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蘇秀敏、李秋連被非法判刑三年入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錦州市凌海市法輪功學員蘇秀敏、李秋連,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劫持到瀋陽大北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下午,凌海市安屯鄉法輪功學員蘇秀敏(女)、來她家做客的盤錦市盤山縣歡喜嶺村法輪功學員李秋連(女),同時被凌海市安屯鄉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錦州看守所,一直不讓家屬見。

蘇秀敏、李秋連被非法秘密判刑,沒有通知家屬。在二零二一年七月份用手機發短信,通知家屬,蘇秀敏、李秋連被判刑三年,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兩人同時被送到瀋陽大北監獄。

為了集中迫害法輪功,錦州市市委和市政法委布置,從二零二零年八月一日起錦州市及所轄各市縣區所有被構陷的法輪功學員,都集中到凌海檢察院和凌海法院受理。

錦州市法輪功學員李凱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金一萬元,上訴,八月三日,錦州中法下達二審裁定結果,非法維持冤判。

法輪大法教人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是正法。中國憲法規定公民信仰自由與言論自由。中共江澤民團夥利用國家權力,採用群體滅絕和一切流氓手段殘酷迫害法輪功才是真正犯罪行為,同時中共的迫害黑手610超越一切國家法律實施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綁架,抄家,構陷入獄的行為,才真正是在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國家的「公檢法」等部門和人員都淪為它們迫害好人的工具,是真正在迫害國家法治實施。

公檢法本應該保障公民人身、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秉持公平正義執法,但在這場中共的政治運動中,卻被脅迫利用來執法犯法,成為打擊無辜好人的棍子,所以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因為善惡必報,人不治天治。希望相關人員開啟自己智慧良知的眼睛,站在人性的一邊,停止迫害,讓自己的行為經得起歷史的考驗,給自己的心靈留下一個安寧的空間,也給自己、給全家人的未來留下一份希望和平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