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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虐待法輪功學員的種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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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下稱女二監)是關押女性重刑犯的監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也是非法關押女性法輪功學員的監獄。

凡是被判刑劫持到女二監的法輪功學員,只要是表示堅持信仰,不「轉化」,被「禁閉」或者「嚴管」。除了遭到各種體罰(軍訓、太陽下暴曬、不讓睡覺等)、毆打、高壓電棍電擊、穿「緊束衣」、遭「背銬」(蘇秦背劍)、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野蠻灌食、做奴活等酷刑外,還強迫長期、長時間坐小凳子、不准洗臉、漱口、洗澡、不得衛生用水、限制上衛生間、限制飲水、大分貝聽污衊大法的洗腦錄音、不得購買衛生用品(衛生紙、衛生巾)等利用女性法輪功學員的「生理衛生」健康和基本的生活需求虐待法輪功學員。其手段古今中外聞所未聞,邪惡至極,是在用軟刀子殺人。

根據明慧網報導,現在已知,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二年來,雲南女二監關押了被非法判刑的300多名女性法輪功學員,至少有25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女二監遭受過「禁閉」、「嚴管」等各種酷刑折磨和生活中虐待。已知有14名法輪功被迫害致死,其中:史喜芝、王蓮芝、沈躍萍、楊翠芬、丁桂英這五名法輪功學員,在監獄被直接迫害致死;陳淑秋、王嵐、黃韜、孫懷鳳、李健英、倪美珍等六名法輪功學員,由於遭受到「禁閉」和長期坐小凳子、生活中遭虐待,衛生健康無保障,被迫害期間,出現血壓增高、雙下肢浮腫、心腦血管、神經系統、泌尿生殖器官等病症,身心受到傷害,出獄後身體一直未能恢復,有多名法輪功學員還出現下體流血,患了「子宮惡性腫瘤」,不久含冤離世的。

下面是雲南第二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幾種虐待方式:

一、長期長時間坐小凳子

人們都知道一個基本常識:如果一個人每天長時間固定一個姿勢,身體就不能正常血液循環,進行新陳代謝,會出現中醫講的「氣滯血瘀」,五臟六腑都會受累,從而導致身體傷害和造成各種嚴重的疾病。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二零一一年,法輪功學員家人向監獄長楊明山提出,監獄強迫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長期坐小凳子的違法行為時,他卻毫無人性粗暴的回答說:「我們是按省610(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類似文革時期「中央文革小組」邪惡組織)指示辦事的,我作為監獄長有權制定監獄管理規定。我們不談法輪功學員信仰有沒有罪的問題,這是法院的事情,只要是經過法院判決的,送到監獄裏的人,都是有罪的,都要服從監獄規定。女二監《罪犯分級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六條第七款規定:法輪功人員不認罪伏法的實施嚴管。關於你們的控告檢舉信中說的對法輪功學員嚴管「坐小凳」是體罰,你怎麼界定?那是一種學習,你有體罰證據嗎?」

而有的法輪功學員曾經問一個610主任:不要你每天坐小凳子上,只要你每天16個小時坐在沙發上如何?他說:我坐不了,一天都坐不了。中共的監獄長楊明山居然將坐小凳說是一種「學習」,連體罰都算不上,可見經中共邪黨洗腦的監獄長的人性變異的如此可怕。

被「禁閉」或者「嚴管」的法輪功學員,不管年紀大小(包括七十多歲的老人),一律每天從早上7:00坐到晚上11:00,每天16個小時坐在小凳子上(禁閉的坐在床板上),要求雙手放在膝蓋上,不得移動,身體稍有移動,會遭包夾謾罵或毆打。

由於長期、長時間一個姿勢坐在小凳子上,致使法輪功學員普遍出現臀部皮膚紅腫,出血泡,繼而潰爛、流血、化膿,疼痛難忍。臀部坐爛了、褲子也坐爛了,最後形成老繭。有的出現會陰部糜爛、流膿,而且還併發血壓增高,雙下肢浮腫心臟受累等多器官疾病。

案例1、七十六歲的倪美珍坐「小凳子」導致生命垂危,保外就醫後離世

倪美珍,女,七十六歲,雲南昆明東站退休職工。倪美珍曾經於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九年兩次被非法判刑4年和5年,兩次關押在女二監期間,由於倪美珍不放棄信仰,被關禁閉和坐小板凳折磨,兩次都導致血壓升高、肺水腫,出現生命危險,監獄害怕擔責任,不得不讓家人「保外就醫」接回。第二次從監獄回家後身體一直沒有康復,不久含冤去世。

