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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慶市舒玉蘭被非法關看守所 面臨一年半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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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安慶市大南門派出所副所長詹偉打電話讓舒玉蘭到派出所去,說是太湖法院來人,對舒玉蘭能否監外執行進行宣布。舒玉蘭去後,太湖法院的人說經過評估,舒玉蘭不能監外執行,必須收監執行一年半的非法刑期。當天,不顧舒玉蘭的血壓很高強行將舒玉蘭關進了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安慶太湖法院對舒玉蘭和她姐姐舒玉蓮進行非法開庭,非法判舒玉蘭一年半,舒玉蓮一年(緩期)。舒玉蘭當庭表示上訴。當天,派出所要將舒玉蘭送看守所關押,體檢後因舒玉蘭的血壓很高,看守所拒收。

上訴案件到了安慶市中級法院,舒玉蘭請了一個律師做無罪辯護,該律師在舒玉蘭案件進入檢察階段時曾為舒玉蘭寫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詞。案件進入到太湖法院階段時,當時的主審法官章英特應該也知道,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的行為都是合法的,而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都是非法的。出於心虛,出於對維權律師的忌憚,就以該律師的律師執業證書被註銷不能上庭為由,給舒玉蘭施加壓力,讓辭退了律師,轉而用法庭指定的做有罪辯護的律師。
舒玉蘭在一審庭上為自己做了無罪的辯護。

二審法官紀澤平當知道舒玉蘭又請了該律師,也同樣對舒玉蘭施壓,但舒玉蘭表示堅決請該律師,同時律師也寫了《控告安慶市中院法官紀澤平妨礙辯護權嚴重違法行為 申請紀澤平迴避舒玉蘭上訴案審理》,郵寄到了一些相關部門。

迫於控告信的壓力,在以後幾次紀澤平和舒玉蘭的約談中,紀澤平都不提律師的事。只是問舒玉蘭一些案件的事,並說,舒玉蘭的事情不嚴重,加上家庭的情況和舒玉蘭自己身體情況(指送看守所時血壓很高),符合監外執行的條件,會給舒玉蘭按監外執行處理的。

五月初,舒玉蘭接到大南門派出所詹偉的電話,讓她去派出所,到派出所後,太湖法院的章英特在那裏向她宣布二審維持原判(沒有通知律師、沒有開庭),可辦監外執行,但要進行體檢和評估。

十幾天後,由太湖法院安排了體檢,為此向舒玉蘭家人索要了4000元(3000元的體檢費和1000元專家評估費),體檢後讓舒玉蘭在家等評估結果。

七月二十二日,舒玉蘭被強行非法關押進了安慶看守所,並將面臨一年半的監獄迫害。

舒玉蘭(女,60歲)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在這之前身體患有多種疾病,加上有一個嚴重先天智力發育不全的兒子,感到生活毫無希望,身心俱疲。修煉法輪功不久,所有疾病就都不翼而飛。法輪功不僅健康了她的身體,更重要的是讓她明白了生命的意義,讓她能以平常的心態去面對自己的兒子。心胸漸漸開朗的她,按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成為了婆婆眼中的好媳婦;丈夫眼中的好妻子。婆婆後來癱瘓近十年,大小便不能自理。舒玉蘭在照顧好兒子的同時,還每天去婆婆家侍奉床前。

就這樣善良的好人,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卻多次遭迫害,其中一次為了躲避迫害,舒玉蘭不得不帶著弱智的兒子離開安慶。從此開始長達七年多的流離失所生活,那七年多,舒玉蘭和兒子吃盡了苦頭。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日,舒玉蘭和從合肥來安慶的姐姐舒玉蓮(69歲)出去講真相,被人誣告,後被警察跟蹤、綁架、非法抄家。到第二天晚上,送看守所體檢時,兩人的血壓都很高,看守所拒收。當晚12點左右,警察很不甘心的將兩人放回家,但要求兩人每天要到派出所報到。警察不顧兩人的反對,強行給兩人戴上了電子腳鐐。一個月後才將電子腳鐐收回。

安慶大南門派出所副所長詹偉和市國保人員以誘供等非法手段,取得了一些所謂「證據」後,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份,將姐妹兩人構陷到了安慶太湖縣檢察院第一檢察部。隨後太湖縣檢察院非法將兩人起訴到太湖縣法院。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安慶太湖法院非法在安慶中級法院開庭,對舒玉蘭和舒玉蓮進行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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