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堅定 峰迴路轉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七日】二零一八年,在一位同修的幫助下,我從新參加了學法小組。此時,我常人的工作很忙,不能保證學法、煉功的時間。可是,勞務合同還沒到期,我心裏很著急。可是隨後不久,我工作十多年的單位新來的領導,突然提出要換掉我,我欣然接受。我知道,這是師父看到弟子有精進修煉的決心,給我安排了修煉的路。

二零二零年六月,我退出工作單位後,除了處理手頭的遺留工作外,大部份時間我都用來學法、煉功。我剛剛穩定,邪惡的「清零」行動開始了。我所在街道、社區、派出所的人員多次電話、上門騷擾。街道書記、社區書記再次到我家當面談未果後,惱羞成怒,揚言找我孩子,找我單位。如果今年不簽字,明年接著找,這任領導做不成,下任接著做等等。

最後他們找到我單位,單位領導害怕影響單位及個人,要求我要麼簽字,要麼離開單位。而我的工作專業性強,執業必須每年通過單位上報年檢,如無單位接收,就必須歇業。此時,我找到上級主管的一位領導,說明了情況,希望能幫助我解決。

這領導很快領我到其好友的A單位。一進門,對A單位的領導說:「給你送一個法輪功(學員)。」A單位的領導回應:「我就不怕法輪功。」我也高興的說:「我遇到明理正直的人了。」接下來,A單位領導的話讓我目瞪口呆,他說:「你怎麼接觸到法輪功的?你自己做過的事,必須承擔後果,字必須得簽,否則沒有出路。」直覺告訴我,這人可能深度參與過迫害。果然,此人為原政府人員,在「六一零」幹過,後辭職自己開了公司。幫我的領導找他,是想看看政府對待法輪功的風向。

此時我才醒悟,想用常人的辦法解決問題,讓我開始就撞牆,沒路可走,大法弟子不能去求常人保護。於是,我放下怕失去的執著,堂堂正正的,甚麼結果都是好的。

第二天,我自己在網上查到B單位,B單位願意接收我。但是,上級在前一天已暫停辦理調轉,我們都沒注意這一點。B單位的領導抱著試試看的想法,給上級主管部門打電話:「能否加一個人?」上級也感覺停辦比較突然,不妥。結果,因為這一個電話,我市這個行業又給延期三天辦理調轉。

我順利的調轉了,街道也沒有再來騷擾過。我見證了放下執著,正念足,看似無法迴避的迫害,轉眼就「柳暗花明」[1]了。我知道這是師父幫助弟子的結果。

其實,在實修過程中,只要我們在法上,就能夠體會到師父的慈悲與大法的力量,師父時時在鼓勵著弟子們精進。

在寫此文時,回憶當時的心路歷程,我更加堅定的信師信法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