說話。

四個月後,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昆明市中級法院(2017)雲01刑終504號刑事裁定書依然維持原判,審判長:徐建斌,審判員:阮文波,劉華,書記員:段雲萍。此部份更多報導詳見《雲南昆明許春鳳、張清秀被冤判後上訴》

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張清秀、許春鳳被一起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首先送到集訓監區九監區,管理張清秀的獄警是楊紅彥,在九監區給張清秀做過包夾的犯人有:王如心(毒販,緬甸籍,積極追隨邪黨迫害大法弟子)、魏小娟(六年,積極追隨邪黨迫害大法弟子)、蘇申敏(暴力犯,十年,已出獄)。

才到九監區,獄警指著張清秀說,不知你能否活著出去,然後就安排兩個犯人二十四小時監視控制張清秀,強迫背監規、寫自傳,每週寫一份「思想彙報」,每天半天要姿勢端正的坐著看獄警叫看的書,半天勞動,縫條條──在一根十米長的細條條上縫串珠,每天有產量任務,每週完不成任務,週日下午要被罰到樓下操練隊列。張清秀當時已是六十多歲的人了,根本完不成所謂的任務,每個星期天下午都被罰去操練隊列。為了煽動犯人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監獄搞株連政策,其他犯人被罰操練,自己去就可以,法輪功學員必須要有一個包夾犯人陪著,在旁邊坐著看。

同時,對法輪功學員的管理,均沒有白紙黑字的規定與文件,均由獄警口授給犯人,犯人執行,不許法輪功學員和任何人講話,做任何事均要先和包夾犯人說,由包夾犯人同意。此外,張清秀還被每天要求吃降壓藥,她還經常猛烈咳嗽,吃藥也不好使,每兩個月還要抽血化驗,檢查血壓或者做B超。

獄警楊紅彥對法輪功的管理雖表面不像其他獄警那樣暴風驟雨的要求「轉化」,但是其一貫以偽善來進行欺騙,給法輪功學員一些生活日用品、小食品等等,施以小恩小惠。並表現出(要求「轉化」)是其工作需要,並非其本意。其實不然,在其看似溫和的談話中,總是利用家庭、子女、前途、甚至法輪功學員的身體狀況、性格特點等等作為要挾,誘騙「轉化後在監獄好過一點」、「轉化了可以減刑早點回家」等等虛假的謊言,來達到其「轉化」法輪功的目的。

同時楊紅彥不斷培養能夠領會其意圖的包夾犯人,安排在法輪功學員身邊,授意包夾犯人來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轉化」。對張清秀,獄警楊紅彥同樣是給她一小袋奶粉,給她點其它日用品,然後授意犯人蘇申敏、王如心在每天與張清秀的相處中,辱罵、威脅、施壓、欺騙、刁難、找茬,讓犯人蘇申敏寫好所謂「三書」,強迫張清秀照抄、簽字。

才到九監區的一個星期,張清秀就被要求到教育中心大樓裏監獄專門設置的一間×教基地「參觀」,裏面有造假污衊法輪功和創始人的虛假宣傳,同時還有其它真正的邪教組織的介紹。女二監弄虛作假,魚目混珠,企圖欺騙、毒害世人。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張清秀被轉到六監區,責任警是李燕,六監區的監區長姓馬,副監區長張盈興,隊長孫蕾,給張清秀做過包夾的犯人有:小米、吳惠瓊。在六監區張清秀也被要求完成任務,縫條條,產量較九監區有所降低。但是每週還是要寫一篇思想彙報,同時包夾犯人二十四小時監視,也不許法輪功學員互相講話,也不許法輪功學員和其他人講話。

二零一九年六月中旬,女二監做了一次大的調整,各個監區大部份中國籍的犯人都調到其它監獄了,只剩下法輪功學員、外籍犯和職務犯罪的。六監區大部份犯人調走後,六監區就解散了,張清秀和其他被非法關押在六監區的法輪功學員被一起並到五監區。在五監區,對法輪功學員的管理依然是一個模式,只是做的奴工有了些變化主要做服裝,比如酒店服務生的工裝,也有廚師服、圍腰等。張清秀被安排釘紐扣、剪線頭。在五監區的責任警叫郭瓊生,五監區教導員:陳曉琴,五監區長:蘇峰。給她做過包夾的犯人有:肖葉嘎(毒販,十五年),楊麗麗(毒販,無期)。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張清秀結束三年冤獄回家。

回家後仍被騷擾

張清秀回家後,曾多次遭到昆明、祿勸兩地警察及司法人員的騷擾。

祿勸縣司法局幾次打電話給張清秀叫她到祿勸,去司法局,說要問她的情況,張清秀沒有去。今年二月九日,祿勸縣司法所一個姓楊的女性又打來電話問張清秀是否還煉法輪功,對方電話是13888612250.今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司法所又打來電話叫去報到,電話是0871-68912579。

昆明豐寧派出所的警察到過張清秀家裏幾次,去年過年前還去過,派出所嚴警察(電話:138888501291),說是了解情況,還照了像。豐寧派出所不僅警察親自上門騷擾,還指使張清秀家小區的門衛監視著她的進出。