案例2、殘疾人郭伶坐小凳子導致股骨頭壞死

郭伶,女,五十多歲,昆明市供銷社職工,患有小兒麻痺症。郭伶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劫持關押在女二監期間,由於郭伶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多次關禁閉,遭受非人虐待,長期被「嚴管」坐小凳子。關禁閉期間,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不准講話、每天只能上三次衛生間。更不人道的是,月經期還不准用衛生紙。郭伶絕食抗議不公對待,在五十六天的絕食期間,獄警指使犯人對她五花大綁,粗暴的進行野蠻灌食,使她的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由於長期坐小凳子導致股骨頭壞死而保外就醫。

二、不准洗漱、洗澡、換洗衣服

每天洗臉、漱口,勤洗澡、勤換洗衣服、被褥,「講究衛生,預防疾病」是普通的衛生常識。但是在女二監,法輪功學員一進到女二監不「轉化」就被關「禁閉」,或者在關押期間,不配合警察的無理要求,隨時被關「禁閉」,有的一關就是幾個月,甚至幾年。關禁閉期間,不得洗漱、洗澡、換洗衣服、不得衛生用水、月經期不得用衛生巾。致使有的法輪功學員在惡劣的生活環境下,身體健康受到極大傷害,有些還出現婦科疾患症狀。

案例1、主治醫師沈躍萍被長期關禁閉患肺結核穿孔致死

沈躍萍,女,當年49歲,玉溪市婦幼保健站主治醫師。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沈躍萍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女二監集訓監區,因拒絕所謂的「轉化」,被關了三年「禁閉」。整天面對獄警的輪番轟炸(強迫洗腦)、辱罵及喇叭放到最大音量的洗腦錄音。每天16個小時被強迫坐在光床板上,沒有站立、行走的自由,不得洗澡、洗衣服,來例假也不允許用衛生巾,還隨時被「包夾」打罵或用針扎、用手擰、掐,每天強逼她吃或者在食物中投放不明藥物,身心遭到巨大的摧殘,受盡了非人的折磨。在惡劣的環境、又無衛生保障的情況下患上了肺結核,又得不到及時救治,咳嗽達八個多月,最後導致肺穿孔、昏迷。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將她送進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搶救。家人接到監獄沈躍萍病危的通知趕到醫院時,沈躍萍因肺穿孔,已經奄奄一息。在病情沒有得到控制的情況下,監獄又強行將沈躍萍轉到條件極差的監獄管理局醫院。在家屬強烈要求下,監獄才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家人隨即將她送到昆明市第三醫院救治,終因救治無效含冤離世。

案例2、家人從「禁閉」室接回被迫害得神智不清的方世梅

方世梅,女,四十五歲,文山州煙草公司職工。二零零三年方世梅遭綁架,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四年被秘密劫持到女二監關押期間,因拒絕寫三書:《認罪書》、《悔過書》、《保證書》被四次關禁閉,長達一年多時間,期間不得洗澡、洗衣服,來例假也不允許用衛生巾,還隨時被「包夾」打罵,長期強迫坐小凳子,罰站,反銬,群毆,在飯裏拌入損害神經的藥物,致使方世梅神智不清,變得痴呆木訥,身心受到極大摧殘,體質極度衰弱,最後監獄以保外就醫通知家人從禁閉室將方世梅領回。

三、不得衛生用水、月經期不得用衛生巾

由於女性的生理特點,月經期由於盆腔充血,胞宮經血下行,血室開放,抵抗力會減弱,若不注意衛生,很容易導致婦科疾病,故應予重視經期衛生;月經期間陰部抵抗力下降,還容易受細菌感染,因而要每天清洗外陰。所以女性每天衛生用水,月經周期的衛生是預防婦科疾病的重要措施,也是女性的基本權利。但是女二監為了達到所謂轉化目的,用種種藉口侵犯法輪功的基本生命健康權利。禁閉期間不讓法輪功學員衛生用水,不得使用衛生巾,任經血濕透褲子、或順褲腿流出來,也不讓換洗內褲,往往穿著被血污弄髒的褲子好長時間,因此許多法輪功學員出現了多種婦科疾病症狀。

