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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招遠市滕英芬屢遭迫害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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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中,山東省招遠市法輪功學員滕英芬,被非法抓捕六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拘留兩次;被非法洗腦三次;被非法抄家七次;被迫流離失所七年,使家庭經濟困難,孩子無人照顧。多年的殘酷迫害,對滕英芬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傷害。滕英芬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四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歲。

滕英芬,女,一九六一年六月十三日出生,原招遠康泰集團公司職工。滕英芬從一九九六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不到一個月,被多種疾病折磨的生不如死的她紅光滿面,各種疾病不翼而飛,走路一身輕,人也變得樂觀開朗,體重由九十多斤增加到一百二十多斤,紅光滿面,也能幹家務活了。

丈夫孫國看到她的巨大變化,也走入大法的修煉。孫國大學學歷,在單位是業務骨幹。修大法後很快的改掉了抽煙和喝酒的毛病。當時不到十歲的女兒也開始煉法輪功。一家三口學法煉功,生活的幸福快樂。夫妻倆在各自的工作單位都變成了出了名的好人,女兒在學校也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當班長,這是一個令人羨慕的幸福之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流氓集團利用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至今二十多年了,滕英芬和丈夫孫國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身心都遭受了嚴重的迫害,被不斷的騷擾,被開除公職,被多次非法抓捕,被酷刑折磨,被非法關洗腦班,被逼流離失所,夫妻雙雙被非法判刑。

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高德大法。修煉的人數很快超過了一億人,中共黨魁江澤民又恨又妒嫉,於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利用中共邪黨發動了對大法的殘酷打壓。用謊言、污衊、暴力對法輪功搞群體滅絕,使無數的世人聽信了謊言,站到了大法的對立面,仇恨大法。

為澄清事實真相,讓世人清醒,滕英芬一家三口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進京上訪,向當局反映情況,這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走到半路被截回,從此家無寧日。

多次非法關押、不斷的騷擾

夫妻兩人的工作單位、市委組織部、婦聯等輪番騷擾,逼迫他們寫放棄修大法的保證書,對他們實施監視居住,監控他們的電話,每到所謂的敏感日就來騷擾他們,多年來一直是這樣。招遠電業局局長姜洪海指示保衛人員甚至拿墊子坐在她家門口二十四小時監控,使一家人無法正常生活。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滕英芬一家三口只好去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表達心願,被警察拳打腳踢後綁架到了天安門分局,後被招遠駐京辦戴手銬拉回了招遠羅峰派出所。滕英芬被非法關押二十三天後,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間被原單位康泰集團總經理康炳元開除了公職。女兒被非法關押一天一夜後,在家人的多方活動下才被釋放,後被學校撤了班長的職務。

丈夫孫國被非法關押二十天後,又被連續拘留了兩個月。孫國在招遠看守所被失去人性的610警察刑訊逼供:搧耳光、腳踢、用自制的手搖電器一電就是兩個多小時,他被電的身體縮成一團,痛苦的生不如死。遭電刑後幾天不能吃飯喝水,只想嘔吐,手指被燒焦,傷口很長時間不能癒合,瘦得皮包骨頭。回單位後,在身體很虛弱的情況下,電業局的局長姜洪海又派人夥同610人員又把孫國送到了洗腦班,長時間不讓睡覺,強制洗腦,還強迫他當「幫教」,被非法關押長達三個多月。回單位後,被單位撤了副科長的職務,每月只發三百二十元的生活費,後又被從科室下放到車間幹重活。期間還被610罰款一萬元。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刑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刑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滕英芬在同修家,被招遠610一夥人拿大錘子砸開了門,和幾個同修被綁架了到洗腦班,非法關押一個多月。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五日,610一夥又闖到滕英芬家,非法抄家後將她綁架到招遠羅峰派出所刑訊逼供,拽著頭髮在地上拖,把她雙手在背後銬在連椅上,整夜折磨。全身被蚊子咬的到處是包,後又被拉到夢芝派出所銬在鐵椅上,折磨了三天三夜。二零零一年十月中旬,610一夥人又到滕英芬家非法抄家。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被迫流離失所七年,女兒被劫持當人質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三日,孫國正在單位上班,610一夥和洗腦班頭目宋書琴等到單位抓捕他,孫國走脫,從此流離失所,電業局藉機開除了他的公職。為抓孫國,610夥同電業局的保衛科十多人包圍了滕英芬的家,逼滕英芬交出丈夫孫國,並揚言不交出孫國,就把滕英芬抓走。

滕英芬也被迫離開了家,流離失所達七年之久,家裏只剩年幼的女兒獨自生活。610及電業局還派人在孩子上學、放學路上跟蹤、恐嚇、騷擾達四十多天,給孩子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痛苦。

二零零二年七月末學生放暑假期間,610李建光、宋少昌一夥為抓滕英芬和孫國,逼迫學校必須把滕英芬的女兒送到洗腦班當人質,並交一千八百元錢。還逼迫老師開車到滕英芬的母親家和婆婆家到處抓孩子,孩子也被逼離家出走,在外躲避了整整一個暑假。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一日,招遠公安610李建光等一夥人,為了抓到滕英芬,夥同學校把滕英芬的女兒綁架到了洗腦班做人質,有好心人勸610警察說:這孩子太優秀了,你們別把孩子毀了。惡人宋少昌說:招遠一中不缺一個好學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綁架了上中學的孩子。

在洗腦班,孩子不吃不喝,一直哭著要求回學校上課。孩子被抓後,年邁的爺爺奶奶,姥姥哭成一團,不吃不喝,三個老人都急瘋了。孩子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後才放回,給孩子身心造成了極大的摧殘。

