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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望奎縣原國保隊長吳方林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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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吳方林在任法輪功專案組組長及國保隊長期間,多次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並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勒索罰款、非法拘留、非法勞教。

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國家的高度共識。繼美國二零一六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二十九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亞和日本也在積極準備立法。法輪功學員每年整理幾批惡人名單,送交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黑龍江省綏化市望奎縣公安局原國保隊長吳方林被舉報。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迫害事實簡述

二零零一年端午節前後,望奎縣公安局政法委程前,「610」辦公室主任谷立志,吳方林、李龍、郭茂林,夥同派出所所長鄧玉森、王長利等多個警察,參與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高雪豔。高雪豔被非法關押了七十八天,被勒索罰款七千八百元。

法輪功學員紀桂珍被非法關押了七十多天,被勒索罰款七千元,又被勒索了四萬五千元。

法輪功學員翟紅梅被惡警李華用皮帶抽後背,後背被抽爛,不敢著床。一個女警察揪著她的頭髮往牆上撞,邊撞邊罵暴打。翟紅梅被勒索罰款一萬三千元。

陸續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張洪梅、張洪梅的母親、陳秀敏、金代芬、歷淑園、歷淑珍、許桂華、每人被勒索罰款五千,王秀蘭、王洪靜各被勒索罰款一萬,累計勒索罰款金額十二萬七千八百元。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以吳方林為首的七八個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的家中綁架並非法抄家。歷淑媛被勒索罰款三千五百元、王秋桐、張麗娟、各被勒索罰款一萬元。共計三萬三千五百元。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吳方林、谷立志、派出所所長姚建波帶領七八個警察在哈爾濱市蹲坑十多天,電話定位綁架了正在流離失所的陳秀傑,向家人勒索了兩千元,累計勒索罰款三萬五千五百元。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中旬,望奎縣政法委系統成立所謂的「法輪功專案組」,吳方林任組長。他們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張洪豔和剛從看守所放回沒幾天的陳秀傑(已被勒索罰款兩萬元),並使張洪梅等二名法輪功學員遠走他鄉,流離失所。陳秀傑被迫害的幾度昏迷。二零零七年一月中旬,在陳秀傑昏迷不醒的情況下,吳方林落井下石,強行將陳秀傑劫往齊齊哈爾雙合勞教迫害,同時被劫走的還有法輪功學員張洪豔。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上午,陳麗君在家,先是包街片警車風派出所的王顯文來了。緊接著,來了一車警察,法輪功專案組組長吳方林、「610」辦公室主任谷立志、佟國華、郭茂林等人,進屋就亂翻一陣,搶走一本《轉法輪》。片警王顯文把陳麗君搶身份證去了,綁架了陳麗君。

陳立君在「610」被非法關押了一天,晚上被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天。被「610」勒索了一萬三千元錢,吳方林讓給他交兩百元的手機費,共計一萬三千二百元。


二、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吳方林
中文姓名拼音:WU,FANGKLIN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58年 8月
工作單位名稱:黑龍江省綏化市望奎縣公安局
職務:原國保隊長,現已退休
家庭住址(省、市、縣):黑龍江省綏化市望奎縣二街12委2組53號
身份證號:232324195808080010
電話:13904857680
妻子:王淑華
女兒:吳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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