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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桓仁縣七旬老太張桂君又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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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本溪市桓仁縣雅河鄉法輪功學員張桂君老太太,今年七十二歲,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突然接到一警察送達的判決書,說給張桂君老太太非法判刑了,如果上訴,期限是十天。

張桂君老人毫不知情的、無辜的被非法判刑,沒有履行過任何法律程序,也沒有接到任何通知,而且非法判決書是本溪市南芬區法院下達的。這正說明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不講法律的,拆穿了「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謊言。國保大隊長王成剛、王琪等人參與迫害。

張桂君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逾二十年的迫害中,遭受近二十次綁架,曾經被非法勞教和判刑,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六年三月份,桓仁縣雅河鄉派出所所長王忠德帶了兩個警察闖進張桂君家裏,非法抄走法輪功師父法像、一盒十四盤師父濟南講法帶和大法書十多本等。同年六月份,張桂君把揭露活摘器官的真相光碟送到雅河鄉派出所,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四十多天後送到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兩年。在那裏遭受折磨迫害。

二零零九年,張桂君又一次被綁架,警察跟張桂君要五千元錢,張桂君不拿,被送馬三家非法勞教兩年。由於體檢不合格,馬三家拒收。

二零一七年七月中旬,張桂君和法輪功學員李新花在縣中醫院附近講真相,上午八點多鐘,610頭子王奇和國保大隊長王成剛把兩人綁架到了法院。王成剛聲稱:「我有個姐姐身體多病,花了不少錢也沒治好,聽說法輪功治病有效,你們能不能教她煉功呀?」她倆很爽快的答應了。王成剛說:「上你們誰家,上張姨家?」張桂君說不行,王成剛就說:「那就上李姨家吧。」李新花也不同意。王成剛就說:「那這樣吧,明天早上三點半我用車給你們送去,我回來上班還不耽誤。」兩人同意了。

第二天早上三點半,兩人到那一看,王成剛沒去,這時兩個小警察來了,說王成剛有事,叫我倆來接。她們被騙上車,拉到了法院,有六、七個警察說是到遼寧省鞍山市醫院檢查身體。張桂君說:「我們不去,你們這是迫害。」兩人被逼迫上了車,到了鞍山被迫做了全面身體檢查,張桂君被檢查出了全身是病。之後兩人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上午,張桂君和李新花在街上被桓仁縣國保大隊長王成剛、王奇綁架,並直接送到縣法院,法院法官朱福臣下判決書,非法判李新花兩年零六個月,判張桂君三年。當年七十五歲的李新花被送到本溪市,後被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老年隊。因張桂君體檢不合格,被保外就醫放回家,罰款一萬元。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早上七點左右,張桂君老人從大市場出來,突然被四個警察三男一女架到車上,為首的是桓仁縣法院審判長朱福忱。張桂君說:「你們幹甚麼!?你們又迫害法輪功學員,我們都是六、七十歲的老人,手裏沒有槍沒有炮,我們就是做好人,做好人中的好人,學法煉功沒有病,怎麼不好嗎?」警察說:「上邊叫我們做的,我們也沒有辦法。」

張桂君被綁架到公安局後,又換上另一輛車,車裏還有警察當天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安玉華(女,66歲)。張桂君說:「你們把我們倆往哪送?」朱福忱說:「上瀋陽看病。」到瀋陽醫院後,給兩人被做的檢查有:腦CT、心電圖、血壓(張桂君血壓高達215)、眼睛、小腿、彩超等。檢查結束後,朱福忱不放心,又將兩人拉到桓仁縣醫院重複做了上述檢查,一樣不落。然後將兩人拉到桓仁縣公安局,逼張桂君按手印、簽名。張桂君說:「我死活都不能簽。」警察說:「不簽就給手照個指紋像。」張桂君說:「更不行,我不能配合你們,我到甚麼時候都不配合你們。」張桂君一概不配合,這樣持續二十多分鐘,小警察一看沒招,請示那個請示這個,請示了好幾遍,說:「不簽就算了,回家吧。」當天下午五點鐘左右,張桂君被送回家。

(下面提供相關電話多來源於明慧網,或有變動)

王成剛,男,現年50歲,工作單位:遼寧省本溪市桓仁縣610,職務:國保大隊長:家庭住址:遼寧省本溪市桓仁縣西關村28號樓4單元202號 。王成剛原是桓仁
縣五里甸子鎮派出所所長,至2013年任桓仁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電話:13841474555、18340401117

王奇(琪),男,工作單位:工作單位:遼寧省本溪市桓仁縣610,職務: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家庭住址:桓仁鎮龍啟二期15號樓 3單元201,(基本參與對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電話:13842450422

包諫國,男,滿族,1963年9月出生,桓仁縣人,原是桓仁縣法院刑事庭庭長,後任桓仁縣法院副院長,主管迫害法輪功。電話:02448871805、18641468678

王思傑,男,1969年7月19日出生,工作單位:遼寧省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法院,職務:刑庭庭長,電話:18641468567。

陳曉雲,女,1983年12月12日出生,工作單位:遼寧省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法院,職務:刑庭副庭長,電話:18641468568。

朱福忱,男, 1981年3月10日出生,工作單位:遼寧省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法院,職務:法官,多次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電話:18641468522。

孫金甲,男,遼寧省本溪市桓仁檢察院公訴科:024-48860305;13842481825
王宏軍,男,批捕科(偵查監督科):024-48105103

桓仁縣法院
電話:024-48871809
院長:王其林

桓仁縣公安局
辦公室02448825506傳真8829900 8825506
仇某(名字不詳)(本溪新調任)局長
朱鵬亮 副書記 政委 辦公室 024 48868102宿舍 024 48825616手機13842453888
張鳳荔 副書記 副局長 辦公室 024 48868103宿舍 024 48823660手機13842458989
楊本玉 副局長 辦公室 024 48868109宿舍 024 48871677手機13842453999
李景富 副局長 辦公室 024 48868107宿舍 024 48825281手機13842428666
趙 春 副局長 辦公室 024 4 8868106宿舍 024 47691566手機13842428555
韓秀峰 副政委 辦公室 024 48868331宿舍 024 48833333手機15604144333
杜令波 副局長 辦公室 024 48868108宿舍 024 43982047手機13842459909(原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基本參與對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夏永成 副局長 辦公室 024 48868111宿舍 024 48871000手機13942499000
韓德利 紀委書記 辦公室 024 4 8868105宿舍 024 48828328手機13842459696
王志強 副局長 辦公室 024 48868120手機 15940000118
亓高升 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 024 48825506 手機15041484466
李明富 交警大隊大隊長 辦公室 024 48824435宿舍 024 48831396手機13842458577
耿延飛--公安警長
公安局警察:詹瑜,李樸森,周玉雙,王倩倩,徐太明 ,汪捷,張宇。
公安刑偵大隊:李林森。

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郭旭日 指導員
李玉海 萬達 王峰 莊慶學 荀希生 張欣 由國旭(註﹕下面九個號碼不是這幾個人的號碼,也是公安局人員的號碼)。
15041462901
15941484031
18641439967
13941473610
13842457300
13322155583
13842455160
13942452208
13941403100

雅河公安派出所
王忠德 所長 024 4 8202370 02448830555 13050210555
鄭殿儒 教導員 0244 8202370 0244 8837766 1390414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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