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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賓州參院決議 制止中共活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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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參議院2021年5月發起第98號決議案,呼籲醫學界幫助提升對中共非法器官移植行徑的認知。該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活摘器官行為;要求美國國務院對中國器官移植系統進行全面和透明的調查,禁止那些參與非法活摘人體器官者入境美國,

'圖1:美國賓州州參議院第98號決議案首頁'
圖1:美國賓州州參議院第98號決議案首頁

'圖2:賓州州參議院第98號決議案的發起人賓州第七選區參議員休斯(Vincent J. Hughes)'
圖2:賓州州參議院第98號決議案的發起人賓州第七選區參議員休斯(Vincent J. Hughes)

第98號決議案是賓州州議會針對「阻止中共活摘器官的不法行為」為主題的決議案。發起人為參議員休斯(Vincent J. Hughes),該議案涉及法規和執行人員推薦,以阻止賓州居民前往中國做器官移植手術而無意間成為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的共謀。

賓州2021年議會第98號決議案譯文

決議案--鼓勵醫學界幫助提升對中國非法器官移植行徑的認識。

鑑於,法輪功,是以「真、善、忍」價值為核心,通過煉功和打坐實現身體和精神昇華的修煉功法;

鑑於,自1999年7月,法輪功學員一直遭受中共酷刑的迫害,美國國務院、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大赦國際、人權觀察以及許多其他政府和第三方組織都有記錄;

鑑於,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涉及被法外(extra-legally)關押在廣泛使用酷刑、強迫勞動、洗腦和其它虐待行為的勞教所、拘留中心和監獄中;

鑑於,被關押者在遭受酷刑的情況下仍被迫有針對性的進行體檢、驗血、驗尿和X光射線檢查;

鑑於,中國的器官移植系統不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對器官獲取途徑要求透明和可追溯性的要求,並且中共政府抵制對該系統進行獨立審查;

鑑於,中國在1984年實施規範,允許對死刑犯活摘器官;

鑑於,中國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公開承認,超過90%的移植器官來自於中國死刑犯身上的死亡器官;

鑑於,在非自願和不經同意的情況下,強行從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和監獄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摘取器官;

鑑於,自1999年,估計100多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大約有6萬5千名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而死;

鑑於,醫院從這些監獄取得器官,然後將摘取的器官用於移植;

鑑於,這些器官移植接受者有中國人或國外來華的人,包括美國公民;

鑑於,中共政權繼續否認有關器官來自未經在押(良心)犯同意被強制摘取的報告,並拒絕對其移植系統進行獨立核查;以及

鑑於,2001年6月,中國醫生王國齊(Wang Guoqi)在眾議院國際組織與人權國際關係小組作證,中國醫院和國家安全機構勾結,在沒有器官捐獻書面同意書的情況下,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而這些移植(手術)成為豐厚收入的來源;

鑑於,美國國務院2011年度國別人權報告的中國部份指出,「海外和本國媒體以及民主倡導團體繼續報告法輪功學員和維吾爾人士被活摘器官的案例」;

鑑於,2012年5月,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WOIPFG)發布電話調查記錄和錄音,這些電話調查是在秘密調查員和高級中共官員之間進行,調查中,幾位官員表示,(中共)中央當局知悉或參與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鑑於,自願和知情同意是符合道德的器官捐贈的前提條件,而國際醫療組織指出,被剝奪自由的囚犯無法表示同意;

鑑於,中共尚未正式廢除1984年實施的允許摘取死刑犯器官的規定,因此使用死刑犯的器官仍然合法;

鑑於,1999年至2004年期間,中國官方報告的全國移植人數增加了三倍,與迫害法輪功的開始同步;

鑑於,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體器官和移植委員會現任聯合主席黃潔夫博士聲稱,中國將於2015年1月1日停止採購死刑犯的器官,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任何官方機構作出這一聲明,黃潔夫的說法也沒有得到獨立研究人員的核實;

鑑於,中國官員將死囚重新歸類為有權捐贈器官的「普通公民」,儘管國際醫療組織明確禁止使用囚犯器官進行移植;

鑑於,2016年5月,黃潔夫通過國營媒體宣布,中國在未來五年內移植中心的數量將從169個增加到300個;

鑑於,最新的研究估計,中共每年進行的器官移植手術遠遠多於其官方數字10,000,也多於世界上任何其他國家,儘管自願捐贈者很少;

鑑於,最新證據估計,中國每年有3萬至10萬例的移植手術器官來源不明;

鑑於,最新證據表明,自2001年以來,估計多達150萬法輪功學員因器官而被殺;

鑑於,2015年,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的年度報告再次將中共列為「特別關注的國家」,原因是中共嚴重侵犯人權和非法摘取器官的做法,稱「被囚禁的法輪功學員是特別的目標」;

鑑於,2015年和2016年,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簡稱CECC)譴責了中共不道德的強制摘取器官的行為;

鑑於,2016年6月,美國國會眾議院一致通過第343號決議案,對中共從非自願的良心犯,包括「大量法輪功學員和其它宗教和少數民族成員」身上強制摘取器官表示關切;

鑑於,從犯人身上摘取器官違反醫學倫理準則;

鑑於,以販售器官移植為目的而殺害囚犯是不可容忍的,這是對生命基本權利的侵犯;

因此決議,賓州參議院要求中共政府立即停止從所有囚犯、特別是法輪功良心犯和其它宗教信仰及少數族裔人士身上活摘器官;

進一步決議,賓州參議院呼籲中共政府提高器官移植系統的問責和透明度,並懲罰那些濫用職權者;

進一步決議,賓州參議院要求美國政府啟動一項禁令,禁止任何一家美國教學醫院培訓中國醫生進行移植手術,直到中國促進對其移植基礎設施進行獨立、公正的調查;

進一步決議,賓州參議院建議美國政府頒布立法,禁止美國公民在器官來源不透明、不符合國際公認準則的情況下接受國外的器官;

進一步決議,賓州參議院敦促美國政府開始對中國的器官移植執業(系統)進行全面和透明的調查;

進一步決議,賓州參議院要求美國政府禁止那些參與非法摘取活人身體組織和器官者入境美國;

進一步決議,賓州參議院要求本州的醫療界告誡病人不要到中國做器官移植手術;

進一步決議,賓州參議院鼓勵本州醫療界幫助提升對中共(國)不道德的器官移植行徑的認識;並向美國總統、美國副總統和美國國務卿以及賓州的每位國會議員提供該決議案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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