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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營口市85歲退休教師韓桂雲被非法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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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明慧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營口市衛生學校85歲的退休教師韓桂雲,被誣陷破壞法律實施,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被站前區法院非法開庭,六月三日被非法判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並沒收個人物品。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韓老師收到站前區法院和西市區國保大隊四人送達的非法判決書。

營口市站前區法院指控韓桂雲老師自一九九六年長期煉法輪功,並在家存放多種法輪功宣傳品,誣陷韓桂雲老人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因此判韓桂雲有期徒刑三年,並罰金一萬元。非法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具體以執行通知書為準,罰金要求在判決生效十日內向本院交納。審判長王峰, 陪審員由昌利、於華勝,書記員索麗麗;站前區檢察院檢察員姬璐、代理檢察員姜鵬出庭支持公訴。

本來,韓桂雲修煉法輪功後已無病一身輕,身心健康,無論是工作單位的人還是鄰里、家人都一致認為她是一個好人,為人平和,道德高尚。因這一年多,公檢法、派出所、社區人員的不斷騷擾,迫害,老人家走路腰直不起來,每次警察欲將其綁架、刑事拘留她時,她的血壓都是一般人的二倍之多。

韓桂雲老人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在營口市西市區鏡湖公園附近向世人講真相,據站前區法院稱被世人王樹功舉報後,被營口市公安局西市分局五台子派出所警察綁架,幾次拼湊材料,將韓桂雲老師構陷到站前區檢察院,並構陷到站前區法院,層層如此,最終站前區法院實行非法判決。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韓桂雲兒子告訴她:今天營口市站前區法院通知你去開庭。九點鐘韓桂雲和兒子到了法庭。法庭上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還有兩個警察分別站在韓桂雲老人的左右。

韓桂雲不卑不亢,從容地面對台上台下的警察,為自己辯護:我修煉法輪大法沒有錯,法輪大法是正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頒布了《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通知中關於「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表明,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而這14種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我沒有罪。

上午十點多鐘,法庭最後沒有公布加害韓桂雲老人的決定,只說她被所謂「批捕」。因疫情原因,韓桂雲被警察由營口市站前區法院拉到了蓋州市的收容所進行體檢。體檢時,老人家的血壓高達200多,在那裏她又嘔又吐,那裏的工作人員不接收,她回到家中。

三月十二日下午,自稱是分局的一個警察和營口市西市區宏大社區的兩位工作人員又來到老人的家中騷擾她:他們先是宣讀所謂「中央文件」工資內容(沒有加蓋公章),逼迫韓桂雲簽字,說你如果簽字答應不再煉法輪功,從輕處理你,給你百分之六十開支,你在家隨便煉;否則,全部扣發你的工資。老人家說:我不簽。他們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下旬韓桂雲再次被營口市西市區國保大隊、五台子派出所、相和社區,三個部門的警察及工作人員聯合綁架。他們欲將八十五歲的韓桂雲綁架到營口市看守所,因體檢時韓桂雲血壓高達200多,看守所拒收,韓桂雲又被放回家中。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韓老師收到站前區法院和西市區國保大隊四人送達的非法判決書,韓桂雲因修煉法輪功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被營口市站前民法院冤判三年,處罰金一萬元,並沒收個人物品。

其實,韓桂雲老人被構陷、被非法抄家,家中只有大法書、真相護身符、師父法像,據說還有單張法輪功宣傳材料。這些沒有一樣能破壞法律實施。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從上到下鋪天蓋地的造謠污衊法輪功,欺騙民眾。法輪功學員平和的告訴人們自焚是假的等真相,使世人不對神佛犯罪,免於被淘汰,這是大善之舉,這種為他的修為破壞了哪一條、哪一款、哪一項法律的實施了?法輪功真相資料給政府造成了怎樣的嚴重傷害?

是非、善惡,一目了然,真正被傷害的是韓桂雲老人,一位近九十歲數的老奶奶,前天被綁架、昨天被抄家,今天被送上法庭,明天被判刑,這是中國人之悲哀,是共產邪靈殘害中華兒女又一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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