多次綁架折磨、關洗腦班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六日晚十點左右,招遠610李建光帶領六個警察開著兩輛警車,闖進滕英芬租的房內,將滕英芬和她女兒綁架到了煙台洗腦班,搶走了一台筆記本電腦和大法書籍等物品。滕英芬的母親得知消息後,叫滕英芬的弟弟和妹夫打車一百多公里跑到煙台去找她們,找遍煙台所有看守所也沒找到,痛苦而歸。而此時,孫國已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被冤判),孩子正面臨高考報志願,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被放回,滕英芬被非法關押迫害了一個多月,期間被拳打腳踢強迫洗腦,身心遭到摧殘。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一大早,滕英芬剛邁出家門,被在門口蹲坑的警察李建光一夥綁架到了洗腦班。李建光逼她出賣他人,滕英芬不配合,李建光破口大罵,用惡毒的語言侮辱她的人格,這次她被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才放回家。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七點左右,滕英芬和女兒一起去早市買菜。610宋少昌、國保隊長王玉成等七、八個人躲在門外,女兒走在前面,剛邁出家門,王玉成等幾個人兇狠地撲了上來,滕英芬見狀馬上退回家並關上了門,女兒在門外。宋少昌在門外又踢又砸,大叫開門,滕英芬不開門。宋少昌叫囂:再不開門,我就把你女兒抓起來。孩子在外地上大學,第二天就返校。滕英芬仍不開門,宋少昌、王玉成等就真的把她女兒綁架到公安局當人質關了起來。孩子舅舅知道後去公安局要回了孩子,孩子被非法關了兩個多小時。

之後,國保隊長王玉成等帶滕英芬的弟弟和女兒要挾滕英芬開了門。王玉成闖進門就往外拖滕英芬,滕英芬掙扎不配合,王玉成當著她女兒的面,用正燒著的煙頭燙滕英芬的脖子,女兒嚇得大哭,撕心裂肺的喊著:別燙我媽媽!一夥惡人把滕英芬抬起塞進了警車,綁架到了洗腦班,搶走了一台電腦和大法書籍等物品。

在洗腦班,滕英芬被銬在鐵椅子上三天三夜,兩腿腫的老粗,惡人逼她出賣其他同修,她不配合。

非法判刑四年

在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惡徒又把她拉到看守所。十二月五號在看守所秘密開庭,丈夫孫國接到檢察院批捕的通知後,依法聘請了北京律師為滕英芬做無罪辯護。公檢法知法犯法,不讓律師介入,還因請律師之事把孫國綁架到了洗腦班,非法關押了三個多月才放回家。

滕英芬被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送到山東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在監獄,滕英芬長期遭受高壓洗腦,身心承受達到了極限,原本修大法身心健康的她被迫害的出現了高血壓、心臟衰竭、頸椎增生、婦科病、頭昏腦脹等嚴重病狀,在極度的痛苦中熬過了漫長的冤獄刑期,期間痛苦的生不如死。

三位老人含冤離世

從二零零二年四月,滕英芬和孫國被迫害的流離失所後,招遠610和國保人員為了抓捕滕英芬和丈夫,經常到孫國的母親家、岳母家騷擾三位老人。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晚九點半左右,公安一夥人又闖入滕英芬近八十歲的老母親家裏(老人獨住)抓人。老人據理力爭,惡人們揚言要抓老人。老人又氣又嚇,精神受到了極大的刺激,從此嚴重精神失常,又哭又笑,打人罵人,半夜經常往外跑,拿刀砍鄰居家的樹和菜,家人無奈,兩次被送進精神病院強制治療,經常被捆綁起來打針灌藥,老人過著非人的生活,後來在痛苦中含冤離世。

孫國八十多歲的父母親因牽掛孫國一家三口,兩位老人在家常常傷心落淚,在痛苦艱難中度日。風燭殘年的老人承受不了這巨大的苦難,孫國的老母親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含冤離世。

八十四歲的老父親孤苦伶仃的一個人整天提心吊膽,思念兒子一家,經常臥床不起,也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含冤離世。而此時的孫國早已被非法判刑八年,非法關押在山東省監獄,二老離世,孫國都沒有見上最後一面。

孫國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省監獄,因不轉化被嚴管,受盡了折磨。從早上五點到晚上十二點左右,坐在小凳上一動不讓動,天天如此。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入監隊監區長張磊光、指導員李偉、警察陳岩指使十多人對孫國拳打腳踢、搧耳光,罰站兩天兩夜,毆打折磨逼迫他轉化。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到七月二十五日,孫國被戴手銬腳鐐非法關禁閉五十六天。每頓飯只給二兩饅頭、一塊鹹菜、一碗涼水,還經常遭到關禁閉室的刑事犯趙洪勇的迫害。這五十六天,正是濟南最熱的時候,惡人們還經常白天晚上連續七十二小時開射燈折磨他。孫國被折磨的死去活來,原本一百五十多斤的體重,剩下了不到一百斤,瘦的皮包骨頭,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

滕英芬女兒在一所名校上大學,因德才兼備,畢業前被學校保研。招遠610和電業局局長姜洪海聯手向學校誣陷,使孩子被取消了保研資格,給孩子造成了極大傷害。

二零一五年,因滕英芬和孫國依法控告迫害大法的元凶江澤民一事,兩次被公安騷擾。

二零二零年七月,招遠市社保局以滕英芬因信仰法輪大法曾在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三年期間被非法判刑為由,停發滕英芬的養老金,並取消其一九八四年至一九九二年視同繳費期的繳費年限認定,要求補交社保金滿十五年(約四至五萬元),並退回之前領取的養老金,才能繼續領取養老金。

二十多年來的殘酷迫害,使滕英芬身心傷害極大,最終被迫害的含冤離世,對這個遭受苦難的家庭造成了永遠也無法挽回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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