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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林茂成被枉判五年、勒索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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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市金州區法輪功學員林茂成,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款三萬元。現在林茂成已上訴。

林茂成以前患牛皮癬皮膚病,修煉法輪功後,病情被控制住了,出現了好轉。家人現在很擔心他的身體狀況,擔心他現在不能正常的學法煉功會影響他的病情。

林茂成給陌生人(此人名叫李賀)講真相,被他誣告。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工作的地方被開發區大孤山哨所副所長張成成帶領三-四人和大連開發區公安分局四人(共七~八人)綁架到住所,非法拿走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身份證、駕駛證等物品。

林茂成被劫持到派出所期間強制照相,錄指紋、聲音、驗血、做完筆錄後,逼他簽字未果。半夜後,人被放回,監視居住。

十月二十日,大連開發區檢察院通知林茂成到檢察院去一趟。案件代理檢察官楊勁松給他一份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委託辯護人,申請法律援助告知書,一份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告知書。告知書中規定:審查起訴期限為一個月,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

十二月七日,林茂成被大連普蘭店檢察院非法批捕,並被大連大孤山邊防派出所強制關押在大連開發區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大連普蘭店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林茂成開庭,因證據不足,停審。在開庭前,普蘭店法院施壓天津司法局要求辯護律師在庭審過程中不准提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大連開發區看守所警察說林茂成不要聽律師誘導。

三月十日左右,林茂成再次被非法開庭。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林茂成被非法判刑5年,罰款3萬元。律師要判決書,法院不給,讓到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自查。

近期,有人幾次打電話告訴其家人,說林茂成現在在看守所裏很遭罪,很苦,要求家人給獄警等相關人員送錢、送物,以此來爭取獄警等相關人員的善待。為此,家人更加擔心他的安危、處境。

大連普蘭店法院電話:0411-83187501
法院審判長:高乾
陪審員:石玉雙
陪審員:於麗
舉報人:李賀
普蘭店檢察院檢察員:趙曉娜 王麗娜

大連大孤山邊防派出所電話:0411-87518131 所長:王巍 副所長:張成成 18351118723 警察:名皓顯 張鵬 劉寅 卞志五

開發區檢察院電話:0411-87505825
檢察院辦案員楊勁松 手機:15502627473

大連普蘭店檢察院電話:0411-83210536 檢察長:潘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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