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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騷擾 湖北教師汪禮迪證實修煉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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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上午十點多,湖北科技學院教師汪禮迪在單位被約談,來的是四人,加上單位科室主任,共五人,進行所謂「談話」。

其中一個是身穿警服的溫泉一號橋派出所所長,汪禮迪請他出示警官證,他不給,自稱姓趙,實質他是熊凱。另一個男子自稱是姓唐,其實是溫泉街道辦事處科長李志華。再一個女子是溫泉希望橋社區主任黃豔,還有一個女子是溫泉希望橋社區人員,姓葉。

李志華一到,就打開執法記錄儀,汪禮迪就要求他關閉,說:「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條,這是侵犯肖像權,」他急忙關了。

所長熊凱說,我們這次來,想看看你有甚麼困難需要我們的幫助的,沒有別的意思。

汪禮迪說:「謝謝你們的關心,不過二十二年都過去了,幫助就免了吧,不麻煩你們了。但是你們要知道真相。」汪禮迪就開始講真相

汪禮迪說:「我想做個好人,就需要用道德和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言行,不傷害他人和社會。道德的上限是無止境的,最下限就是法律。做好人,遵紀守法是最低要求。」

說著,汪禮迪就拿出兩個事先打印好的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文件:《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和《國家新聞出版署第50號令》,遞給熊所長、黃主任和李科長,讓他們自己看。

汪禮迪說:「這是官方法律文件,在網上很容易查證,修煉法輪功不違法。我修煉法輪功,是完全合法的,警察是管違法的壞人的,我不歸你們警察管,我只歸我的師父管,提升道德和思想境界。」

他們認真地看,還用手機拍照。看樣子,他們真的不知道這些法律。

汪禮迪還善意地告訴他們,現在提倡法治社會、法治政府,要搞辦案終身責任追查制,你們都是受害者,不要執法犯法,留下後患,真心希望你們有個好的未來,不要成為歷史的罪人。

他們都靜靜地聽,思考,沒有剛來時那麼囂張了。最後,他們把這兩個打印的法律文件帶走了。

汪禮迪,今年五十六歲,湖北科技學院臨床醫學系本科畢業後,在醫學院醫學影像學系任教,是醫學影像學的創辦人之一,有一套系統的授課方法和臨床閱片經驗,深受學生歡迎和同事的尊重。

一九九五年三月,學法輪功後,更是按照大法真、善、忍做好人,提升自己的道德和專業水平,是公認的優秀教師和醫生。一九九七年汪禮迪以出類拔萃的成績晉升為講師、主治醫師,盡心編寫教材,盡心培養學生,盡心為患者看病,為醫學院醫學影像學系做貢獻,為學生做貢獻,為患者做貢獻,是有口皆碑的好人。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以後,汪禮迪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大法,不斷的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洗腦、抄家,家裏被迫害的一貧如洗,妻兒在恐懼中艱難度日。

二零零二年,汪禮迪晉升副高,一切要求都合格,就是最後的所謂「政審」不能通過,不能晉升。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中午,在送孩子去上學的路上,汪禮迪被一車警察綁架、送到湖北省洗腦班(湯遜湖度假村)迫害,後誣判三年半,他被迫害得曾經三次癱瘓,不能站立、不能行走、甚至不能翻身。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多年中,汪禮迪被剝奪了上講台的權利,被安排到附屬二院放射科上班,只是當臨時工。二零一七年三月,汪禮迪被安排到臨床醫學院實驗培訓中心當實驗員,不讓他當醫生。很多老師和醫護人員知道真相後,替汪禮迪抱不平,這不是「文革」再現嗎?

汪禮迪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實,請見《好教師被剝奪講課權、好醫生被安排當實驗員》

相關信息
1、咸安區溫泉街道辦事處李志華
通信地址: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潛山路51號 電話:0715-8255108
2、溫泉一號橋派出所所長熊凱
通信地址: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潛山路51號 電話:0715-8255108
3、咸安區溫泉街道辦事處希望橋社區黃豔主任
通信地址: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桂花街188號,電話:0715-815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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