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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十幾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關押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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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中秋佳節將近,一家團圓的日子,長沙法輪功學員李志剛、陳陽、曹志敏、章芙蓉、劉燕萍、喻輝、孟凱、徐麗華、文靜等十幾人,被非法關押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和第四看守所已經快一年了,至今無法與家人團聚。家中的老人們一直在家苦苦的等候。

瀏陽公安局、瀏陽檢察院推諉再三且施壓律師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湖南省國保總隊、長沙市國保大隊和各區公安分局,根據長期網絡與電信的監控及跟蹤,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李志剛、陳陽、曹志敏、孟凱、徐麗華、文靜等二十多人。參與人員講長沙本地話為多數,身穿便衣也未出示任何證件,卻稱是瀏陽來的,全都拿著蓋個瀏陽市公安局空白公章的文書。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五日,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構陷卷宗都交由瀏陽檢察院,家人們請來律師一起前往辦案單位瀏陽公安局、瀏陽檢察院,都被相互推諉閉門不見,家人又委託律師去長沙市看守所會見,也一律被拒。律師依法向有關部門舉報、控告種種違規行為,得到的回覆也是推諉。並且被請來的律師一個又一個的收到來自上面的壓力,迫使律師解除委託代理。今年的三月份期間,瀏陽檢察院將卷宗都退回本地長沙各辦案單位。四月期間構陷卷宗再次被送入瀏陽檢察院。

在這種情況下,有的法輪功學員家人自己驅車長期從長沙往返瀏陽兩地去相關部門諮詢情況,還有年邁的老人獨自一人帶著疲憊的身體坐一兩個小時的長途車走訪於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等相關部門。有位年邁的老人寫了一封「申請書」寄給相關部門,就被自稱是法院的人上門威脅老人:「你還到處告狀!」並以開庭需提供律師相關資料為由,來哄騙老人交出。

把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以莫須有的罪名抓捕關押,將作為一個「案件」來構陷起訴。那麼為甚麼不告訴家人受理該案的檢察官和法官的名字。作為檢察官和法官本人,對於上門諮詢的法輪功學員的家人迴避不見。是怕追究責任還是怕謊言被拆穿?

這些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們在這近一年的時間裏,不僅飽受親人分離的痛苦,還被管轄區域內的警察不時上門進行一系列的恐嚇騷擾等,而年邁的家人中大多日漸消瘦,寢食難安,還有一位老人因思念自己被非法關押的女兒而含冤離世。

卷宗未送入法院就已經被內定「量刑」

據知情人透露,構陷法輪功學員的卷宗還未送入法院就已經被內定「量刑」。公檢法人員都只是在按程式走個過場,在庭審之前,政法委把刑期都定好了。政法委只是有協調、監督、宏觀指導公檢法的職能,但是無權干涉公檢法辦案。政法委委員會的人員卻利用雙重的身份操控公檢法人員蓄意製造冤假錯案。這種不被法律授權的超職越權行為,是嚴重的違法亂紀。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僅合法,而且應該受表彰;根本不應被抓、被起訴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這十五位法輪功學員中,有博士生、高幹、教師等,都是有文化、有素質的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煉者。他們家裏有八十多歲的父母,有小孩,目前,看守所都不准家人接見,連過年時,家人都不能看上一眼。

關於李志剛、徐麗華等十五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長沙市政法委操控公檢法再次構陷十五位法輪功學員》《長沙二十餘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 警察躲避律師》《長沙公安羅織假證據 迫害數位法輪功學員》《長沙張靈革被秘密庭審 當局出動近七十警察》等。

梅國棟 政法委副書記(該案的負責人) 430105196211077935
長沙市芙蓉區東南明苑 13973100773
18873681248(現負責該案的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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