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一天之內,麗江市中級法院就有兩人被宣布調查:麗江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柳躍祥、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處長劉文志。在柳躍祥、劉文志被調查之前,二零二零年四月,麗江市中級法院原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楊廷江被「雙開」並已被移送司法機關。
雲南省麗江市中級法院下轄古城區法院、玉龍納西族自治縣法院、永勝縣法院、華坪縣法院、寧蒗彝族自治縣法院。麗江市中級法院三個院長前後落馬,均與他們在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有關。
以下是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實例:
一、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一名在監獄被迫害致離世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麗江市玉龍縣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廖建甫(六十五歲,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付文德(七十歲,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宋南瑜(七十歲,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周富明(六十多歲,雲南省麗江市華坪縣法輪功學員)四人開庭。法院罔顧事實與法律,最終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並勒索罰金:廖建甫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金三千元;宋南瑜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罰金三千元;周富明非法判刑兩年,被勒索罰金二千元;付文德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罰金三千元。
四位法輪功學員不服非法判決,均上訴至麗江市中級法院。但麗江市中院二審中,同樣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非法維持玉龍縣法院的原判。
麗江市中院和玉龍縣法院打著法律的幌子,公然違反《憲法》和法律,濫用職權,破壞法律實施,不惜製造冤假錯案,製造悲劇,給四個法輪功學員的家庭及眾多親友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身心傷害。尤其是周富明的妻子,是一個常年臥床不起的病人。宋南瑜的老伴也是一個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面對親人的冤屈而無處申冤,只得以淚洗面。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廖建甫、付文德、周富明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宋南瑜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廖建甫的家屬因為廖建甫的健康原因,要求保外就醫,但未收到任何回覆。廖健甫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第十一分區遭受迫害,家屬曾兩次探視,得知他血壓高到240,又出現了腦梗,生命垂危。家屬多次申請保外就醫,但監獄拒絕放人。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晚上九點,在雲南第一監獄第十一分區,65歲的廖健甫被迫害致死。
二、四川省法輪功學員遊全明、肖丹鳳夫婦被非法判刑
遊全明、肖丹鳳夫婦是四川省彭州市利安鄉三合村法輪功學員,因多次被中共邪黨殘酷迫害,生意沒法做,女兒又在上學,夫婦倆開始到麗江市打工。二零零七年十月,彭州市幾個人夥同三合村書記到麗江市將遊全明、肖丹鳳夫婦確認後,由麗江警察實施綁架、非法抄家。
遊全明、肖丹鳳夫婦被非法關押接近一年後,在家屬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遊全明、肖丹鳳被麗江市古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五年,後被分別劫往雲南省第一監獄、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三、四川省法輪功學員肖丹鳳、遊全芳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四川省彭州市法輪功學員遊全芳(遊全明的妹妹)與二嫂肖丹鳳在麗江市被麗江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後,被麗江市西安國保大隊非法拘留,後被構陷到麗江市古城區法院。
麗江市古城區法院曾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兩次對遊全芳、肖丹鳳非法庭審,肖丹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遊全芳被非法判刑一年。
四、河北法輪功學員位豔豔被非法判刑三年
位豔豔,七十歲,河北省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位豔豔在麗江市被綁架,後被麗江市玉龍納西族自治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5000元。位豔豔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麗江市中級法院。然而麗江市中院仍無視事實與法律,非法維持了一審的原判。二零一九年一月,位豔豔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