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巨難中走了出來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一九九八年,我和丈夫一起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那年我不到三十歲。我們年輕,又有學歷,通過學法,很快明白了修煉的真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我們走出來證實法,並幫助其他同修走出來。在兩年的時間裏,我們多次被綁架後非法關押。接下來的幾年中,我們各自為工作奔忙,還有了孩子。

表面上看,我沒有放棄修煉,但在常人社會這個大染缸中不知不覺的離大法越來越遠,更談不上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我先是應聘到一個單位幹了五年,由於離家比較遠,後來換了一個離家近的單位。

我在本地屬於被非法監控的對像。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凡是遭受迫害後,都會受到所屬單位的監視。我轉到新單位不久,原單位負責看管我的人很快就知道了,就打電話給新單位的領導。單位領導的家人有信佛的,而且早年也曾接觸過大法,為了保護我,他就搪塞過去了。

在工作中,老闆看到了大法弟子不同於常人,就經常向別的領導誇讚我工作認真負責,不貪圖利益等等。單位有個我參與的小項目當年就盈利一千多萬元。老闆自從幹過好幾個行業,都沒真正賺到過錢,而且還有幾百萬元的債務。所以他經常念叨,說這個財是我帶來的。但我心裏明白,這是因為他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得到的福報。

隨著時間的推移,老闆對我的工作和為人越來越認可,對我越來越信任。當時的我並沒有想太多,只是覺的我的一舉一動要體現出大法弟子的風範,要讓周圍的人都認可大法好。有那麼一段時間,我和另一位單位領導經常一起去合作單位協調處理事情,在飯桌上他還總會提起法輪功,我就順勢給他講真相,他也經常說我們小倆口怎麼怎麼好。有位機關領導的夫人當時就表示要學法輪功。

當我在常人中不精進時,單位出事了。在被調查中,我為了維護領導就使自己受到牽連,為此被拘留了一個月。在這一個月裏,我反思了自己十年中脫離正法修煉的路,太迷於常人的工作中,就下決心離開這個是是非非的單位。

剛辭職幾天,丈夫突然離世,我幾乎承受不住如此重大的打擊,天象塌下來了似的。剛處理完丈夫的後事,我又因原單位的一件事而遭到調查。實際上不是多大的事,只為了落實幾個問題,可有關人員就是找個藉口不放我。那真是像師父說的:「百苦一齊降」[1] 。

那時的我真感到生不如死:我的工作沒了,本想丈夫有工作,經濟上不是問題,我好好的照顧孩子並抓緊時間努力實修。可丈夫卻突然走了。在被審查期間,我只好把十幾歲的正在上學的兒子託付給了鄰居。這麼大的巨難,能是偶然的嗎?這是舊勢力抓住我的人心,往死裏整我啊!

當我看到師父說:「當初那麼艱難的環境,那麼邪惡的環境,你們都走過來了,沒理由不在最後做的更好。」[2]我很快清醒了。我按照師父賜予的法寶向內找。

十多年來,我執著於在人中過好日子,房子賣了小的,換大的;車子檔次不高,換輛高檔一點的,親友都羨慕我。我抓住人的東西不放,分不清對錯,樂顛顛的參與常人的紛亂之事,還自以為是在享受大法帶給自己的美好。舊勢力抓住了把柄,才敢如此迫害我。我每天大量的發正念,否定舊勢力強加給我的魔難,回憶著以前背過的法。

我找到了同修,找回了久違的大法弟子的感覺。師父沒有放棄我這個不爭氣的弟子,在夢中點化我:我會衣食無憂。

丈夫去世的時候,我感覺我已經人財兩空。可是,處理完他的後事才知道,丈夫提前一天辦好了住房公積金,所以卡裏有二十多萬元錢。我公司雖然出事了,但外單位欠的錢還是拿了回來,這樣本來覺的有風險的集資,公司也如數給了我。

我還是希望自己有點固定的收入。一套外租的房子到期了,我打掃完了衛生,準備再出租。就在這時,我地一個同修被邪黨公安人員跟蹤綁架,並遭非法抄家。她家原來是個學法點,自然也就被破壞。這樣我決定房子不再出租,正好作為同修們集體學法用。同修們對我表示感謝,我則為自己終於能為大法付出點微薄之力感到欣慰。我知道,這一切都是師父的安排,給了我這麼一個機會。

我沒有過多的想今後的日子該怎麼過,一切順其自然吧。有師在有法在,我只管抓緊時間,好好學法,歸正自己,不能再懈怠了。到了年底的時候,丈夫單位的補貼加上保險到賬了,都是剛出了新標準的高額度。更讓我想不到的是,丈夫大學同學聽說了丈夫的事後,給我送來捐助款近五萬元,因為我沒有聯繫方式,連拒絕都沒有機會。

一年的時間裏,我從兩次被拘留、丈夫去世的三個大難中走了出來。除了自己有大房子住著,竟然從看似一無所有,到最後有了這麼多的積蓄。這在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疫情來襲,多少億人沒生活保障的中國,我卻在大法的保護下,又有了精進實修的環境。我非常感恩師父的慈悲救度。

我重溫了師父的教導:「舊勢力用火與血建立起來的邪惡沒想叫大法走出來。你們憑著堅定的信念,憑著來世的神聖誓約,憑著生生世世親緣,憑著對大法理性的認識,同時憑著大法給予你們的正念與法力的根本保障,你們走過來了!」[3]

今後,我會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努力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堅定合格的、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苦其心志〉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九年紐約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致加拿大法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