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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佳木斯市高軍、李春豔夫婦面臨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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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佳木斯市郊區敖其鎮法輪功學員高軍、李春豔夫婦在半年多的時間經歷了被綁架、抄家、非法關押、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等一系列的迫害後,近日被告知構陷他們的所謂「案卷」已到達法院階段,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前將開庭審理。

高軍、李春豔夫婦,佳木斯市郊區敖其鎮興利村人,在黑龍江省江川農場經營了一個裝潢材料商店。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上午,江川派出所的幾個警察闖入店裏,綁架了李春豔,非法抄走了店裏的法輪大法書籍、打印機、電腦、私家車鑰匙、打印紙等私人物品。

高軍在當天出外辦事,當他得知妻子被綁架的消息後就沒有回到商店,商店被迫關門停業。隨後江川派出所的所長(男)用李春豔的手機給高軍掛電話,說監控攝像頭拍到了高軍夫婦發放法輪功的真相資料,他要求高軍回到江川派出所接受處理,並威脅說如果不回當地就要通緝高軍。

幾天後,高軍得到消息,李春豔已被非法刑拘,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

二月二十一日大年初十,江川派出所三個警察(其中一個姓劉、一個姓李)跨區來到高軍的戶籍所在地佳木斯市敖其鎮興利村。在高軍父母家,警察詢問高軍去向。高軍父親說聯繫不上高軍,高軍過年也沒回來。警察哄騙高軍父母,說讓高軍回農場後把事情經過說清楚,簽了今後不修煉的保證書等就把這個事了結了,也不能總在外面跑跑顛顛的。

二月二十三日下午,江川派出所警察威脅高軍的親屬,如果高軍不回江川,第二天就要通緝他,家屬不堪重負,讓高軍必須儘快回江川農場。

高軍回到江川農場後,警察把高軍關入派出所審訊室非法審訊,期間只給高軍吃了一次泡麵,之後不給水不給飯,一直到第二天晚上八點,高軍被取保候審後才回到家中。警察給高軍辦理取保候審時還要求提供擔保人,並以擔保人的農場土地、終生退休金、孩子考公務員資格等作為擔保條件。

李春豔自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被江川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三十六天後才得以釋放回家,回家後警察又找到李春豔並強制給她佩戴了電子手環,此手環能夠監控、定位等,警察告訴李春豔不許離開江川本地,平時只能在劃定的範圍內活動,大約半年至一年才能解除監控手環等限制。這是江川農場的公安部門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嚴重的違法、侵權行為。

李春豔和丈夫高軍都被警察逼迫在「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上簽字,他們都感到心理壓力很大,精神狀態很差。李春豔從看守所回家後每天晚上都失眠、睡不著覺。

近日高軍、李春豔夫婦被告知所謂「案卷」已到達法院階段,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前將非法開庭。有關法院開庭的詳細情況待查。

江川農場公安機關電話:0454─819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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