今年一月六日中午,豐寧派出所兩個警察又到家裏來所謂「回訪」,問她的戶籍所在地,又問她兒子在外打工的情況,其中女警(勤務,輔警)的警號是051256,男警號(1031)

二零二零年十月份起,張清秀的養老金被扣發,張清秀單位詢問後說,祿勸社保局工作人員說二零二零年十月份市裏通知有部份身份證信息有問題,如果本人要來查,就帶著身份證去。

二零二一年五月份,張清秀再次反映了非法扣發養老金問題,得到的回覆是下個月開始正常發放。

不斷騷擾張清秀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
祿勸縣司法局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祿勸縣東街祿勸縣司法局
郵編:651500
電話:0871-68912579,0871-68911497
楊姓工作人員:13888612250
祿勸縣司法局局長:徐愛華,
副局長:趙金榮

昆明市豐寧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新和巷豐寧派出所
郵編:650106
電話:0871-68339110
上門騷擾張清秀的嚴姓警察電話:138888501291
派出所所長:紀芸
副所長、社區中隊長:謝雲彬

參與迫害張清秀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
祿勸縣公安局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祿勸縣祿武路祿勸縣公安局
郵編:651500
聯繫電話:0871-68965617,0871-68965110,0871-68965906
局長(邪黨書記):李植紅

祿勸縣檢察院
地址:雲南省昆明是祿勸縣掌鳩河東路20號
郵編:651500
聯繫電話:0871-68911345,0871-66257922
祿勸縣檢察院檢察長:馬偉
祿勸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楊志文
祿勸縣檢察院紀檢組組長:張元虹
非法起訴張清秀的檢察員:王雪海

祿勸縣法院: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祿勸縣祿武路祿勸縣法院
郵編:651500
聯繫電話:0871-68965569
祿勸縣法院院長:楊文昆
祿勸縣法院副院長:洪紹榮
非法審判張清秀的法院人員:袁嘉鴻(審判長),王雁(審判員)、楊振華(陪審員)、趙磊(書記員)

昆明市中級法院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85號
郵編:650238
電話:0871-64096501
傳真:0871-64572985
訴訟服務中心電話:0871-64096144
昆明市中級法院院長:董國權
對張清秀非法裁定的法院人員:
審判長:徐建斌,審判員:阮文波,劉華,書記員:段雲萍。

昆明市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白龍村303號
郵政編碼:650233
電話:0871-68159043,0871-68159033
昆明市看守所所長,高春雲,警號055616
昆明市看守所副所長,呂正剛,警號009804
昆明市看守所綜合科,付有昌,警號009350
昆明市看守所綜合科,張高昆,警號009790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監督員,全丹,13888190101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監督員,張海夫,13518767930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監督員,王傳發,13888809865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監督員,陳消,電話:13669711153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監督員,劉潘軍,電話:13769161406
昆明市檢察院駐所監督舉報電話:
0871-65740044
0871-63063180
0871-63063181
昆明市檢察院駐看守所監察室工作人員:
田睿娟(主任),孫江,姚雲峰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通訊地址:昆明市五華區教場北路440號
郵政編碼:650102
工作電話:0871-65137285,0871-65126144
監督電話:0871-65126144
一監管區會見室電話:0871-65137086
二監管區會見室電話:0871-65139723
女二監人事領導機構成員信息
趙桂芬(ZHAO,GuiFen),邪黨黨委副書記,監獄長,警號:5355001,手機號碼:15969411646
楊星(YANG,Xing),邪黨黨委委員,副監獄長,手機號碼:13888416169
雷雅梅(LEI,YaMei),邪黨黨委委員,副監獄長,手機號碼:13888288899
李冬冬(Li,DongDong),邪黨黨委委員,副監獄長,警號:5355009,手機號碼:13888590909
趙峰(ZHAO,Feng),副監獄長,手機號碼:13888992513
施萬華(SHI,WanHua),監獄邪黨副書記,政委,警號:5355002,手機號碼:13769430009
張瑛(ZHANG,Ying),邪黨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手機號碼:13608711428
楊明山(YANG,MingShan),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邪黨黨委書記、政委,雲南坤宇服裝總廠廠長兼中國服裝協會理事,雲南省服裝行業協會副會長,雲南省監獄系統服裝生產協作會會長,手機號碼:13888589739

迫害張清秀的直接責任人:
九監區專管(法輪功)警察:楊紅彥(2018年調到八監區)
九監區做過張清秀包夾的犯人:王如心(毒販,緬甸籍,積極追隨邪黨迫害大法弟子)、魏小娟(六年,積極追隨邪黨迫害大法弟子)、蘇申敏(暴力犯,十年,已出獄)。

六監區擔任張清秀的責任警:李燕,六監區的監區長姓馬,副監區長張盈興,隊長孫蕾。
給張清秀做過包夾的犯人有:小米(毒販)、吳惠瓊(毒販)。

五監區擔任過張清秀的責任警察:郭瓊生,五監區教導員:陳曉琴,五監區長:蘇峰。
給張清秀做過包夾的犯人有:肖葉嘎(毒販,十五年),楊麗麗(毒販,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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