案例1、退休幹部王嵐受折磨致,出獄後出現下體長期流血患惡性腫瘤而去世

王嵐,女,當年五十多歲,昆明市總工會退休幹部(主治醫師)。二零零五年七月被綁架判4年,被關押在女二監集訓監區,曾經三次被關禁閉室,禁閉期間不准洗漱、洗澡、換洗衣服、不得衛生用水、月經期不得用衛生巾(法輪功是性命雙修功法,停經後的老年婦女還會來「例假」,下同)。長期坐小凳子,被在飲食中使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致使王嵐身體、精神受到極大傷害,出獄後不久出現下身流血,被醫院診斷為:子宮惡性腫瘤,不久含冤去世。

案例2、趙飛瓊遭非人酷刑折磨,月經期遭強迫軍訓

趙飛瓊,女,一九七零年生,個體戶。趙飛瓊曾經三次被判刑關押在女二監。趙飛瓊在女二監長期被關禁閉、嚴管、坐小凳子,遭到打毒針、兩次數小時高壓電棍電擊等酷刑迫害。她的苦難經歷,是無數法輪功學員受中共迫害的一個縮影。

酷刑演示圖:電棍電擊

二零零四年八月趙飛瓊被綁架,非法判刑4年後關押在女二監九監區九個月,有七個多月在禁閉室受折磨,每天16小時被強迫坐在光床板上,雙手放膝蓋,不准動,不准講話,若有移動,輕則辱罵,重則被「包夾」毆打。嚴管中連續數月不准趙飛瓊刷牙、洗臉、洗澡,每天只允許上四次廁所,不准衛生用水、月經期不准用衛生紙,血順著腿淌流到地上,還罰她站軍姿,不讓換洗染有血跡、污漬的褲子,導致趙飛瓊全身腥臭。每天只給一點食物,不能吃飽,每天一瓶水,冬天只能穿兩件單衣褲,不准穿襪子,只准穿拖鞋,夏天不准穿內衣,只能穿一件外衣。

四、限制飲水、上衛生間

誰都知道:吃、喝、拉、撒是人生命的基本要求,尤其是每天保證足夠的飲用水,和正常的排泄,是維持人的新陳代謝、血液循環必要條件,否則會造成代謝障礙,導致多個器官病變,發生疾病。如尿憋的時間過長,容易引起膀胱充盈,致尿路感染、神情煩躁。在女二監凡是被「嚴管」坐小凳子的法輪功學員,每天限制只給一瓶(約500-1000ml)的飲用水,限定三次上衛生間,上衛生間還得向警察報告「犯人某某上衛生間」,不打報告者,就不准上衛生間。有時包夾在警察指使下也無故不讓法輪功學員上衛生間。

案例1、何蓮春被「嚴管」因為上衛生間常常被包夾毆打致傷

何蓮春,女,五十多歲,雲南省蒙自縣文瀾鎮高家村農民。何蓮春曾經三次被判刑關押在女二監,目前仍然在關押。二零零九年十月何蓮春被關押在六監區期間,嚴管達五年多,期間被罰坐「小小凳子」(長約二十多公分,寬約六公分多),不准洗澡、洗衣,一天只給一瓶水,而且經常遭到包夾的毆打,穿「緊束衣」,兩次被開批鬥會,何蓮春進行了二十多次絕食抗議,遭到上百次野蠻灌食、灌藥,飯食裏投放不明藥物,十年中何蓮春只買過20多元的鹹菜食品,有很長時間連衛生紙都不讓買。長時間(近一年)不得上衛生間,白天只好不喝水,尿憋著,有時憋不住只好尿在褲子裏,大冬天也是如此。一次何蓮春尿憋不住剛進衛生間,就遭包夾和多名犯人拖出衛生間在警察目視下毆打;有一次何蓮春尿憋不住就尿在監室的撮箕裏,被兩個包夾將她的頭按在尿裏毆打。何蓮春為上衛生間常常被打的傷痕累累。致使何蓮春出現尿頻、尿急等尿路感染的症狀。

案例2、護士張磊被折磨精神失常而「保外就醫」

張磊,女,五十二歲,新疆建設兵團護士,內退後回原籍安徽省定居。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到雲南麗江縣看望兒子時,被便衣警察綁架、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女二監九監區期間,張磊由於堅持信仰真善忍,八次被獄警指使的犯人毆打,三次被「吊銬」,三次關「禁閉」、長期「坐小凳子」、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導致精神出現障礙,監獄警察以「精神分裂症」直接送回安徽老家。

