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學會了向內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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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我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那時我二十來歲。二十四年中,從進京上訪到被非法關押再到過家庭關,我一次一次闖了過來。

修煉以來,我覺的自己很會向內找,同修也總說我悟性好,願意和我交流。就這樣,我不知不覺的產生了執著自我,高高在上的心。當我找到這個嚴重的執著的時候,我就時刻提醒自己去掉這顆人心,修上來。

雖然我找到了這個執著心,但修去它並不是嘴上說說的,必須要實修,經過一段努力才能去掉。近幾年去人心執著大多都是在同修相處之間或在講真相救人中表現出來的,總以為自己那些大的關都闖過來了,以後遇到的這點小事中的關容易過。

其實,並不是自己所想像的那樣,不找出根本的執著去掉它,都不算關過得好,而是在蒙混過關,自欺欺人。

我是個說話特別直的人,看到誰有執著,一是一,二是二,當眾就說同修。有個同修有個不好的習慣,背後愛說別人的短處,同修們都看到了,但誰也不敢說。我心想,怎麼都這樣?只有我才能做這件事了。

當我給這位同修指出後,她一下子就不高興了,到處說我的不好。有的同修相信了;不信的同修過來問我。一下子,學法小組同修之間矛盾重重。我知道這件事後,就想,我指出她的執著,這沒有錯啊!是為她好啊!

我沒有深挖自己,只想可能是自己的善心不夠,沒能讓同修覺的我是真心為她好。其實,這一念就錯了:我先認定了「她錯,我對」,我告訴自己不能對同修產生怨恨。這事就這樣過去了。可我發現,我和同修之間有了間隔。

由於自己不會修,沒有深挖自己。之後,矛盾接二連三的來了。

我和甲同修出去發真相資料,被保潔員發現了,讓我們把真相資料都收回去,不然就扔垃圾桶。我告訴她不要這樣做。保潔員說:「你們的資料如果有人扔在地上,主管過來檢查,我會挨罰的。不拿走,我就叫保安來。」

我給甲同修打電話,讓她把真相資料收回去。她說:「為甚麼收回去,不收!」她不收,保潔員就帶著我一戶一戶的把真相資料都收了回來。保潔員還不放心,非得帶著我去另一個單元看看還有沒有。

我一出單元門,看見甲同修推著車在不遠處看著我,我想她是在等我。等我回到原來的單元,抱著一百多本小冊子離開時,電梯門口有許多人在等電梯,他們問我:「幹甚麼的?」我就想要趕緊離開這裏。誰知,小冊子太多了,掉在了地上,我急忙撿起,心想甲同修在等我,兩個人帶走就方便了。

可是我出門一看,甲同修連影兒都沒了。我好不容易回到家,心裏特別不是滋味。第二天,我見到她,問她:「你沒看見我嗎?」她說:「沒看到。」我沒說話,心想:「離這麼近,我明明看到你站那看著我呢,現在怎麼說沒看見呢?」同修不可能說謊,她為甚麼這樣呢?

我心想,我讓你收資料你不收,你應該知道我有事了。你回家後不聞不問,是不是太自私了?我心裏特別難過,因為在我的心中,大法弟子是最親的,我們同修一部大法,都是師父的弟子,我們比父母兄弟姐妹都親。同修有問題,大家都互相幫助,為甚麼甲同修不管我呢?我們在一起二十多年了。

這時的我,滿腦子是人念。不過還有一念是正的:我絕不能怨恨同修。我想,這是衝著我的甚麼心來的呢?是怕心?是對同修的情?

師父說:「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1]

我對自己說,這個假我太壞了。我應該想到的是同修的安全,讓她快走,不要出事,而不是讓她幫我,我有師父管。我這就是在考驗面前掉鏈子,出的都是人心。當我這樣一想,心裏就舒服了,我以為自己過關了。

師父說:「可是往往矛盾來的時候,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1]

過了些日子,更刺激的事情發生了:我和甲、乙三人去小區發真相資料。乙同修被人舉報,被警察帶走了。乙同修家是資料點,因她家單元門進不去,我和甲同修想給乙同修的丈夫打電話,把真相資料轉移走。

甲同修的丈夫有乙同修家人的電話號碼,我們回到甲同修家。甲同修的丈夫躺在床上,甲同修站了一會兒,也沒有要號碼,回來坐在沙發上,不說話。

我也不知道是甚麼情況,就把甲同修的電話要過來,我給我丈夫打電話,讓我丈夫想辦法找到乙同修家人的電話號碼。我丈夫找朋友,找到乙同修家人的電話號碼。我給乙同修的家人打過去,告訴他趕緊轉移真相資料。我們又通知其他同修發正念。警察去乙同修家非法抄家,甚麼也沒抄到。

