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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信真善忍 河北蠡縣王向輝遭十三年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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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瘋狂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無數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河北省蠡縣49歲的王向輝便是其中一例。

他曾被枉判十一年,被勒索鉅款一萬三千五百元;被綁架五次;被拘禁十五次;並從二零零一年三月份開始,被非法開除公職。從冤獄回來,為了照顧癱瘓在床的老母親和正在上學需要用錢的兒子,王向輝找到單位要求恢復工作受到冷遇,給三位局長各自寫了封信,卻被扣上「宣傳××活動」的罪名,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再遭綁架,又被非法判一年九個月。一個好端端的家庭被迫害致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王向輝,男,漢族,原蠡縣電力局職工,河北蠡縣電力局郭丹所會計。王向輝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四日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身體瘦弱不堪,長年拉肚子;修煉後,身體健康,精力充沛。

一、為大法說公道話 兩次進京上訪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犯罪集團對法輪功發動了迫害,當天,王向輝便毅然進京上訪,警察強行綁架王向輝和其他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將王向輝和其他大法弟子拖進幾輛公共汽車,車裝得滿滿的,三伏天,非常熱,送到豐台體育場,又轉到長途客運站。目的將王向輝和其他大法弟子驅散。王向輝二十二日才回到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八點,單位叫王向輝到局辦公室,副局長劉新樂問王向輝是不是去了北京?王向輝說:「是。」劉說上邊有指示,不允許法輪功學員上訪,上訪是非法的,命令王向輝在局「學習」,「學習」期間不許回家,吃飯叫家人送,派專人看管。逼迫王向輝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並說如果不寫就要送看守所,更甚者勞教。

局長陳大水派多人同王向輝談話,軟禁王向輝二十四小時,天黑,將王向輝放回家。之後,對王向輝嚴加看管,實行「五看一」不准煉功,王向輝的情況與其他五位同事(包夾)的工資獎金掛鉤。每天早晚,讓王向輝必須向領導彙報行蹤。


鐵籠子示意圖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王向輝再次進京上訪,因投訴無門,只好到天安門廣場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要求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老師清白,遭警察綁架,警察將王向輝關進了鐵籠子裏。晚上,把王向輝帶到保定駐京辦事處,牛海峰等人在那裏。牛海峰通知王向輝單位來車接人。王向輝單位副局長劉新樂來了,牛海峰讓他給王向輝墊交了罰金三千一百元,才將王向輝帶回蠡縣。王向輝被直接送到蠡縣公安局。610又以破壞「社會公共秩序罪」將王向輝押送到蠡縣看守所非法拘禁,時間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早4點。沒有手續、沒有任何說辭,同時還遭非法抄家。

在看守所,因王向輝不報號,看守警察楊大雪、李國昌等就打王向輝耳光,要王向輝脫光衣服,趴在院內水泥地上。當時正值三九天嚴寒。三十六天後,才允許王向輝回家。王向輝回家後,才知道又被縣610勒索一萬元,他們叫做「保證金」,一直到現在也沒退,此外還讓交納伙食費三百元,回來後,局長陳大水停止王向輝工作,後經多方托人,直到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才允許王向輝上班。但工資、獎金從三月一日起開始發,一、二月份工資、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月獎金不再給,九九年工齡不給記。為此,王向輝找到人保科長王玉卿,問他為甚麼這樣對待我,王很不耐煩,示意這還算輕呢!五月份,單位又無故把王向輝行政工資降一級,據說是縣委「610辦公室」讓這樣做的。

二零零零年,單位職工漲工資,每人普調一級,局長不給王向輝漲。且一年之中,所有的敏感日如:「兩會」、「4.25」、「5.13」、7.20」;「10.1」、元旦、中國新年,局裏都要通知王向輝在單位值班。每次都說是上面的意思。「610辦公室」人員也多次光顧王向輝所在單位,跟王向輝談話,不讓煉功,不許進京。借王向輝的問題在王向輝單位吃、拿、卡、要。

二、因堅持修煉被開除公職 遭劫持至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八日,電力局辦公室再次通知王向輝到局辦公室,叫王向輝必須服從上面安排,不許回家,吃住在單位,睡辦公桌,上廁所都有人跟著。二十日晚上,書記韓忠明將王向輝叫到黨委辦公室,問王向輝還煉不煉法輪功,並告訴王向輝他在縣委開會時,縣委副書記陳永華說,根據上級指示,對待法輪功份子要像文革中對待「四類分子」一樣,要叫其達到「家破人亡」。最後王向輝堅持自己的立場:法輪大法是正法,王向輝將繼續修煉法輪功。

