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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車裏被開庭判決 內蒙段蓮英上訴 中院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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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赤峰市新城區法輪功學員段蓮英,二零二零年十月,在汽車裏,被所謂「開庭」,並被非法判刑三年。段蓮英依法上訴到赤峰市中級法院,據理力爭之下,中級法院將判刑結果發回松山區法院重審,她的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

松山區法院在汽車裏非法開庭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段蓮英講法輪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時,被偽裝的便衣警察騙取台曆後,遭綁架,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被非法抄家。段蓮英被非法關押在松山區看守所,她絕食反迫害,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正念闖出魔掌,從此流離失所。

赤峰市紅山區警察夥同西城派出所警察霍俊超,非法監控法輪功學員於桂蘭家,在監控視頻中,查到去於桂蘭家的人中有段蓮英,於是跟蹤段蓮英。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大約十二日,自稱是赤峰市紅山區的警察在元寶山段蓮英租住的房屋,綁架了段蓮英。段蓮英又被非法關押到松山區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月的一天,赤峰市松山區法院要給段蓮英非法開庭,段蓮英說,她必須聘請律師。但法院不許她聘請律師,強行開庭。

段蓮英據理抵制,法院的所謂「人民法官」竟然強行把段蓮英挾持到汽車中,在車裏給她非法開庭,並非法判她三年。

段蓮英上訴 律師做無罪辯護

邪黨公檢法給法輪功學員判刑,都是中級法院先定刑期,基層法院再走過場。多年來,迫害法輪功的赤峰市松山區法院有恃無恐,竟在汽車裏給段蓮英「開庭」,走完過場。

段蓮英上訴至赤峰市中級法院後,原本就是中級法院定的刑期,還要維持原判,根本不是依法辦案。

幾個月來,段蓮英一再反迫害,中級法院不得不發回松山區法院重審。

二零二一年年五月三十一日,松山區法院才再次開庭。律師當庭為段蓮英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指出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法輪大法修煉不違法,沒有一條現行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散發真相資料符合憲法言論自由的規定,而且宣傳真、善、忍的法輪大法,是善化民眾的,對社會有好處。

檢察院人員拿不出來哪條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大法是違法,卻主張給善良人判刑。

目前,段蓮英被非法關押已一年六個月了。

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人和提高道德修養,在任何時候,都是光明正大的。法輪功學員在信仰被迫害、上告無門的情況下,利用憲法、法律賦予的權利,講清真相、發資料也是在中共嚴酷的迫害下,慈悲、勇敢的表現,他們幫助更多的百姓破除了謊言的迷惑,選擇了光明的未來。

赤峰市相關電話:郵編:024005
松山區檢察院電話
電話:8466635 電話:8429806電話:8429817
電話:8429896 電話:8429820電話:8429820 電話:8429833
松山區法院院領導:
李鳳祥 16604763001 和15703639888
騰玉明 16604763003和13904767125
王金明 16604763005和13948564977
趙知遠 16604763006和13947612771
尹寶泉 16604769111和15847399111
李金樹 16604763008和15904766971
張秀玲 16604763009和15904761519
柳曉軍 16604763004和1370476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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