第二天下午,乙同修就回來了。我以為這事就過去了。過了幾天,我在學法時,突然有一個念頭閃出來:甲同修為甚麼在這麼急的情況下不要乙家的電話號碼呢?明明她丈夫有乙家的電話號碼。上回我有事你不管,這回乙同修都被抓了,你怎麼這樣?這麼急的事情,時間耽誤了,損失多大!一個人自私也不能到這份上,別說修煉人,常人都不會這樣做……我的心七上八下一下子就翻騰起來了。

我發現自己不對了,立即清除,可怎麼也壓不住。我向內找:自己有怨恨心,瞧不上甲同修,是自己有私心了。可這回的關不好過,我只要一學法,甲同修立即就閃現在我的腦子裏,不學法不來,一學法就來。這是我修煉這麼多年,頭一次遇到的。

我知道自己沒找對,可是怎麼找呢?我把所有的人心都翻出來,一一對號,發正念清除。可是一拿起書,甲的影子還會閃出來。我著急了,就對師父說:「師父,我怎麼辦哪?我修不上去了,連法都學不了了。」這麼多年中,我遇到多大的關也沒有讓我不能學法呀,學法也沒有被干擾啊,可這回不一樣了……

一關過不去,又一關上來了。我的怕心出來了:每到要學法時,總擔心甲同修閃出來。可是越怕越來,越來我越怕。我的頭很疼,狀態特別差。我知道,再這樣下去,我真就完了。我想,這回過關,用原來的標準是過不去了,那一定有更高的標準。

師父說:「所以你煉功要按高標準、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1]「以上是煉功不長功的兩個原因:不知道高層次中的法就沒有法修;沒有向內去修,不修煉心性不長功。就這兩個原因。」[1]

向內找,我找了,但找的很表面,應該還有我從未發現的執著。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學法。因為師父說:「法能破一切執著」[2],不管學法時干擾多大,我能學一句就是一句,被干擾了,我就重複學。

師父說:「你碰到的、接觸到的都是你這範圍中的因素。你能夠正念足,你就能夠在你的範圍中高大,在你的範圍中把那些不好的東西壓下去。」[3]當我看到這段法時,我心裏一震。在我這個範圍內,因為我沒找到執著,所以被邪惡鑽了空子,不好的東西我壓不下去。

那麼不正是甚麼?我想起同修總愛找我切磋,我也喜歡幫助同修。我想起乙同修出事時,我攔住舉報者,讓乙同修快走,可乙同修被另一個人抓住,直到警察來了。當時我的想法是,只要乙同修能安全,我無所謂。警察見到我,訓斥我說:「一邊呆著去!」把乙同修帶走了。

現在想想,其實當時我不是出於善念,而是人中的義氣。講義氣,這也是我怨甲同修不要電話號碼的原因:常人都講個義氣呢,連常人都不如!這不是人的情中派生出的執著心嗎?如果沒有此矛盾,我還真發現不了這顆心。我想,在這次矛盾中,一定還有我沒發現的執著。

沒過兩天,《明慧週刊》上的一篇同修的交流文章讓我明白了:「這就也是我的很大的執著,就是黨文化中強制干涉別人的心態。」我想起與上次背後說我與同修的矛盾,我以為找到了自己的執著。其實沒找到根,這次的執著是上次的延續。我指出同修執著時的那種強勢、強制,我把這種黨文化當成了是自己直率,是優點,帶著這麼強烈的執著心指出同修的執著,同修怎麼能接受呢?我讓甲同修收回真相資料,也是同樣用那種強勢、強制,用自己的標準衡量對方,甚至強迫對方如何做。

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一遇到考驗時,我整個狀態都是人念。我心裏急,著急怕同修被迫害,這當然沒錯,但心裏卻從沒想到參與迫害的警察會因此而遭到報應,也就沒有想辦法去給警察講真相,這是一顆多自私的心。我帶著這麼多人心,當然會出現矛盾,我的心就會被帶動。

師父說:「人說神甚麼,神是根本不理會的,你動不了他,他根本就不去感覺你做的事與他有甚麼關係,根本就不理會,因為你動不了他。神只能控制人心,帶動人怎麼做,人想帶動神怎麼可能呢?所以你要想成神,你不得這樣嗎?你不得放下那些執著嗎?能夠被人帶動的心不都得放下嗎?」[4]

當我看到師父的這段講法時,我明白了,為甚麼我會遇到這樣的關。師父知道只有同修能幫我提高,使我真正的走向神。正如師父所說:「所以在你們用常人之心爭論的時候,我就想,如果他們看到真相的時候,叫你爭論你也不會爭論了。」[5]

當我真正向內找,找出所有的執著時,我看到了我修煉的真實狀況。我真心的對同修說一聲:「對不起!」也真心謝謝同修用這種方式幫助我提高。

修煉中遇到的一些小事,事情雖小,裏面可能隱藏著很多的執著;看似找到了執著,其實還有許多深層的人心被掩蓋著,沒發現,這就得不斷的向內找,讓自己更進一步提高上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在大紀元會議上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波士頓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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