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原公安局副局長楊大林落馬被查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據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四川消息,涼山州公安局錦屏分局中共黨支部書記、局長楊大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被查。

楊大林,男,彝族,一九六三年二月生,四川美姑人。一九八零年八月參加工作,一九九零年三月加入中共邪黨。楊大林曾歷任西昌市公安局副局長、副局長兼黨委副書記、德昌縣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在任期內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毋庸置疑,楊大林的處境是眾多迫害法輪功人員的縮影,落馬是天懲報應的開始。

以下是楊大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簡述。

一、一九九八年六月到二零零七年二月,楊大林任西昌市公安局副局長、公安局副局長兼黨委副書記。

在此期間,據明慧網不完全報導統計,西昌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致死、非法判刑、勞教、強制綁架到洗腦班。

非法判刑:胡漢彝(非法庭審)、魏儀(三年)、高德玉(三年,監外執行);
非法勞教:至少四十人次,僅二零零一年一年內,就非法勞教(十七人次):
段曉靜(一年)、王德香(一年)、蘇育福(一年)、李秀英(一年)、毛開明(一年)、伍文秀(一年半)、胡漢彝(三年)、岑梅(一年半)、廖安才(兩年)、林順華(一年)、張永會(一年半)、袁大群(一年)、秦素華(一年)、何先群(一年)、陳先靜(一年)、李相碧(一年)、何海燕(一年半)
強制綁架到洗腦班(五十六人次):楊曉玲、蘇育福、陳世榮、張永會、伍文秀等綁架:至少二百二十六人次。

部份迫害案例:

1、王尚敏,女,六十多歲,西昌市中醫院退休職工,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因在高梘鄉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惡告後,被西昌市國安大隊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西昌市拓荒看守所……二零零五年五月,王尚敏被西昌市法制科、涼山州「610」系統非法勞教一年半,並送到四川省資中楠木寺省女子勞教所迫害。王尚敏的單位受到株連迫害,全單位職工獎金被扣。在「610」、家人和單位的壓力下,王尚敏被迫放棄修煉。據悉,幾年後含冤離世。

2、賴玉文:女,六十多歲,原住西昌市布拖幹休所。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湯瓊同吳世蓮在賴玉文家,被國安大隊劉國強,郭健等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西昌市拓荒看守所。涼山州「610」系統(國安大隊,公安局法制科,涼山州勞教委,州法制處等部門)對三位法輪功學員賴玉文,吳世蓮,湯瓊非法勞教一年半。

賴玉文在資中楠木寺四川省女子勞教所被強迫吃不明藥物,強制放棄了信仰,從勞教所回來後,家人在市「610」的恐嚇下,不敢支持她煉功學法,賴玉文在各種壓力下目前精神經常恍惚。

3、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日下午,西昌法輪功學員毛開明、湯瓊到西昌市大興鄉村民李秀英(法輪功學員)家玩,西昌市國安大隊夥同西昌市大興派出所人員非法撬門闖入李秀英家,將毛開明,湯瓊一同綁架。毛開明和湯瓊被西昌市公安局非法勞教,綁架到資中楠木寺四川省女子勞教所迫害。在被非法勞教期間,女子勞教所七中隊惡警張曉芳對毛開明等戴手銬長達幾個月。惡警張曉芳強制她們每天從早上六點起床後,一直要勞動(勾花,選豬毛)到深夜三點鐘左右才准睡覺,每天勞動達二十個小時左右,甚至還經常晝夜不准法輪功學員休息。

4、魏儀,男、六十多歲,家住四川省西昌市河東街,二零零四年二月三日,被西昌市國安大隊羅毅等人抄家至下午六時左右,並被綁架關押。長期超期羈押七個多月。二零零四年九月被西昌市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西昌市法院秘密宣判後,過了起訴期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才由國安大隊等人口頭通知家屬。魏儀的親屬依法申訴,州中級法院竟拒收申訴書,說是上級有命令,不准接法輪功的案子。二零零五年一月,魏儀被市國安大隊秘密送到德陽監獄迫害。

二、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十月,楊大林任德昌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在此期間,德昌法輪功學員受到嚴重迫害,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誣判,兩名因迫害致死。楊大林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迫害案例敘述: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涼山州德昌縣法輪功學員何朝芬(西昌市長安機械廠子弟校退休教師)、周聯美因在德昌縣六所鄉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警察把兩個六、七十歲的老太太戴上手銬,綁架到六所派出所,然後被德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關押到德昌縣看守所,女警察強迫她們脫光衣服非法搜身(這是對人的人身侮辱)。

何朝芬的家被非法抄了兩次,搶走了所有的和大法有關的物品,給她的家人帶來沉重的打擊和傷害。隨後法輪功學員周聯科(大約六十多歲)也被德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到德昌看守所。

何朝芬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周聯科被非法判刑一年,周聯美(三年,監外執行)

周聯科從德昌看守所刑滿回家後,家庭一直籠罩在被迫害的陰影中,讓原本開朗的周聯科鬱鬱寡歡,一年在看守所的封閉生活,也使周聯科的身體受到嚴重摧殘,一直沒有恢復到被非法判刑前的精神和身體狀態,不久含冤去世。

何朝芬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監獄六監區二分隊迫害,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她在訴江狀中的部份自述:

「在監獄裏,首先就是要轉化,往哪裏轉化?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按「真、善、忍」做好人,是社會上最好的人,對家人對社會,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可是江澤民指使下面的人用金錢誘惑下面的人對法輪功修煉者施加壓力。不轉化就關小間,戴手銬,不准跟別人接觸。被逼無奈,實在承受不住那些非人的壓力就不得不所謂的「轉化」。「轉化」之後精神上還是要受折磨,天天學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揭批書」,還有看「天安門自焚」假案的電視。在那裏我的精神和肉體都受到沉重的迫害。到期滿出獄那一天還被強迫要脫光衣服檢查,再次使我的人格受到侮辱。」

何朝芬出獄後,身體長期處於病中,並受到長期的監視,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二歲。

奉勸參與在這場迫害的所有人員:

從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起,三十多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開始將最新整理出的一批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惡人名單,陸續送交各國政府,要求對這些迫害人權者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

中共無神論不讓人相信善惡有報,不讓人敬天信神,更不尊重生命,使社會道德淪喪,一意孤行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廣大善良民眾,使天怒人怨,必遭天譴。法輪功學員和家人是受害者,那些強迫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等相關人員也都是受害者,可是老天是以人的行為來判斷的,只要配合了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這筆賬是要算在每個環節上的具體的參與者身上的,正義可能會遲到,卻從來不會缺席。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