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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市法輪功學員黃醒民被非法判三年半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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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廊坊市法輪功學員黃醒民,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被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劫持到唐山市冀東監獄第四監獄。

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晚,廊坊市金橋派出所的警察非法闖進黃醒民家,綁架了他,同時搶劫走家裏的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包括黃醒民的手機。

黃醒民被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警方可以通過黃的手機聯繫黃的家屬,可是警方一直沒有通知家屬。因為黃醒民的老家在外地,在廊坊本市沒有親屬。他被綁架的事,他的父親與妹妹一直不知道。直到黃醒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給他老家一個朋友打電話,它的父親與妹妹才知道他被非法關押。

黃的朋友給介紹了一個姓高的常人律師,由黃的妹妹出了4萬元的律師費,另外還要了6萬元的好處費。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黃醒民還是被非法在網上視頻庭審,冤判3年6個月。

黃醒民已被劫持到河北省唐山市冀東監獄第四監獄非法關押。家屬到現在還不知開庭的單位與法官姓名。


廊坊市金橋派出所 3162207110
李訚成 所長
丁浩 副所長
王金庫 副所長
副所長 郝思健(返聘任職)13103161031
廣陽區公安分局指揮中心 3162238110
局長 徐東偉 13930205636
國保大隊 3162333886
盧金林 大隊長
廊坊市看守所
【拘留所、看守所】總機 3162333043
收押科和預約會見 3162333619
辦公室 3162333616
楊光武 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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