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幫我化解了「清零」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從去年到今年,邪黨在全國範圍內搞所謂的「清零」,我地邪黨部門也是大面積騷擾、綁架大法弟子,以各種手段逼迫大法弟子簽三書。我也經歷了兩次騷擾,過程中在不斷的學法、背法、發正念、向內找中實修自己,不斷堅定正念,從一思一念中否定迫害。

面對警察騷擾,我善意的講真相,最後慈悲的師父幫我化解了魔難。我想把自己這段時間的修煉體悟寫出來,向師父彙報,與同修交流,偏離法的地方,懇請同修指正。

二零二零年九月底,一天我外出辦事回家的路上,接到丈夫的電話。丈夫說派出所的人來家了,問我甚麼時候回家?我說馬上回去。我知道他們是為了「清零」的事,前幾天已經打電話騷擾過我家人好幾次了。我想既然來了就跟他們講真相,絕不配合他們,以前沒做好的,這次要做好。但當時心裏還是有點被騷擾後的煩躁。

我三步併作兩步回到家,見片警和一名三十多歲的女的坐在客廳沙發上,丈夫和兒子坐在旁邊,正等著我回來。我問片警找我有甚麼事,他說來看看你,並介紹那個女人是社區主任,說著就讓那女人給我照相。我說那我也給你們照個相,拿出手機也給他們照了一張。

我坐下來後義正詞嚴的對片警說:「你穿警服到我家,我犯甚麼案子了嗎?你手裏有公安局長簽字的立案文書嗎?沒有就是私闖民宅,是違法的。」片警說:「因為你是煉法輪功的,按規定我們每年都要來。」我說:「《憲法》第33條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36條規定: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第39條規定:禁止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這些都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就因為我的身份是修煉法輪功的,你們就可以隨便來?這是歧視。你們現在的行為是違法的,我可以打12389投訴你。」他說:「這是我的工作,開大會說的,不是我一個人聽到的,那麼多人都聽到了(他指的是所謂的清零)。」

我稍微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緒,語氣放緩和了說:「既然來了,拋開這些,我們作為一般朋友溝通一下吧。法律規定法無明文不違法,翻遍我們國家所有的法律沒有法輪功三個字,公安部二零零零年發文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也沒有法輪功。邪教是教人做壞事,法輪功是教我們做真誠、善良、寬容的好人。」他說:「國家已經定性了(指法輪功)。」我說:「對人類的信仰,法律都沒有權力定性,江澤民當時在接受法國記者採訪時說的,中央電視台一宣傳就成了定性了嗎?」警察無言以對。

我又用手機上百度網站找出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簽的第50號令,告訴他們早在二零一一年,關於查禁法輪功書籍出版和印刷法輪功書籍出版的文件就已經廢止了,我們看的大法書都是合法的,修煉也是合法的。片警讓社區主任拿手機把50號令截圖拍下來了。

我告訴他們:我在監獄時,他們方方面面逼迫我,當時由於放不下對親人的擔心妥協了,簽了字,這是我一輩子的傷痛,這種痛,你們誰也體會不到,除非當事人。我做的事是個人行為,沒有利用過甚麼組織,也沒有破壞哪條法律的實施。用《刑法》第300條判我,根本就是沒有講法律,是冤獄。我又跟他們講了我以前在單位、包括在看守所、在監獄幫助別人的事。

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基本都是我在講。講完後他們起身告辭,沒有提一句簽字的事。臨出門時,片警說:「不好意思啊。」社區主任說:「打攪了。」

這事過後,我向內找查找出自己的爭鬥心、被連續騷擾的煩躁心。講起來義正詞嚴,有理有據,但有點咄咄逼人,缺乏修煉人應有的慈悲祥和。救人的心不強,還是當成人對人的迫害了。

自那以後,他們再沒來過。但是天天上明慧網都看到有同修被清零騷擾、綁架,特別是從二零二一年三月以來,所在地不斷有同修被警察和社區人員騷擾、威脅,因此怕心出來了,負面的被迫害思維天天往腦子裏翻。正念強的時候可以抑制住,正念不足時就隨著去想了,搞的自己很緊張。我就反覆背師父的法:「在經受舊勢力強加的魔難中走的正與不正更加難,特別是中國大陸大法弟子,在魔難迫害中一思一念都很關鍵。你做的好與不好,你能不能被迫害,你做的正與不正、迫害到甚麼成度,都與你自己走的路、你的思想思考的問題有直接關係。」[1]「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你真能做到,不是嘴上說而是行為上要做到,師父一定為你做主。」[2]

從法中得到了正念,不斷排除邪念,逐漸使自己正念變的強大。舊勢力變著各種花樣往我腦子裏打各種隱藏著迫害的念頭,企圖讓我承認它們,我每天堅持靜心學法、發正念,保持清醒,以旁觀者的身份審視思想中隨時隨地冒出的各種念頭,不符合大法的都不承認,排斥它、發正念滅掉它。同時向內找被邪惡鑽空子的執著心,感到正念越來越足。

