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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法輪功學員金怡均家遭政法委、610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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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金怡均,女,47歲,蘭州市七里河區法輪功學員,原蘭州市某法律事務所法律工作者,蘭州市司法局自二零一三年至今拒絕對她的執業證進行年檢。最近,蘭州市七里河區政法委、610人員威脅金怡均寫「三書」放棄信仰,並在她家社區、家門張貼污衊大法的宣傳,給她和鄰居帶來生活上莫大的干擾。

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下午兩點,金怡均到工大社區,見到了要求和自己見面的七里河區政法委書記強生輝,同時還有西湖街道綜治辦主任楊斌、綜治員吳軍,小西湖派出所片警陳大洪,還有一位女輔警,以及工大社區綜治員林婧等人。

這一次政法委書記直接要求金怡均寫所謂「三書」,要求金怡均配合「轉化」,片警也提到只要寫了,他們錄個像,金怡均就可以所謂「回歸社會」,正常生活,他們也就不找了。金怡均都拒絕了。

二零二一年九月五日,金怡均看到自己樓棟口張貼著污衊大法的東西、還有橫幅,自己家門口也被貼上了污衊大法的東西。

九月八日清晨七點,金怡均出門又看到自己家門口被貼上了污衊大法的東西。就去工大社區找社區書記,誰知社區書記以及綜治員都不在社區。

大概下午兩點左右,金怡均回到家屬院,走到院內,看到街道綜治辦人員以及社區人員很多人都在院中,院子裏擺放著四個污衊大法的展板和一個橫幅。金怡均上前詢問這些人,搞這些東西幹甚麼?在自己家門口張貼這個東西幹甚麼?只差直接貼在自己身上了,貼到身上是不是就是大字報,整個文革運動?街道綜治辦主任楊斌說這個是政法委強書記讓幹的,讓金怡均去問強書記,並說強書記也來了,在院子裏涼亭坐著。

金怡均就去找政法委書記,強書記也站起身,後來幾個人都坐在涼亭來談。來的人還有610的藺主任,隨後來了兩個自稱是市政法委的人,一個姓張一個姓王,他們和片警以及楊斌一起,給金怡均做工作讓寫「四書」,並說他們寫好、打印好,金怡均只要簽個字、錄個像就可以了,他們可以保密不外傳,並說七里河區就剩金怡均一人沒轉化了,成了市裏的名人了,如果現在不轉化,後面就採取強制措施。

金怡均給這些人講,「作為政法委的工作人員,應該拿著法律依據來跟自己談轉化的事,而不是口頭上說,口說無憑。另外,說法輪功是某教,需要拿出書面的東西來說,公安部(2000)39號通知中認定了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2011年《新聞出版署50號令》解禁了一九九九年當時禁止法輪功書籍出版發行的兩個禁令,證明法輪功書籍是合法的。還有國家在講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習近平提到向憲法宣誓,所以,作為你們要求所謂轉化的問題需要有法律依據。何況《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市政法委姓張的工作人員說法輪功不屬宗教信仰,對金怡均要求出示法律依據覺的不可思議。還提到「圍攻中南海」如果沒有組織,怎麼會派三個代表進去(跟朱總理談話)?610辦公室藺主任也提到關於「天安門自焚」,金怡均不在現場如何知道是造假?金怡均給其講自焚疑點,並談到法輪功書籍中明確自殺是有罪的。

談話間,金怡均了解到姓張的工作人員是一九八四年出生的,在政法委專門負責教育轉化工作,而且工作多年;王姓工作人員剛到政法委工作,在強制措施辦公室,之前是交警。他們在跟金怡均談的過程中,多次提到他們不是專家,無法跟金怡均說清楚,可以找一個佛教的專家來跟金怡均去談,他們可以陪同一起聽聽。金怡均拒絕。

七里河區政法委書記要求第二天繼續跟金怡均談,金怡均說自己沒時間。金怡均多次告訴他們,寫「四書」對他們不好,並提到,「無論在政法委工作多長時間,都可以了解到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件都是冤假錯案,面對這麼多的冤假錯案作為政法委人員,想沒想過後果?何況法律只約束行為,不約束思想。法輪大法是佛法。你們不要再幹這樣的事,那個罪業太大。」這些人不願意讓金怡均說,還時不時的說:現在是這樣談,到後面就不一樣了,他們可以採取措施,比如對微信的監控,對金怡均如何活動的監控,只要金怡均有活動就會……還有找個翻牆等。這些人還問金怡均在哪裏上班,甚麼時間離開家等等。

大概下午四點半左右,這些人讓金怡均回家,金怡均回家的路上,看到院子裏貼了很多污衊大法的東西,還有宣傳頁夾在樓棟口,在電梯裏也張貼著污衊大法的宣傳頁。在金怡均離開不久,這些人也在五點左右的時候離開了,並拿走了那四個污衊大法的展板和橫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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