張磊從到監獄每天16小時坐小凳子(在禁閉室坐在板床上)一直到出獄,臀部坐爛了、褲子也坐爛了,血壓升高、下肢浮腫;經常不准張磊上衛生間,上衛生間也只給她幾分鐘時間。張磊曾經多次將尿尿到褲子裏。張磊還出現尿頻尿急「尿路感染」的症狀。有一次張磊肚子痛要上衛生間,包夾不讓去,張磊肚子又痛又要憋住,難受的跪在地上,憋的張磊大冬天的直流汗。

四、強迫大分貝聽污衊法輪功錄音音響

較強的噪聲對人的生理與心理會都會產生不良影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環境中,噪聲主要造成聽力損失。正常噪音為50分貝。女二監為了達到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目的,在法輪功學員耳朵邊播放污衊大法的錄音,而且將聲音放到最大量,妄圖從精神上摧毀法輪功學員的意志。致使許多法輪功學員聽力發生障礙,甚至有的還導致耳膜穿孔,聽力下降、失聰,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

案例1、辦公室主任楊明清遭迫害聽力障礙、高血壓,浮腫,出獄不久突發心臟疾病去世

楊明清,女,一九五二年出生,原是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楊明清曾經於二零零五年、二零一二年兩次被綁架判刑累計7年。關押在女二監九監區期間,由於不放棄修煉,一進監獄就被關禁閉四個月,期間每天強迫端坐在硬床板上,不准洗漱、洗澡、換洗衣服,不得衛生用水,月經期不得用衛生巾,每天從早到晚被強迫聽污衊大法的錄音,聲音放到最大,包夾都躲得遠遠的,禁閉出來後又強迫每天16小時坐小板凳。致使楊明清耳朵聽力幾乎失聰,血壓升高、雙下肢水腫,臀部、會陰部糜爛、流血,臀部做出老繭。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出獄後依然出現雙下肢水腫,心血管受損症狀,第二次出獄後,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突發「心臟病」含冤去世。

案例2、顧正芬在女二監遭非人折磨導致耳朵失聰

顧正芬,女,雲南省德宏州瑞麗市紫膠廠化驗員。顧正芬二零零五年被判刑關押在女二監期間,由於不放棄修煉,被關禁閉、嚴管,受盡坐小凳子、不讓洗漱、洗澡、換洗衣服,例假來了也讓用衛生巾,被毆打折磨。還被強行洗腦,在監房用架子把錄音機固定在離顧正芬一尺的距離,以最大音量強迫聽,經常因為承受不了而昏迷摔倒,最後使顧正芬耳朵聽力失聰、血壓增高、心律不齊、下半身浮腫的心、肝、腎病變,生命病危狀,送醫院搶救,醫院還下了病危通知。

五、長期強迫睡水泥地上、限制用水、不得購買衛生用品

昆明雖為「春城」,四季如春,但是氣候潮濕、晝夜溫差大,水泥地一年四季都是冰涼的,長期睡地上,最容易引起「風濕性關節炎」。自二零一九年七月開始女二監為加強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違背《憲法》和《監獄法》,在九監區針對法輪功學員成立了專門的嚴管監舍,對嚴管進行所謂分級管理,(分一級嚴管、二級嚴管和考察級)。如果被進行一級嚴管的,每天強迫睡在水泥地上,一年四季只能墊一床薄薄的棉墊,和蓋一床薄薄的被子,冬天再冷,颳風下雨也不准關窗子,任由冷風吹。也不給加棉被,而且還不准穿棉衣、棉褲,只准穿一套單衣。

而且限制用水,一個星期洗頭、洗澡一次,時間一共只給五分鐘,半個月洗一次衣服,有的三個月才給洗一次床單被子,有的洗床單被子只給一盆水或一桶水,衣服剛下水,就把水吸乾了

不准買衛生紙、衛生巾,而且也不准向別人借,致使許多法輪功學員在月經期,使用遺棄的廢報紙、衣服,或者一個衛生巾反覆使用數月。還要被羞辱、謾罵……

案例1、目前仍在關押的鄺德英多次遭迫害,長期不得購買衛生巾

鄺德英,女,五十多歲,雲南昭通巧家人。二零零八年與二零二零年兩次被判刑關押在女二監,鄺德英因不「轉化」被禁閉、嚴管,遭身心摧殘,除強迫長期坐小凳子等迫害外,還不准購買衛生用品,來了例假只有撕自己的舊衣服,致使冬天寒冷,衣服都沒有穿的。目前在女二監仍然遭嚴管迫害。