二零二一年五月底,邪黨要搞所謂百年大慶,我所在區發生了大面積同修被綁架到洗腦班,而且是各派出所夥同社區人員的統一行動,幾天內有二十多人被綁架。還有很多同修被騷擾後離開了家,流離失所。六月二十八日夜晚快十點半鐘,在外地的兒子給我打電話,告訴我,轄區片警今天給他打了五、六個電話,他因工作忙都沒接,晚上又剛剛給他打了一個多小時的電話,問我們現在住的地方,兒子沒有告訴他,他就一直追問,並說街道辦事處的人要見我面,這兩天要找到我。

兒子感到壓力很大,也知道我不會配合他們,所以有些為難。我對兒子說:「你把他的電話號碼發過來吧,我給他打電話。」兒子掛上電話就把電話號碼發過來了。我用在出獄時,家人留給片警電話號碼的手機撥通了對方的電話。我說:「這麼晚打攪您,我先向您賠個禮、道個歉,上次我態度不好。」片警有點意外的趕忙說:「沒關係,沒關係,都是為了工作。這次因為你是判過刑的,但回來這幾年沒出甚麼事,想對你解除監控,街道辦事處的人要對你考核一下。」我說:「我被判刑是冤獄,為這,我們家已經去了一條命。再說街道辦事處還有這職能嗎?」我再一次對他說明我們國家《憲法》、《刑法》所有的法律裏都沒有法輪功;公安部認定的邪教中也沒有法輪功。我語氣祥和的對他說:「您看看《公務員法》第六十條上寫的很清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錯誤命令,要負法律責任的,而且終身追責。跟法輪功修煉人打交道也有二十幾年了,知道我們都是怎樣的人。你們這麼多年迫害我們,有沒有過白紙黑字的紅頭文件?從來都是口頭傳達。他們就是不想留下證據,把責任都推給你們具體辦事的人,到法輪功平反的時候,他們會說法律上沒有啊,這不明顯違法嗎?哪個做的哪個負責。到時候,不會有人說這是張三要你做的、李四要你做的。你們現在倒查二十年、倒查三十年。再說善惡有報是天理,共產黨搞無神論給你們洗腦,但不是說不相信就不存在。您也是快要退休的人了,為了您和您的家人,少做這些事。」

他說:「我要完成我的工作。你這次是不配合了?」我堅定的說:「是的。我要配合了你,對你不好,對我也不好。就好比你往地獄走,我推了你一把,我也做不好的事了。您看我回來這幾年挺好的,沒出甚麼事是吧?我是想著自己要做好,不讓你們從我這裏再犯法,犯下破壞大法和迫害修煉的人的重罪。」他靜靜聽著沒有作聲。

接著我又講了槍口抬高一釐米和其他真相,這次我抱著真誠為他好的心,一直慈悲祥和在跟他講。

掛上電話後,我一看時間,打了四十多分鐘,已是夜裏十一點半了。這時兒子不放心又打來電話,他擔心我再次被迫害離開他,帶著哭腔訴說他心中的壓力和這個家裏如何不能缺少我,我心裏清楚這是對我情的考驗,不能被帶動,但也體諒兒子從小到大這麼多年的承受,好言勸說他,我們有師父管不用擔心,不要隨負面思維多想。安慰完兒子,已是凌晨一點,我到師父法像前,求師父保護我,加持我的正念。然後發了一個多小時正念,清除另外空間操縱警察和社區人員破壞大法,從而毀滅他們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發完正念到了晨煉的時間。

第二天清早,想著邪惡近期綁架同修的套路,感覺待在家裏不很安全,我就到外面找了個地方,靜下心來學法,發正念。下午的時候,丈夫找到我,說片警跟兒子打電話說不找我了,沒事了。我知道這是弟子放下生死、放下情,魔難中慈悲給警察講真相,站在正法和救度眾生的基點上發正念,符合了修煉人的標準,師父為弟子化解了這次魔難。

走過這次「清零」魔難,我越發感到修煉的嚴肅性,舊勢力也嚴肅的盯著我們修煉人。迫害中能否有正念抵擋,要靠長期學法和實修打基礎。「清零」雖是舊勢力安排的,個人覺的也像一場考試,檢驗出自己還有甚麼沒有放下的趕緊放下,從這上來說,壞事也變成了好事。溶於法中,時時向內找,保持精進不鬆懈,抓緊時間修自己,做好三件事,努力爭取早點達到大法的標準,是當下大法弟子必須的。不能錯失萬古機緣,不能對不起師父、對不起自己、對不起寄希望於我們得救的無量眾生,我們肩負的責任和使命太大。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甚麼是大法弟子〉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