然後,韓念了一份黨委文件,(黨委二零零一、五號文件)由於王向輝繼續修煉法輪功,將王向輝開除公職,並要繼續在單位「學習」,不准回家,又說這是縣委的意思。二十六日,王向輝憤然離去。整個下午,發動全域人員找王向輝。晚上九點鐘,辦公室副主任梅金生帶人從家找到王向輝並說:局長有令,找不到你不讓我們回家吃飯。王向輝不忍心讓他們受領導責難,含辱又回到單位。

單位無理開除王向輝之後,仍不允許王向輝回家,仍繼續關押他。五、六天之後,王向輝趁機離開。單位並不放過王向輝,辦公室副主任於濤一再找王向輝,要王向輝回單位上班。三月三日,王向輝去了單位,局長陳大水聲明:每月只給王向輝二百元生活費,王向輝提出異議。陳大水說下來再說。

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王向輝得到消息電力派出所要來單位抓他,王向輝正要離開,郭丹供電所所長韓小發、指導員張雙佔,強行將王向輝扣押,並配合電力派出所所長陳興國和張志剛用警車(牌照號0449)強行把王向輝從單位帶走,拉到電力派出所,問王向輝還煉不煉法輪功?只准回答:煉或者不煉。王向輝說:「煉。」然後他們以「破壞社會秩序罪」將王向輝送到蠡縣拘留所,行政拘留十五天。王向輝問為甚麼拘留我?我破壞了甚麼社會秩序?他們回答這是上面的意思。

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八點多,單位人保科科長王玉卿、張勝利等一夥人強行從家中將王向輝綁架,並劫持到蠡縣八里莊洗腦班。此洗腦班由「610辦公室」副主任牛海峰負責,為抵制迫害,王向輝開始絕食。當時洗腦班上有王向輝的一中學同學,他告訴王向輝說:「你知道現在國家對你們法輪功甚麼政策嗎?打死你白打,你死了算自殺,這後面就是火葬場,你死了,直接就送火葬場火化,連屍體都不讓你家裏人看見。」五月三日下午,絕食五天後,王向輝逃出了洗腦班。至此,王向輝開始長期流離失所。同時蠡縣公安給王向輝下達了通緝令。

王向輝走後,610的人誣陷王向輝的妻子,說她把王向輝放走的。從此,王向輝的妻子被限制自由,並被單位看管了一星期。說找不到王向輝,不讓其母子回家(孩子五歲,沒人照看,只好跟王向輝愛人)。

三、用電視插播真相 遭非法拘禁、刑訊逼供

為了讓世人了解法輪功真相,制止這場迫害,王向輝同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用電視插播的方式揭露江澤民一手導演的「天安門自焚」偽案,還老百姓知情權,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回安新縣的途中被徐水縣公安局刑警一隊中隊長柏森綁架。(身上的手機、現金被搶走。)

在徐水縣公安局,王向輝被非法拘禁二十四小時,刑訊逼供:遭多人毆打,戴手銬、用電話機電、坐鐵椅子、十個腳趾全部被踩爛,頭上戴上頭盔,用重物敲打。

二十八日,王向輝被送到徐水縣看守所,曾被多次帶出去審訊、多次被電話機電:電話機的兩極,一極連手指、一極連腳趾,連好之後,搖電話機,王向輝的身體、心臟就會被電擊的強烈的震動;用木棍擊打小腿的筋脈,直至休克。送回看守所,號頭怕王向輝死去,用點著的煙頭燒王向輝的指甲,王向輝疼醒過來。

在徐水看守所期間(2002年8月28日──2003年10月15日)王向輝多次絕食抗議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多次遭警察、囚犯毆打:打耳光、罰站、用煙頭熏指甲、用木板打手背。三九天全身棉衣被澆透,凍了三天三夜,以後導致牙齒鬆動,五顆嚼牙脫落、一手指甲至今未能恢復,左手背筋脈不能平復,雙腳落下神經疼痛的毛病。

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妻子頂不住壓力,怕失去工作無力照顧孩子,被迫與王向輝辦理了離婚手續。她的單位蠡縣公安局多次要她迴避。但她後來的十幾年中,每月定期都到看守所、監獄看王向輝。

四、被枉判十一年、遭迫害幾度命危

二零零三年十月,王向輝被徐水縣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王向輝寫了上訴狀,被保定市中級法院駁回。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王向輝和其他大法弟子八個被判十年以上重刑的被武警劫持到河北一監獄繼續迫害。其他九人被送進唐山監獄關押。