案例2、彝族工程師何莉春目前仍在監獄遭嚴管,睡在水泥地上一年多

何莉春,女,雲南省建築十四局彝族工程師。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後劫持到女二監九監區(集訓監區)。何莉春由於抵制監獄的所謂轉化,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開始,被進行一級嚴管迫害,至今已經一年多。

何莉春在嚴管期間,只能睡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一年四季只能墊一床薄薄的棉墊,蓋一床薄薄的被子,冬天再冷,颳風下雨也不准關窗子,任由冷風吹。也不給加棉被,而且還不准穿棉衣、棉褲,只准穿一套單衣。每天早上5:40起床,抬水到監室洗漱後,就要一直坐到半夜十二點,一天限四次上廁所,錯過時間就不給上。每天只給喝三杯水,飯菜也被剋扣,被包夾犯人利用多打少打(飯菜)來折磨。一個星期洗頭、洗澡一次,時間一共只給五分鐘,半個月洗一次衣服,被子很長時間都不給洗。何莉春還被強迫去打掃衛生間、洗漱間、電視房等公共區域,如果不打掃就不讓她洗自己的飯碗,不讓她上廁所。

由於何莉春不按獄警要求寫購買物品申請,一直不讓她買紙、衛生巾等日用品,長期都沒有生活用品,每月例假時就只好髒著。

六、結束語

歷史上出現過希特勒法西斯屠殺猶太人,那也只是從肉體上銷毀,都沒有強迫猶太人放棄對神的信仰,他們也有基本的洗漱的生活權利,相互交談的自由。在當今中共治下的監獄,為了達到轉變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的信仰的邪惡目的,卻甚麼陰毒的辦法都會使用出來,只有你想不到的,而沒有它們做不到的,中共的邪惡超越古今中外的一切邪惡。

人的生理是有極限性的,女性「生理衛生」健康權利也是得到法律保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均應根據婦女的特點,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和勞動。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而且從人的基本常識都知道:每天洗漱,婦女衛生用水,經常換洗衣服,保證飲水量,上衛生間,這是人生存的基本條件,也是預防疾病的基本要素。

但是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卻不僅無視憲法法律賦予女性法輪功學員的人的基本健康權利,而恰恰是利用人的生理需求,採用不讓洗漱、洗澡、換洗衣服、不准衛生用水、例假期間不得用衛生巾、強迫長期坐小凳子、聽大分貝音量侮辱性錄音等非人性的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以獲取監獄的所謂「轉化」政績。

「人之初,性本善。」做人應有起碼的良知,在一個正常的社會,尊重婦女和兒童視為美德。警察是法律執行者,工作自己不能選擇,但是良知是可以自己選擇的,警察也是一個人,都有父母,自己也是為人之父母,也有姐妹。

但是女二監的警察們,你們面對法輪功學員遭受到幾個月,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婦女衛生用水、月經期都不得用紙,不准換洗衣服、不准上衛生間等等非人的折磨,居然會下得了手,對侵犯人的生活的基本權利會無動於衷?!甚至監獄長和一些警察將法輪功學員何蓮春因得不到衛生巾而長期反覆使用一個衛生巾,拿來當侮辱法輪功學員的笑話,在大會、小會上宣講,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在這裏我們再次呼籲國際社會、人權組織關注和譴責中共監獄目前還在侵犯法輪功學員基本生活權利,滅絕人性的罪惡,停止迫害,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這裏我們善勸女二監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們,你們應當看清當前的國際、國內形勢,以美國為首的民主國家已經開始針對迫害法輪功以及民主人士、宗教人士,侵犯人權的惡棍中共開始圍堵,對有血債的惡徒開始進行懲治。「天滅中共」在即!

「人在做,天在看」,人在世上所做的一切,最終都得要自己去承擔,目前「中共病毒」肆虐全球,各種天災、人禍不斷,已在警示著世人。善惡報應是天理,現在你們唯一的出路是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善待法輪功學員,才是你們明智的選擇!你們可不要當中共滅亡時的殉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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