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和警察見證大法的超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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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今年六月十一日在湖北武當山西站,由於身上帶有幾本大法資料和護身符,我被武當山西站派出所扣留。六月十二日他們讓我回家了。

六月十四日,我被帶到丹江口市拘留所,說是要對我進行五天的行政處罰拘留,當時我就想,那拘留所可不是我呆的地方,我請求師父加持我離開。

他們還對我進行了強行檢查身體,檢查結果是我有雙腎積水、高血壓、冠心病、心肌缺血等各種疾病。檢查的醫生還說感到不可思議,我說:這話怎講?她說:看你的影象資料,你應該疼的無法忍受,但是看你卻不是這個狀態。我告訴她:你知道為甚麼嗎?我四十幾歲就腰痛的直不起來,現如今快70歲的我修煉了法輪功身體才會達到現在這個樣子,這一切都得益於法輪功。醫生看到我的冠心病也是如此,說看你的心電圖的波紋都是倒的、尖尖的,這對於一般人來講心臟病也是很嚴重的。我告訴他們是的,我的心臟原來蹦的非常厲害,有時候就好像要掉出來一樣。醫生還說:像你這種狀況走到街上說不定就倒在哪裏,死掉了。自從我修煉法輪大法後,我沒有吃過一粒藥,這些症狀都消失了,都好了。陪同我檢查身體的警察見證了這一切。

到了拘留所,那些警察看了我的身體檢查報告。我對他們講:不用我告訴你們我的身體狀況是個甚麼樣,我原來一身病痛,後來我修煉法輪功,一身的病全好了,是法輪大法給了我新生,給了我健康的身體,我感激大法,叩拜師父給了我這一切。你們說,如果是你們難道會放棄大法修煉嗎?難道不應該說一句「法輪大法好」嗎?!再說,我帶著護身符也沒有觸犯國家的法律,2011年3月1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頒布的第50號令,明確規定法輪功的書籍和宣傳品都是合法的。你們處罰我有道理嗎?這警察無語了。

後來他們經過商議,又請示了他們的上級,最後決定對我的處罰採取「終止」的 做法。

師父說過:「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在不同的環境中,他們遇到的問題、思想的思考、一直到他們的行為,都在擺放自己,都在善與惡較量中擺放自己。」[2]他們的這一做法不僅僅是對我個人的一個決定,而是對大法的一個態度,他們也在擺放自己的位置,也代表著這些警察在漸漸明白真相了,他們也不願意迫害法輪功了。他們用了「終止」這一詞來結束這一次迫害,「終止」是該「終止」了!正像師父所說的每個人都在選擇自己的位置。他們對大法的態度也是在擺正自己的位置!為自己選擇未來!我,作為大法弟子也見證了這一過程。

我感恩師父,感恩師父的慈悲救度!也感恩師父對這些警察的慈悲救度,給了他們一個擺放自己位置的機會,由於他們的善念,為自己選擇了一個好的未來!我作為一個大法弟子只有牢記使命,認真做好「三件事」,完成誓約中「助師正法救度眾生」[3]的重大歷史使命,才對得起師父的慈悲救度。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八年華盛頓DC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再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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