王向輝和其他大法弟子先被送進了「嚴管隊」,強制統一穿囚服、逼迫背監規、逼迫寫「四書」、逼迫觀看誹謗大法的節目,不配合就遭恐嚇、罰站。第二天,王向輝和其他大法弟子開始絕食抗議,監獄把王向輝和其他大法弟子八個人分開,其中四個人送石家莊監獄,剩下王向輝和其他大法弟子四個人,每人一個屋,分別由三個人看管,繼續逼迫寫「四書」。

在「嚴管隊」二十多天後,王向輝被分到保定監獄二監區迫害,他們挑選了五個人對王向輝「包夾」。上廁所都有人跟著,強迫寫「四書」、背監規,不寫就罰站。每天從早上六點一直站到第二天凌晨兩點,僅讓休息四個小時,之後繼續。在二監區被嚴管了二十多天,被安排到二監區一中隊強制勞動。

監獄對王向輝的寫信、打電話、接見控制得很嚴,親屬接見得有當地「610辦公室」的證明,該親屬不煉法輪功,如果煉功就不允許接見。每月寫思想彙報,每天點名十幾次,常年有幾個「包夾」跟著王向輝。由於長期不允許煉功,身體每況愈下,原來有過的病和沒有過的病都表現出來了。頭暈、頭疼、牙疼、拉肚子、便秘、胃疼、胃酸、胃脹、尿頻、尿痛、腳神經疼、身上長瘤。為了制止迫害,為了爭取煉功環境,六、七年中一直絕食抗議,幾次都面臨生命垂危狀態。

五、妻離子散,至親先後含冤離世

從三十歲到四十歲,人生最好的歲月,王向輝完全在被迫害中,在監獄中度過了,孝敬老人、撫養孩子的責任都無法盡。

王向輝的父親因為他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單位無理開除,並被非法勞教,沒有了任何收入。王向輝的母親被公安從家中抓走,非法關押在蠡縣看守所七個多月,家中沒人了。王向輝的奶奶、爺爺又在長期的驚恐和憂鬱中先後含冤離世。

妻子和王向輝的兒子兩人相依為命,多少年生活在驚恐當中,妻子得了腎炎,切除了一個腎,一條輸尿管。王向輝兒子從小就一個心願,盼望爸爸回來,他的作文、QQ號名字都是「思念」。王向輝的岳丈一家多少年來長期生活在中共迫害的陰影當中。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獄方終於答應王向輝出獄。但蠡縣610辦公室主任張躍賢卻命令電力局出車將王向輝從監獄直接接走,並帶至蠡縣「轉化班」,又非法拘禁王向輝二十多天。

王向輝年近七十的老父親盼兒心切,望眼欲穿,寢食不安。老母親經不住長期的心靈折磨,已癱瘓在床。好不容易盼到了兒子冤獄期滿,母子終於可以團圓了。王向輝本可以照顧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母親,讓白髮蒼蒼的老父親歇口氣。可蠡縣610辦公室主任張躍賢不顧二位老人的號啕大哭,硬是知法犯法的把王向輝又關進了另一個監獄──洗腦班。王向輝的老母親想兒子,整天哭呀!老父親來到洗腦班,想看看王向輝,張躍賢竟然不讓王向輝和其他大法弟子相見。

回家了,卻沒有家,因和妻子辦了離婚手續,有家也不能進。十年冤獄,會計證、電工證全部作廢,為了生活,王向輝只能靠賣苦力為生。

六、要求恢復工作遭報復 二零一八再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王向輝為了照顧癱瘓在床的老母親和正在上學需要用錢的兒子,王向輝找到單位,要求恢復工作,受到冷遇。王向輝按國務院《信息公開條例》和《上訪條例》給中央領導寄信,並抄送省長許勤,要求公開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的相關信息。

王向輝的合法行為不僅沒受到保護,卻遭打擊報復。河北省省委和省政府信訪局以及省防範辦的相關人員,指使蠡縣國保警察在王向輝母親去世圓墳的當天,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就將其綁架,並非法關押到蠡縣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河北蠡縣法院相關人員,無視律師及家屬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做出非法裁定:王向輝被判處一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遭非法沒收台式電腦主機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五日,王向輝結束一年九個月冤獄回家。

法輪大法是佛家修煉的上乘高德大法,在中共二十一年的殘酷打壓迫害中,像王向輝這樣的法輪功學員遵紀守法,秉承著善念、慈悲,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表彰和弘揚。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正義,維護良知,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理應受到憲法與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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